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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困局思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主题: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2-19

简介:大学硕士与本科住房征收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住房征收方面论文范文。

住房征收论文范文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论文

目录

  1. 一、房产税改革的目的
  2. 1.完善房产在保有阶段的税收制度缺失
  3. 2.扩大政府财政收入,调整地方财政收入结构
  4. 3.调整我国目前畸形的投资方向,遏制投机性购房
  5. 4.通过税收手段调控我国未来城市的发展方向
  6. 二、试点改革的特征分析和建议
  7.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
  8. 2.外地户籍征收对象税率为0.5%
  9. 1.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的改革
  10. 2.计税依据与税率
  11. 三、房地产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12. 1.免税范围的规定
  13. 2.房产税的支出原则
  14. 3.与改革相配套的多重手段和后续手段的分析和建议
  15.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重庆拟对高档住房征收房产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 430073)

【摘 要】 我国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随着我国房地产调控的深入,房产税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了“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性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011年我国上海和重庆作为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率先出台了房产税征收的暂行办法.其暂行办法的核心内容就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格局,重新修正了“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性房产”的范围,对修正后的应税房产在保有环节进行税收调节.本文结合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暂行办法以及国外成熟经验,进一步探讨出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征收方案.

【关键词】 房产税改革 非营业性房产 保障性住房

我国对于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力度在逐步加强,而各种传闻也纷至踏来.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称为“国六条”),其政策内容涉及住房供应结构、税收、信贷、土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方面,从此拉开了房地产调控的序幕.2007年1月24日出台《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改革,土地增值税将执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2008年底,政府出台了“国十条”,继续深化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2010年,在整体房价上涨、通货膨胀超预期的影响下国家决定推出房产新政: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利率的优惠门槛、提高异地置业的投资门槛,问责制、房产税、房地产企业融资以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核查都陆续登场.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重庆拟对高档住房征收房产税

从国家2010年连续推出“新国十条”、“国五条”,我们可以发现国家的调控手段逐渐地由信贷政策向税收政策转移.在这个背景下,2011年新年刚过,上海和重庆作为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率先将房产税这个调控手段加入到这场博弈之中.值得我们强调的是,针对居民所拥有的非营业性房产征收房产税不是开征新税,而是针对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所规定的“个人拥有的非经营性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的改革.其目的是改变我国在个人拥有的房产保有阶段没有配套的税收调控工具的现状.而在3月份的“两代会”上,关于我国房产市场的讨论也是重点.论文范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表示,需要运用财政、税收和金融的手段来调节市场的需求.同时,在本次“论文范文”中,让房产税成为地方税体系中的主力税种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在政府使用经济手段调控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同时,很多行政手段也被用于这场博弈之中.例如,北京出台的限购令,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这种以行政手段为主导的行为,在长远看,不利于解决我国目前面临的在房地产市场的问题,我们应该坚持以市场经济手段为主的调控政策.本文结合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着重分析我国房产税的困局,同时借鉴了国外成熟的房产税征收经验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提出我们的建议.

一、房产税改革的目的

1.完善房产在保有阶段的税收制度缺失

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地理位置的唯一性决定了土地价值的巨大差异性,更造就了特殊城市和某些城市特殊地段房产论文范文的高企性.同时,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的税费主要集中在投资和开发环节,而在个人房地产的保有阶段没有相配套的税收制度.个人持有多套房产几乎没有成本,投机性炒房的收益随着房价的上升越来越高,而这样的高收益进一步吸引了更大量的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又进一步地推高了房价.土地资源相对有限,特别是大中城市土地资源日益枯竭,则进一步加剧了人们对城市房价上涨的恐慌.目前各地大量出现的“空置房”现象,如鄂尔多斯空置新城,海南的空置小区等就是这种现象的典型.这种现象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现阶段房产在保有阶段的税收制度不健全.

2.扩大政府财政收入,调整地方财政收入结构

房产税改革的目的决不是打压房地产市场,房产税改革的目的是引导着包括房地产行业在内的多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正常享受,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利益.自从论文范文和地方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土地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所以,论文范文调控房产税(西方也有称为物业税)会影响地方的直接利益.在西方,房产税是传统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部分国家房产税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的比例,如表1所示.

表1 部分国家房产税占地方财政的比例

英国 美国 法国 加拿大 南非 菲律宾 日本

所占比例 100% 50%—80% 69% 85% 57% 73% 32%

(数据来源:EPS区域经济数据库.)

