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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十字路口能否为电动车设置更长通行时间的可行性

主题:非机动车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4-08

简介: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论文范文

非机动车论文

目录

  1. 一、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总体特征分析
  2. 1.事故数量多且呈急剧上升趋势
  3. 2.事故主要集中在上下班高峰时段
  4. 3.电动车事故导致骑车人死亡率高
  5. 二、电动车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6. 三、一些问题的现行解决方案
  7. 四、对于本课题的可行性研究
  8. 1.管理交叉路口的措施
  9. 2.非机动车道信号灯交叉口的设计通行能力
  10. 五、研究结果
  11. 非机动车:广州拟“禁售”电动自行车:《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说天下]

张睿

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河南 郑州 454001

摘 要:电动自行车因骑行简便、省时省力、论文范文适中,满足了大多数群众的出行需要,为群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为了降低电动自行车的事故率,有关部门已采取各种措施,对交叉路口为电动车设置更长通行时间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 事故分析 交叉路口信号配时 最佳周期时间

中图分类号:U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 (2010)06(a)-0000-00

一、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总体特征分析

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急剧增长,发生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与一般交通事故相比,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具有以下特征:

1.事故数量多且呈急剧上升趋势

包括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在内的电动车已成为国民的主要交通工具.与电动车数量与日俱增成正比的是,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去年一至十月,郑州市共发生电动车交通事故10884起,占全部事故的60%以上.郑州交警三大队分析了发生在该队辖区的最后100辆电动车事故,列出了电动车事故的5大主因,分别是走机动车道36%、超速27%、闯红灯15%、骑车带人13%、逆行6%.

2.事故主要集中在上下班高峰时段

电动车交通量出现明显的早晚高峰性,高峰时段主要集中在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00——18:00,且早高峰流量要比晚高峰流量要大.在该时段,我国居民出行目的主要表现在上班、上学等.这说明电动车流量的时间分布同居民的出行目的密切相关.

3.电动车事故导致骑车人死亡率高

据统计,2009年郑州市每10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有4人是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2010年上半年每10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有6人是因为电动车造成的.数字增加十分迅速,而且在这些交通事故中近九成是电动车骑车人.

二、电动车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1、电动车制造业无序竞争,品种繁多,质量不保.据上海市公论文范文车辆管理所公布的可在上海地区登记领牌的合格品种就有900余种,另有一些品种的车辆因质量不达标而判不合格,但在商店中出现非法出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着较大的事故隐患.如设计车速超过20公里/小时,为吸引市民购买,追求外观豪华,车辆自重超40公斤,无脚踏功能,提高电机功率,将电动自行车改造成“电动摩托车”.

2、现行“交通管理法”中,将电动自行车编入非机动车序列,存有“定性失误”之嫌.所谓“非机动车”即为其驱动动力为人力也,或因人肢体残缺所使用的其它动力驱动的残疾车辆.而电动自行车的驱动动力为电能,且其设计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这样的车速是人力远远达不到的.由于电动自行车的“定性”似乎有误,将其编入“非机动车”后,因而引发下列的问题应引以重视:

非机动车:广州拟“禁售”电动自行车:《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说天下]

(1)国家对电动自行车这样的“非机动车”生产、使用管理难以到位.国家对机动车的生产、使用、管理有一整套的管理措施,对非机动车的管理相对薄弱,这样就被不法厂商有机可趁,以至造成大量不合格、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市场销售,上道路行驶.

(2)给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行驶创造较大的空间,带来巨大事故隐患.现行“交通管理法”对机动车辆的检验、领牌有一整套管理规定,违反者对其也有一套较明确的处罚措施;对驾驶机动车的人也有一套严格的考试制度.但对非机动车的管理较为松弛,就出现目前的状况.交通法规一窍不通的人,只要从商店里买来即可上路行驶,故交通事故易发就是必然的了.

(3)守法者替违法者“买单”,有“有失公正”之嫌.现行“交通管理法”中,为关爱生命,保护弱者,交通事故处理中,对非机动车、行人加以保护.电动自行车现编如“非机动车”,其性能及在行驶中的速度等均与轻便摩托车相差不多,而且最突出的差别在于轻便摩托车者经过技术培训,且经过交通规则考试.电动自行车驾骑者可以讲是“交通规则”的盲者,但因其现在是属“非机动车”不属“机动车”,受到特殊照顾,一旦与机动车相碰,无论其有多大过错,在一定的数额下,均有机动车一方“买单”,有“有失公正”之嫌.久而久之,会造就电动自行车驾骑者违法胆子越来越大,成为道路行驶中的“疯狂一族”.

(4)电动自行车不参加“交通三责强制保险”,发生事故调初困难.从2006年7月1日起,全国机动车均实行“交通三责强制保险”,这样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调解处理较以前是容易多了.但现在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调解处理比较困难.一是涉案的损失较大.电动自行车车速较快,冲击力强,一旦相撞,后果严重,损失较大;二是大多数骑电动自行车者,经济收入较低,对涉案损失千元、万元以上的,就难以处理.加上目前工伤条例规定,可享受工伤处理的条件是一定要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故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所以一旦发生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行人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困难较大.

