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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

主题:企业融资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3-02

简介:关于对写作小企业融资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小企业融资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小企业融资论文范文

企业融资论文

目录

  1. 一、非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涉农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
  2. 二、构建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的设想
  3. (一)充分发挥现有正规涉农金融机构的作用
  4. (二)在现有正规金融之外大力发展多种小型农村金融机构
  5. (三)积极发展农村直接金融
  6. (四)建立健全农村担保体系
  7. (五)加强农村保险体系建设
  8. 企业融资:连平:改善金融结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

谢太峰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北京100070)

摘 要: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并不完全符合涉农小企业发展的需要,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我国完整、健全的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加强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是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难的必然的路径选择.构建完善的涉农小企业金融体系,既应充分发挥现有农村金融组织的作用,又要根据涉农小企业的现实为其“量身打造”一些专门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方式;既要不断完善间接融资渠道,又要引入各种直接融资途径;既要注重正规金融的作用,更要充分发挥民间金融的功能.

关键词:农村金融;小企业融资;金融体系

文章编号:1003-4625 (2010)04-0016-04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一、非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涉农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

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以间接金融为主的农村金融体系,形成了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在内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农村金融格局.然而,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并未实质性改善农村的融资环境,尤其是涉农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更未得到根本缓解.这就意味着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并不完全符合农村经济特别是农村小企业发展的需要,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我国完整、健全的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并未真正建立,这是造成我国涉农小企业融资困境长期难以解决的根本原因.

第一,现有的以间接金融为主的农村金融体系难以满足涉农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如果仅从表面考察,我国涉农金融领域并不缺乏金融*:国内前5家大银行中有两家(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被定位为服务“三农”;国内仅有的3家政策性银行也有一家(农发行)专门定位在农村;农村信用社以及由其合并重组而成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经营机构遍布农村各地;此外,其他大型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也被要求面向农村提供一些金融服务.然而,实践表明,上述金融机构在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并不像人们设想的那么明显,特别是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小企业的力度与其资金实力更不成比例.究其原因,则是源于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并非专为涉农小企业而设立,加之金融机构商业化的改革导向和定位,更使其必然将融资的重点偏向城市和农村的大中型企业.众所周知,“三农”本身的弱势性使得“三农”融资具有很高的风险性,涉农小企业又因其高度分散、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而比农村大中型企业具有更高的融资风险和业务成本,使得大型农村金融机构对涉农小企业融资具有一种天生的排斥本能,特别是在农行早已商业化并确定了上市的目标、邮政储蓄银行也被赋予商业化经营方向的情况下,即使要求这些银行必须面向农村融资,其融资重点也基本放在涉农大中型企业上,至于涉农小企业融资由于距贷款的“三性”原则相差太远,往往被这些银行所排斥.因此,在我国的农村金融领域,农村信用社事实上成为“三农”融资的主力军.面对广大农村地区大量小企业的巨大融资需求,仅仅依靠农信社的融资只能是杯水车薪.

第二,专司小企业融资之职的小型金融机构发展迟缓导致涉农小企业告贷无门.一般说,一个完整、健全的金融体系应当包括规模不同的金融机构,每一规模类型的金融机构在这一金融体系中都有自己的定位和与其规模相对应的服务对象.我国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则呈现为较明显的大型银行主导型特征,小型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如前所述,我国现有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发行和农信社构成.虽然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都被赋予了“三农”服务功能,但出于商业化经营的考虑,其融资重点基本限于涉农大中型企业,加之涉农小企业众多,由这些大型银行去面对浩如烟海的涉农小企业融资,无异于人们常说的“高射炮打麻雀”.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有其特殊的定位和业务领域,难以成为涉农小企业融资的主体.因此,真正面向涉农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而仅仅依靠农信社来解决涉农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显然远远不够.虽然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出现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但由于这些小型金融机构尚处于试点阶段,短期内难成气候,加之其他类型的小型涉农金融机构尚处于缺位状态,因此,我国涉农小企业仍然面临着没有足够的对应金融机构为之提供融资服务的窘境.