从表1可以看出在国外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房产税(或称物业税)是构成其中的主要部分.这种征税行为赋予了地产政府一项长期的财源,从而调节地方政府从短期行为向长远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转变.随着居民住房面积的扩大,房产税收基数也会逐渐扩大,满足地方的财政需求.这样可以使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的循环中摆脱出来,能够真正成为市场上的裁判.

3.调整我国目前畸形的投资方向,遏制投机性购房

我国商品房论文范文居高不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投机性炒房现象的存在.畸形的投资助推高风险泡沫,而泡沫破灭会对整个社会经济带来巨大的冲击.近期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宽松的货币政策,造就了大量国际性热钱通过各种渠道流入中国大陆,进入房市,使得我国火热的房地产投机市场再次异常升温,接近沸点.二次房地产调控的初步成效恐将化为乌有.

买房子,等升值,再卖房子.这个循环将大量地资本吸引进入这个市场,一路推动房地产市场向畸形的方向发展,使得我国楼市超过股市成为第一大资金的蓄水池.开征房产税目的之一就是逐渐降低房产作为投机品的价值.因为在未来市场面临不确定的条件下,征收房产税使投机者要直接面对确定的税负,从而使房屋投机属性大大降低.进而引导民间资本重新关注商业市场的发展,引导资金进入生产领域和高科技制造领域,从而逐渐调整产业结构,使国民经济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4.通过税收手段调控我国未来城市的发展方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加之中国作为世界*口大国的特殊背景.中国将迅速产生一批超大型城市,如北京、上海等.但是,随着大城市群发展的提速,世界性大城市所面临的难题必然出现:城市资源的有限性与城市人口增长的爆发性矛盾.城市越发展,人口越增加,越是会推高土地论文范文和房屋论文范文;另外,城市交通、公共卫生、新增人口就业、社会治安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也更为凸显.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高企的房价和滞堵的交通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面对这样的情况,北京采取了“限购令”这样的手段来控制城市的发展方向.但是,仅仅是采用这样的行政手段不光效果十分有限,而且会产生大量的副作用.诸如造成人才流失,资本的流失等.

国外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美国的纽约,法国的巴黎,日本的论文范文,英国的伦敦等都采取了城市化向城郊化的发展.在城市周围建立多个卫星城,每个卫星城都有自己的配套设置,但同时也和主城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但是卫星城市的规划建设就是一个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需要大量的配套设施来有效地吸引居民.政府的资金投入、政策导向、规划水平是影响卫星城成败的重要因素.在这里很重要的一种政策调控手段就是房产税.为了鼓励卫星城的发展,对于兴建卫星城的地区,我们建议房产税可以暂缓征收.

二、试点改革的特征分析和建议

上海和重庆作为全国的试点地区,率先在全国实行了房产税改革.虽然同为国家首批房产税试点城市,但是沪渝两市方案和侧重点显然不同(如表2所示).

表2 沪渝两地房产税细则对比

上海 重庆

征收范围 上海市行政区域 渝北区等九个主要市区

征收对象

本地户籍 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

外地户籍

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

征收税率

1、适用税率暂定为0.6%

2、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论文范文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论文范文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1、上两年主城区新房成交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4倍的,税率为1%;4倍以上税率为1.2%

2.外地户籍征收对象税率为0.5%

应纳税额计算

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等于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论文范文)×70%×税率

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等于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论文范文)×税率

免税条件 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60 平方米

一个家庭可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存量独栋住宅为180平方米,新购高档住房为100平方米

(资料来源:《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

上海房产税征收范围主要是全部新购住房,且涉及全部行政区域,影响的范围是新购房群体.然而,其税率为0.4%—0.6%,为固定的税率且税率较低,且存量房没有纳入到征税对象之中.上海只需要核实房屋面积,再根据论文范文确定税率,这样的操作性较好.截止到3月2号,上海在首月认定的应税住房为133套,其中适用0.4%税率的为129套.从这里可以看出其房产税的税收工作步入正轨.

重庆主要是打击高端住宅和投机性购房,其采取了分档征收,但是操作起来难度较大.不会影响大多数老百姓的正常购房需求,其征收对象的范围较窄,影响范围不如上海.自1月28日正式启动房产税开征试点到本文截止的3月初,其时间跨度已满一个月,但已有近15万元税收入库,其中前3个星期只有2笔税收入库.截止目前重庆市已收取17笔房产税,共149978.01元税收入库.被征收的对象多为外地炒房者和高档住房所有者,独栋别墅占少数.其税收的总额并不多,象征意义要远大于实际意义.重庆开征房产税主要是在心理层面上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冲击.