3、电动自行车在道路行驶中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由于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没有经过专门的“交通管理法”的培训,对交通法规知识是盲区,在道路行驶时,把骑自行车的陋习都暴露出来了.如争道抢行、突穿猛拐、闯信号灯、随意转弯变道、超速行驶,虽然先行“交通管理法”对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最高时速也作限速规定,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但大多数骑车不知道这一规定.加上车辆设计时速可达20-30公里/小时.任电动自行车骑车者往往超速行驶,遇有情况这些骑车人应变能力极差,造成事故难免.表1为有关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查.

三、一些问题的现行解决方案

1、对电动自行车的属性应重新界定.电动自行车是属“机动车”还是属“非机动车”,可能要由立法部门根据这几年的实践,广泛听取全国各地的反映后,通过立法程序,才能界定的.(1)从电动自行车的动力设计,时速可达20-30公里/小时与轻便摩托车相差不多,与自行车相比,有着天壤之别.电动自行车是用电能的,自行车是靠人的自身力量;(2)从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的实际时速看,现在一般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均达到20公里/小时,甚至有的还超过,与轻便摩托车限速30公里/小时相差不多;(3)从引发的交通事故来看,电动自行车时速快、冲击力大、引发事故的概率、损失与轻便摩托车差不多.所以电动自行车还是应属“机动车”管理为好.

2、在现行的“交通管理法”不变的情况下,按电动自行车的设计动力、外形尺寸、自重来区分“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现在市场上电动自行车的品种繁多、性能各一.现在有些厂家大力开发电能产品,这也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今后会有电动汽车、电动飞机等新产品开发,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开发,也不能一味限制,应由国家就有关部门出具明确的技术性能标准.即:设计动力超过15公里/小时、 尺寸与轻摩一样,自重超过40公斤的,定为“电动摩托车”属“机动车”管理,其余设计动力在15公里/小时以下的,定为“电动自行车”归“非机动车”管理,这样与国与民均有利.

3、现行“交通管理法”不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措施.针对电动自行车目前存在的(1)严格产品质量,规范技术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设计动力、外形尺寸等明确限制;(2)严格登记制度,严禁无牌、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3)加大处罚力度,对电动自行车违章行为,严查重罚,迫使电动自行车骑车人遵章行驶;(4)加大宣传力度,交通管理部门可应用一切宣传机能,印发宣传图片、媒体等形式,将电动自行车易“犯规”的行为用图片形式发放到企业、居委会,引导职工、市民熟悉“交通管理法”中对电动自行车的具体规定,使每个市民了解“交通管理法”,增强“交通管理法”意识,提高遵守“交通管理法”的自觉性,达到安全骑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对于本课题的可行性研究

1.管理交叉路口的措施

(1)完善路口的信号配时.考虑到自行车行动快、灵活、机动,有抢先通过路口的心理,可将电动自行车的停车线前置,让其先行通过,或让电动自行车信号先亮,使电动自行车先进入路口,先行通过,两次绿灯时差宜取10s.

(2)绿灯开放时禁止机动车右转.为解决机动车右转时电动自行车直行受阻,当绿灯亮时禁止机动车右转,使电动自行车顺利通过路口.

(3)对路口个别方向右转电动自行车流量特别大时,可设置专用的电动自行车右转车道.

2.非机动车道信号灯交叉口的设计通行能力

通过对信号交叉口停车断面电动自行车通过量的研究表明,红灯后放行的前一段时间车辆比较密集,以后就逐渐减少,根据以5s为单位进行的大量观测,Q1为全部放行时间通过量,Q2为每次放行前20S的通过量,Q3为每次放行时间段内最密集的5S的通过量,将三项数值汇总,以文化路与农业路不同时段的交通状况为例:

分析:3个时段Q2平均值为2.981(5Sm),单条车道每小时为2.981×3600/5等于2146.8辆(hm), 取2150辆(hm)为绿灯小时的通行能力.对于具体路口引道来说必须乘以绿信比2150×60/120等于1075辆/(hm),此值比标准值要大,所以需要设置更长时间.

五、研究结果

通过计算,需要设置更长的通行时间,下面简单计算一下最佳周期时间.最佳周期时间(C0),是使交叉路口各方向车辆通过路口的总延误最小的周期时间,亦即最优化的周期时间,在周期运行时间内信号发挥最高的效率,车辆的总延误最小.

参考文献

[1]李永芳.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特征分析及对策研究[J].刑警与科技.2009(01)

[2]王炜,高海龙,李文权.公路交叉口通行能力分析方法[M].科学出版社.2001

[3]徐吉谦,陈学武.交通工程总论[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总结:此文是一篇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非机动车引用文献:

[1] 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毕业论文格式模板范文 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相关论文写作资料范文2000字
[2] 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本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方面有关论文范文检索10000字
[3] 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论文写作技巧范文 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相关学士学位论文范文2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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