第三,在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中,直接融资一直处于缺位状态.如果以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标志,我国资本市场已经有20年的历史.20年来,资本市场规模由小到大,层次日渐丰富,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推动作用.但是,遗憾的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的重点一直在城市经济领域,并且主要为大中型企业融资服务,至于在涉农小企业金融领域,资本市场根本无从谈起.如果说在间接金融领域还有一些银行对涉农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话(尽管这种融资数量很少),那么我国资本市场至今基本对涉农小企业关闭着大门.虽然2004年5月深交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2009年10月深交所又建立了创业板,但这些市场的上市门槛对于大量涉农小企业来说仍然高不可攀.至于OTC市场、产权市场、债券市场等与涉农小企业也基本无缘.资本市场结构缺失与功能的不足,使得涉农小企业基本失去了直接融资的渠道,加剧了涉农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第四,针对涉农小企业的担保机制的缺位是造成涉农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因素.众所周知,与一般的城镇小企业相比,涉农小企业在规模、经营稳定性、抗风险能力等方面更具有弱质性,如果没有相应的担保机制,无论其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会遇到更大困难.因此,涉农金融体系构成中理应包含相应的担保要素.然而,我国现有涉农金融体系中针对涉农小企业的担保机制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这是农村小企业融资难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五,民间借贷的非合法化加剧了涉农小企业融资的困难.我国涉农金融领域客观上呈现为正规金融与民间借贷并存的格局.前者往往带有论文范文或半论文范文的性质,并处于主导地位;后者则一直没有合法的身份.按理说,面对地域广阔的农村地区数以万计小企业极度分散的融资需求,在正规金融不愿意介入或鞭长莫及的信用领域,由民间信用去填补正规金融留下的小企业融资空缺,应当获得国家法律、政策的认可和鼓励.然而,长期以来,民间借贷作为我国信用体系中的一种非正规信用形式,因一直没有合法身份而不得不处于地下活动状态.虽然理论界关于为民间借贷正名的呼声不断,但并没有产生政策性效果.这种状况导致涉农小企业在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渠道融资的情况下又失去了民间信用的融资来源,从而不可避免地加剧了其融资的困难.

企业融资:连平:改善金融结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

二、构建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的设想

(一)充分发挥现有正规涉农金融机构的作用

借鉴国外的做法,笔者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构建对现有涉农金融机构进行支持的优惠政策体系:

1.财政税收政策.主要包括:(1)优惠的营业税和所得税政策.对涉农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是国外的普遍做法.例如,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过去就长期享受税收照顾,在1971年以前一直免缴营业税;也有些国家对涉农的金融机构免征所得税.我国也应针对涉农金融机构的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2)对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实行免缴利息所得税政策.这种做法在国外早有先例,法国储蓄银行(包括普通储蓄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A类账户(Livret A)中的储蓄存款就属免税对象.我国虽于2008年10月对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暂免”不等于“取消”.为了鼓励现有农村金融机构面向“三农”融资,国外对涉农金融机构储蓄存款利息免税的做法也应为我们所借鉴.(3)对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的贷款实行财政贴息政策.“三农”特有的弱质性质决定了“三农”贷款应当给予适当的利息优惠,这种带有“政策性”特征的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应当由财政给予相应的利息补贴.(4)对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资金的支持.这在国外也是常用的政策支持手段之一.例如,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在早期活动中,在向公众筹集资本方面所受限制较多,因此,国家的捐赠、拨款和贷款等在许多年间都构成其资金的主要部分,尤其是其中长期贷款几乎全由国家资金支持.这种做法也可以为我国所借鉴.

2.货币政策.主要包括:(1)差别准备率政策.西方论文范文银行往往根据存款流动性强弱、银行规模大小、银行所处的地域等实行差别准备金比率.我国也应对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主要面向农村小企业融资的小型金融机构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2)差别利率政策.这一政策国外早已有之.自从20世纪30年代起美国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就被美联储的Q字条例规定了最高限,但在Q字条例取消前,美国却允许储蓄贷款协会的存款利率略高于商业银行.从扶植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增强其融资能力的角度出发,我们也应当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利率政策,允许其超过基准利率吸收存款.(3)优惠的不良资产处置政策.涉农贷款形成不良资产的几率较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自身实力又小,因此,应当对其实行较为优惠的不良资产处置政策.尽管在农信社存量包袱的化解方面,我国论文范文银行已经采取了以专项央行票据对农信社不良资产进行置换的方式,但存量包袱的化解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农信社的不良资产问题,而应探索建立一种经常性的帮助其处置不良资产的政策或机制.