1.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的改革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应该仍然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在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性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但是未具体解释个人非营业性房屋的具体范围,税务机关在实际执行中,强调的必须是居民住房.

上海的改革方案中,其征收对象是指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重庆的改革方案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独栋商品住宅的定义是:“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这意味着在该市主城区内的集体土地上修建的独栋建筑,不在本次征收房地产税之列.也就是说,重庆主城区内的农民独栋建筑及一些“小产权房”性质的小别墅不在此之列.而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2.计税依据与税率

从重庆和上海公布的方案来看,重庆的方案是按征税对象的价值或者估计值为计税依据,以一定比例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上海的方案是针对第二套住房并按人均居住面积划定起征点,以住居证为原则,对超过免税标准的房产征收房产税.

两地公布的方案中,都规定了每户居民的免税面积.这样做的目的是保障居民的合理的住房需求.如果针对全体居民的全体住房面积征收房产税,无疑是增加了正常居住纳税人的负担,不符合房产税改革的目的.本次房产税改革的目的是要除去房地产在我国的投机属性,将房地产的投机价值还原为零,甚至是出现实际购买力为负数的状态.重庆方案中,免税面积是按照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在上海的方案中,是按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以人均的标准计算免税面积.对于这两种免税面积的方案,我们更倾向于上海的方案.重庆的方案按每户减免,在这个方案中,没有顾及因为每户人口的不同,而造成对住房面积正常需求的不同的情况.例如,根据中国的习俗,接父母双亲和自己同住的家庭,他们对住房面积的需求高过一般家庭.但是他们如果还是按照固定的每户免税面积被课税,那就为自己的原本正常的住房需求交税.

对于人均住房面积的设定来说,随着我国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基本住房需求面积的增长需要得到满足.其次,南北地域差异比较大,统一划定免税面积不符合各个地区具体实际情况.另外,很多新生代自由职业者是在家办公,为了保障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需要为这部分人员提供政策优惠.最后,考虑到很多老人都是平时在家独自居住,但是,其子女有几个月可以与其共同生活.考虑到了这些中国的特殊国情,我们建议设置人均40平米到80平米不等的免税面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房产税的税率的设置是本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本次房产税改革的目的不是要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是在保障纳税人合理的自居需求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市场保有环节进行税收调控.在上海的改革方案中,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论文范文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论文范文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重庆的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构成对比的是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房产税的征收已经有一套合理的措施.我们首先参考部分国家房产税征收情况,如表3所示.

表3 部分国家房产税征收情况

美国 加拿大 日本 英国 韩国

房产保有阶段税种 不动产税 物业税 固定资产税,城市规划税 住宅税或者市政税 城市规划税,综合不动产税

税基 各州房地产评估价值的20%到100%为征税税基 市场价值的一定比率(各地规定不一) 以评估价值作为税基 房地产评估值累进税率 综合不动产税是对超过一定起征点的住宅面积作为税基

税率 1%到3%之间,由各州政府选定 各地不同,住宅用地1.1%到1.73% 税率一般为1.4%,最高可达2.1% 分九个登记设置,地方政府有权决定税率,目前在0.67%—2%范围内 1%到3%

(数据来源:wind资讯.)

从表3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在上海和重庆的暂行的方案和国外相比还是处于一个相对低的水平.如果,暂行的房产税税率不能很好的起到还原房产投机属性的目的的话.税率的上调是有空间的.考虑到我国的特殊情况——人口众多,某些城市土地资源极为紧缺,为了达到抑制房产投机行为和保护居民基本居住的需求的双重目的,我们建议我国的房产税的征收实行累进制税率.并且,将税率的累进间隔拉大.首先,要保证人均的免税正常居住面积.然后,随着个人拥有的住房面积的不断增加,其需要为自己占有的超过自己正常居住需求的房产缴纳更多的税款.例如,每增加50平方米的面积,税率就累进增加0.5—1.0个百分点.通过这样的拉大级差,还原个人在房产投机中所获得的利润,达到通过税收手段来调整房地产市场的目的.

三、房地产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由于我国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各种新的问题踏至而来.在税制改革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和各种问题的现实性.因此,对于哪些住宅应免征房产税,收取的税收应如何有效利用等,均应予以充分考虑.

1.免税范围的规定

(1)赡养父母

如果父母是非城镇户口,还是可以根据当地证明和住居证的原则将其纳入到计算人均居住面积的除数中.但是,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其父母当地政府机关开具有效的关系证明.对于赡养非亲生父母的情况,如果当地政府开具证明(其亲生父母的死亡证明,赡养与被赡养人的抚养关系证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

(2)对于未婚青年购买房产

上海的暂行方案规定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对于这一条,我们建议,还是应该根据人均免税面积作为基本原则为,即成年子女购买住房时的人均居住面积计算,应按夫妻2人的标准划定征收起点.例如若规定人均起征面积为70平方米/人,则未婚青年可以根据相关证明,其购买的第一套新房征收上限为140平方米.

(3)对于发展卫星城区的优惠

城市化发展的趋势不可阻挡,解决大城市综合症的最有效方法是实行合理布局、交通便利、适宜居住的卫星城发展模式.为引导广大城市化的新增居民进入卫星城,最有效的手段就是税收优惠.因此,对于北京、上海等地所鼓励发展的卫星城,远城区,可以酌情减免房产税.具体范围和减免幅度由当地政府划定.

(4)对于特定人士的优惠

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来说,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照顾弱势群体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因此,对于弱势群体在家中办公等情况导致超过起征面积可以酌情免税.具体措施可根据民政部相应的认定条件,由当地政府实行税收优惠,保障这些人士的利益.另外的一个方面,对引进高级人才也可以给予适当的优惠.例如,上海的改革方案中,对引进高层次人才也给出了房产税的优惠.

2.房产税的支出原则

对于房产税的支出,首要的原则就是“专款专用”,将征收的房产税用于地方公共事业的建设和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要保障房产税的“专款专用”,首先要建立起严格的支出预算制度,建立统一的税收支出账户.税收征管部门与税款支出部门职责分离.税款存于统一的税收支出账户中,该账户不能直接支取论文范文.其次,需要在财政上进行监督.其税金的使用由“两代会”审核并持续监督.另外,还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将此部分专款的运作透明化.只要专款支出透明合理,人民群众可以履行社会监督机制,并切实落实好社会舆论监督,才能保障房产税改革的顺利执行,才能真正把房产税改革的目的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征收房产税将给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缓解地方政府过分依赖“土地财政”的问题.税收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房产税应主要城市公共建设,改善当地生活环境和提高市民综合素质,积极有效发展实体经济.

3.与改革相配套的多重手段和后续手段的分析和建议

调控房价是一个系统工程,房产税作为税收杠杆只是这项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在运用税收手段的同时,也需要配合其他手段来综合发挥调控作用.在2011年,以北京市为代表的“限购令”的出台引发了各方的广泛争论.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外地人必须提供5年的纳税证明才能在北京购房”.限购令的出台表明了政府对于房价过高的担忧,但是这种以行政命令为主的手段从来都不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好方法.特别是采用这种粗暴的,一刀切的禁令,从长远看不能解决北京的房价过高的问题.

首先,我们作为一个承认市场经济的国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那种仅仅依靠行政命令就能解决问题的情况已经成为过去式.所以,要解决像北京地区这样的高房价的问题,我们应该坚持以税收杠杆为主,行政命令为辅的方式.其次,以北京为例,即使限购令得到了贯彻和执行,民间的资本因为限购令而撤出了北京市场,但资本是在市场中流动的,北京的房地产是国际热钱的一个好的投机平台.限购令无法对国际热钱进行限制,所以在民间资本的撤离和国际资本的涌入的情况下,限购令所希望达到的目的未必能够实现.另外,限购令使得外国人士在中国享受到了超国民的待遇,并损害了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市场经济市场下,提倡的是公平竞争.

另外,这对北京吸引高级人才、吸引投资都是有损害的.例如,在海外学成归来的学子,因为无法出具5年的纳税证明而不能在北京买房,这会导致他们选择其他城市.又比如,有在北京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呢,这样的投资可以促进北京经济发展并提供就业的岗位的,也因为这样的原因调整自己的投资计划.进一步而言,五年的期限也过长,如果有人可以在仅仅在这里工作一年或者两年之内买房,而且是第一套自住房,证明这样的人确实是高级人才,为什么不允许他买呢这样实际上是削弱了北京的城市竞争力.

在这里,我们建议可以考虑国外吸引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的模式,使得中国公民和国外人士起码能有平等的竞争环境,而不是给予外国人士超国民待遇.

另外,针对全国的房地产调控,我们给出如下建议.