3.监管政策.一是在资本比例上应适当降低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要求.即使在发达国家,监管当局通常也对一些弱势金融机构实行较低的资本比例要求,例如,美国监管当局对储蓄贷款协会的资本比例要求就低于商业银行.我国也应在资本比例要求上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区别对待.二是在业务范围上给予涉农金融机构更多的自主权限,以便其开拓更多的盈利渠道,起到“以副养主”的作用.三是相关风险控制指标也应当与其他大商业银行有所区别.

(二)在现有正规金融之外大力发展多种小型农村金融机构

虽然在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方面应当通过给予优惠政策来充分调动现有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但事实证明,仅仅依靠现有正规金融并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融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现有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并不是专为涉农小企业而设计,很难适应农村小企业的需要.因此,长期来看,要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难,还必须在现有正规金融之外为农村小企业量身打造一支小型金融机构队伍.

首先要在试点基础上广泛推广村镇银行,并为村镇银行的运营创造良好环境.自从2006年银监会允许各类资本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后,村镇银行便成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新成员.但总的看,村镇银行在发展中还存在若干亟须解决的问题.一是村镇银行还处于试点状态,数量有限,远不能满足涉农小企业的需要.二是设立条件过严.按照规定,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l家以上(含1家)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由于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此一旦找不到这样的机构,村镇银行便无法设立.三是税负高于信用社或农商行.以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为例,其营业税为5%,营业税附加为3010,城市建设税为5 010,所得税为25%,而当地农村信用社营业税仅为3.3%,并且免3年所得税.此外,村镇银行还存在资金来源相对匮乏、高素质管理人员缺乏等问题.鉴于这种状况,笔者认为,一是应当在试点基础上尽快扩大村镇银行的设立范围和覆盖面,特别要加快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的农村地区村镇银行发展的步伐;二是要降低村镇银行的设立门槛,放宽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领域的政策限制;三是要在财政税收政策上给予村镇银行与农信社等同的待遇和优惠;四是在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应当对村镇银行给予必要的支持.

其次,着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自从2008年5月银监会与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后,小额贷款公司便应运而生.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更贴近涉农小企业,因此在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方面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本规模小、信贷供给能力有限,融资比例低、融资渠道窄,盈利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等.鉴于这种状况,笔者认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一是适当提高银行融资比例.二是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扶持.

再次,要规范发展民间互助性金融组织.在我国民间互助性金融组织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一些问题,特别是个别标会形式的金融互助组织曾经走向异化,成为巨额的论文范文游戏并演化成社会性灾难.但这些问题的出现并不能彻底否定互助性金融组织在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应当在吸取以往教训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促进民间互助性金融组织的规范化发展.

(三)积极发展农村直接金融

目前农村小企业的融资主要来自银行类机构的间接金融,融资渠道的过于单一也是造成其融资难的一个原因.笔者认为,要构建完善的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还必须在间接金融之外大力发展农村直接金融市场.一是要发展农村商业信用,促进农村小企业之间的资金余缺调剂.商业信用作为企业间直接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具有方便、快捷的优点.同时,由于商业信用提供者的目的不在于获取利息,而在于销售产品,因此,对缺乏周转资金的农村小企业而言,通过这种方式融资比之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更为优惠.此外,农村小企业的经营都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处于同一地域范围的涉农小企业相互之间密切的地缘和人缘关系也使得他们之间的商业信用授受具有较好的信任基础.二是借鉴城市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的做法,探索发行农村小企业集合债券.2003年国内不同高新区12家企业采用“统一冠名、分别负债、分别担保、捆绑发行”方式发行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债券,开创了国内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先河.2007年国家发改委又批准北京中关村3家企业和深圳20家中小企业以“捆绑发债”的形式募集资金.笔者认为,这种方式也应该引入到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中,以便增加这些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三是探索建立农村OTC市场.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中,OTC市场是一个重要的层次.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OTC市场研究和试验的重心仍然局限于为城镇非上市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提供市场通道,并未延伸至涉农小企业融资领域.这不仅不利于中国OTC市场功能的全面发挥,更不利于涉农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及其公司管理的规范化.因此,根据涉农小企业的特点为其量体打造广泛的OTC市场,应当纳入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范畴.四是针对涉农小企业的融资需要开发多种具有较强适用性的基金品种.与我国经济的二重结构相对应,我国资金分布也具有明显的二元结构特征,即城市流动性的过剩与农村资金的短缺同时并存.针对涉农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开发多种基金品种,引导城市过剩的流动性流向农村,既可以为城市过剩资金寻求新的赢利途径,又可支持农村小企业的发展.五是为民间借贷松绑,实现民间借贷的合法化.事实上,只要农村还存在小生产的生产方式,民间借贷就具有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只要正规金融在涉农金融领域留有市场空缺,就需要民间借贷去弥补;只要涉农小企业存在对资金的现实需求,民间借贷就会通过创造金融供给满足这种需求来顽强地显示自身存在的必要性.既然如此,实现民间借贷的合法化和阳光化运作,无疑既有利于为涉农小企业开辟新的直接融资渠道,也有利于民间借贷的规范化管理.此外,将多层次信托业务特别是融资租赁业务引入农村小企业融资领域,也是构建涉农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重要内容.

(四)建立健全农村担保体系

涉农小企业之所以贷款难,很大程度上源于农村担保机制的缺失,因此,加强农村担保体系建设也是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方面.为此,必须同时发挥政府与市场、论文范文和民间等多方面的作用.一是应当考虑在“三农”(包括涉农小企业)领域建立政策性的担保机制.由于“三农”融资的对象都与“农”有关,相对于城市和工商业融资而言,这类融资存在着更大的信用风险,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往往不愿对涉农小企业发放贷款,因此,为了消除金融机构面向涉农小企业融资的障碍,政府有必要建立专门的政策性“三农”贷款担保机制.二是在涉农小企业融资领域引入商业性担保机制.自从1995年《担保法》颁布以后,我国城市中小企业融资领域中逐渐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担保机制,对解决城市中小企业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迄今为止,商业性担保机制并未广泛延伸至“三农”领域,特别是涉农小企业融资中的担保机制基本处于缺位状态.因此,笔者认为,为了解决涉农小企业融资难,除了应建立政策性担保机制外,也应当着力引入商业性担保机制.一方面,要鼓励现有担保机构将担保业务向涉农小企业融资领域扩展,另一方面也应积极支持在该领域建立专门的商业性担保机构.三是要鼓励民间互助性担保机制的建立和发展.由于涉农小企业具有规模小、数量多、地域分散、融资金额小而频繁等特点,因此,仅仅依靠政策性和商业性担保机制很难完全解决其融资担保问题,必须同时建立和发展各种民间互助性的担保形式,特别是要鼓励发展涉农小企业之间的互保、联保机制.

(五)加强农村保险体系建设

完善的涉农小企业融资体系也应包含相应的保险体系.虽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5年《保险法》颁布以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相对于城市保险而言,农村保险发展严重滞后,特别是涉农小企业保险发展缓慢.由于涉农小企业的经营多与“农”有关,受自然因素影响大,这些企业本身又因规模小承受各种风险的能力弱,因此保险公司往往不愿面向涉农小企业开展业务,这也是导致涉农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因素.因此,要解决这些企业的融资难题,必须同时加强农村保险体系建设.涉农小企业的保险体系建设也应当包含多种层次.首先要充分发挥现有保险公司的作用,通过给予必要政策优惠,鼓励保险公司面向涉农小企业开展保险业务.其次,鉴于“三农”的弱质性质,仅仅依靠商业性保险很难满足涉农小企业的保险和融资需求,因此应当在“三农”领域建立和发展政策性保险机制.再次,要建立和发展互助保险制度.在国外(如日本、法国等)的农业保险领域,都早已建立起了合作互助的保险模式,我国也应当借鉴国外经验,在涉农保险领域建立互助保险机制,以便为涉农小企业的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艾涛,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探讨[J].科技广场,2007,(6).

[2]杨令芝,周艳.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与创新[J].特区经济,2007,(4).

总结:该文是关于小企业融资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企业融资引用文献:

[1] 企业融资论文范文 关于企业融资方面论文例文2万字
[2] 企业融资论文范文 企业融资方面论文写作技巧范文2000字
[3] 企业融资论文范文 企业融资类有关论文例文2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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