(1)发展和扶持实体经济,合理引导民间资本的投资方向

随着房价调控越来越严厉,大量的资本涌出房市,2010年和2011年开年,大蒜、绿豆等农产品的论文范文猛涨.这说明了,民间资本在我国仍然缺乏一个好的投资渠道.重要的投资渠道之一的股市一直处于疲软状态,房市也被逐步控制.那样,这些从房市流走的资本会寻找新的投资渠道.论文范文光压房价而不给这些资本提供更多的出路,这就好比是治理洪水光堵而不疏通,资本会造成其他领域的物价飞涨.所以,政府才提出的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的目标.而我国现阶段仍处于以工业化为支柱产业阶段,创新型、中高端制造的实体企业应成为激励的重点.国家应调整税负激励机制,减轻实体企业面临的高额税负,加大房产在各个阶段的税负,从而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给房地产的投机热降温.

(2)建立起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相结合的保障性住房制度

政府提出要在五年之内建设3500万套经济适用房.我们以四口论文范文作为计算,全国只能解决1.4亿人的住房问题.但和中国城市化的浪潮的发展,和中国2.3亿农民工和城市中需要住房的那庞大的人口基数相比,有着明显的缺口.所以,我们建议政府同时需要加强廉租房的建设.廉租房的资金来源可以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获取部分资金.这是目前国家大力鼓励的措施.

这里国外有两种模式可借鉴:一种是政府直接从预算中划出一些资金来补贴个人,其他由个人负担.比如墨西哥政府,每年从财政支出中拨出5%到6%的预算,补贴给个人用于买房、租房.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墨西哥政府给予开发商较好的条件,让开发商赚取的利润有限制,建好的房子低于市场价卖给个人.

另一种就是印度的模式.这是一个印度公共部门和私人联合起来的项目,其特点是覆盖区域比较大,政府允许开发商建设高密度的住房,开发商能以很低的论文范文卖给穷人.政府使用中心区高房价的税收支持郊区的房地产建设,可以解决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根据中国的实际,我们更加推荐这样的模式.

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保障式住房的建设的投入需要在论文范文财政和地方财政上分配.地方财政要充分地利用房产税作为财政支撑,论文范文财政同时需要补贴一部分.同时,我们可以引进民间的力量.鼓励企业参与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中来.在核定住房成本的基础上,要保障企业的一个基本的收益回报率.综合利用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住房问题.

(3)改变宽松的信贷政策

金融危机爆发后,货币政策宽松,借贷的成本低,金融杠杆化催生了大批投机性购买者纷纷购置房地产.而最近各地政府也开始改变购房信贷政策,如通过要求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二套房提高首付比例等去金融杠杆化手段可以使投机房地产的非自有资本流出房市.

(4)适时考虑开征物业税,甚至空置税

中国的房市面临着国内投机者和国外热钱的双重压力.如果开征房产税无法达到抑制投机的效果.政府可以考虑继续开征物业税,甚至对长期空置的房屋征收空置税.

根据中国的特殊国情,房子这样资源极度紧缺,强势的人群占有的超过自己居住需求的住房势必会剥夺其他弱势人群的正常需求.所以,征收物业税和空置税就是为了调节这样的情况.同样,这也有助于防止国际热钱剥夺发展中国家对中低收入者的资源享受.

对于如何确定哪些房屋属于物业税和空置税的征收对象,我们不建议按照传统的看晚上是否亮灯,或者是查水、查电表的模式核定.相反我们应该依靠社会的力量,通过居委会,来决定哪些住房属于应税的住房.

我国的房产税改革是一个系统而艰巨的工程,不可能一步到位.房产税的改革,将其现行房产税的调节功能延伸到保有环节,加大持有成本,弥补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在保有阶段的税收政策的空白,是调节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的手段.

(注:喻景忠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导,我国司法会计先导之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参考文献】

[1] 鄂璠:房产税可能从根本上改变房地产现状:专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J].小康,2010(4).

[2] 梁铠:房产税:头顶上悬着的靴子[J].房地产导刊,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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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强:他山之石:各国房产税种种[J].金融博览,2010(7).

[6]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Z].

[7]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Z].

[8] 北京市人民政府论文范文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论文范文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Z].

总结:这篇住房征收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引用文献:

[1] 房产税论文范文 房产税方面有关自考毕业论文范文8000字
[2] 房产税和房价毕业论文模板范文 关于房产税和房价方面论文范文检索2000字
[3] 房产税和宏观经济论文范文检索 房产税和宏观经济类学士学位论文范文2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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