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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子证据的程序规范

主题:电子证据 司法解释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3-08

简介:适合不知如何写证据电子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证据电子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证据电子论文范文

电子证据 司法解释论文

目录

  1. 1.固定电子证据司法实践障碍的现状分析
  2. 2.固定电子证据的合法性规则
  3. 3.固定电子证据的完整性规则
  4. 4.扣押电子证据的正当性规则
  5. 5.固定电子证据的科学性规则
  6. 电子证据 司法解释:播报多看点20111130 民法将修正:微博私信 论文范文聊论文范文电子证据

闫艳,吕昊

(1.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2.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上海200070)

摘 要:由于电子证据是以数字化信息编码的形式出现的数据表现形式,因而具有高科技性、间接性、隐蔽性等特点,决定了电子证据的固定与刑事诉讼中其它证据收集的传统方法有较大的区别.固定电子证据应当遵循合法性、完整性、正当性以及科学性的程序规则.

关键词:电子证据;固定;程序;规则

中图分类号:TP39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22( 2011) 03-0037-02

The Procedure Criterions ofElectrouc Evidence Fixation Research

YAN Yanl, LV Ha02

(1.East China UniversiN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Shanghai 200042,China,

2PeopleProcuratorate of Shanghai Zhabei District, Shanghai 200070,China)

Abstract: The electronic evidence has high-tech, indirect and convert characters, because it appears withthe features of digital information codes.It determines that the fixation of electronic evidence should be differentfrom other evidence collection measures. The fixation of electronic evidence should follow the rules oflegality,integrality, justness and science.

电子证据 司法解释:播报多看点20111130 民法将修正:微博私信 论文范文聊论文范文电子证据

Key words: electronic evidence, fixation, procedure, rules

我国刑事诉讼法把证据分为: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七大类,但对电子证据究属何种诉讼证据种类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由于现行法律规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只好将电子证据转化为书证、鉴定结论等使用,但是电子证据所具有的高科技性、无形性、易破坏性等特点,决定了其又不同于传统的书证、鉴定结论等,这影响了电子证据取证的规范陛以及电子证据的采信和作用的发挥.电子证据是以数字化信息编码的形式出现,存储于磁性介质中,能准确地反映有关案件的情况,具有证据作用的数据.由于电子证据是以数字化信息编码的形式出现的数据表现形式,因而具有高科技性、间接性、隐蔽性等特点,决定了电子证据的固定与刑事诉讼中其它证据收集的传统方法有较大的区别.实务部门有必要明确固定电子证据的程序规范,从而保证高效*各类涉及电子证据运用的刑事案件.

1.固定电子证据司法实践障碍的现状分析

侦查取证的困难是网络犯罪高发的重要因素之..涉及网络犯罪的证据很多,而其中最重要的是电子证据.电子证据的取证的复杂性包括:一是电子证据的收集必须依赖计算机技术、存储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支持,其具有无形性的特点,使得传统的证据收集手段很难保证电子证据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二是网上操作的电磁记录很容易被删除、更改或者消失,并且难以恢复,再加上网上涉及的人多、地广&,acute,真假难辨,因此网络犯罪的证据收集十分困难,即使千辛万苦收集到的电子证据也难以保全固定和审查认定.例如李某某复制论文范文物品牟利案.2009年4月至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利用自家电脑、刻录机、扫描仪等设备在其家中或公司办公室内从互联网上下载论文范文影片,刻录成论文范文光盘,在网上进行销售,后被抓获.由于李某某对网上发布的销售论文范文光盘的广告进行了删除,而其本人又拒不交待,导致认定其具有牟利行为变得异常艰难,后警方花费很大精力才在其他证人那里打开突破口,其犯罪事实才得以认定.

办案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及取证手段滞后带来的固定电子证据实践难题.网络时代的论文范文、检察官和法官不仅要求通晓法律条文,还必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网络知识.我国侦查机关网络专业技术人才明显缺乏,普通侦查人员网络知识和应用水平不高,给侦破网络犯罪案件带来很大困难.同样,检察机关电子证据技术人员队伍也存在数量少、技术能力薄弱、缺乏办案经验等问题,截至2009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具有电子证据鉴定资格的仅有6人,难以为业务部门*网络犯罪案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网络犯罪案件的司法人员素质也有待提高.

此外,取证手段滞后也是一个重要问题.网络犯罪具有瞬时性、动态性的特点,可在瞬间完成,其作案过程很难被追踪和判定.何况犯罪证据又多体现于程序、数据等无形信息,很容易被修改和删除.司法实践中,由于办案人员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造成证明犯罪事实的关键证据无法及时取得的情形较为多见.即使能够完整获取电子证据,但因保存手段的不完备,极易造成数据的意外变化,被修改或删除,而这种变化很可能是不可逆转的,从而使其最终丧失证据能力.

对于上述实践操作障碍,我们认为,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必须针对电子证据易伪造、具有隐蔽性的特性,才能使电子证据发挥更强的证明力.

2.固定电子证据的合法性规则

因为电子证据具有无形性,且安全性和真实性极易遭到外界的破坏,有时其所反映的事实并不是事实本身,而仅仅是表象的真实.如拍摄下来的经过化装、伪装的影像;经过模仿的录音;链接标题与链接*、内容的不符;虚拟网名与真实身份的不符;经过“论文范文”篡改的网页;伪造的电子信件等等,侦查人员就必须判断其内容的真实性.

此外,依照合法的程序固定的证据才是合法的证据,在电子证据的收集中除了遵循刑事诉讼法对取证的规定外,还必须根据电子证据的特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采取网络监听的方法获取电子证据,应当由特定的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搜查方式获取的电子证据,必须依法*搜查的手续;扣押犯罪嫌疑人存有电子证据的载体,必须有见证人在场等.

3.固定电子证据的完整性规则

固定电子证据时必须对相同内容的证据进行完整固定.对相同内容的电子证据,不论其在同一载体还是在不同的载体上,都应当全部固定.这对证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加强电子证据的证明力,明确电子证据的原始状态具有重要作用.

固定电子证据的同时要固定存储的载体.电子证据只能存在于特定的载体,所以,固定电子证据时必须收集电子证据的载体,因为载体上的电子证据更符合最佳证据规则,证明力更强,且载体的属性和特征能从侧面证实电子证据的相关信息.

固定电子证据同时要收集与电子证据相关联的电子程序软件的名称及版本.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最终要以人们所认识的形式来展现,而电子证据本身只是二进制的数据,只有通过特定的电子程序转化为可直观认识的形式才具有证据意义和证明力.因此,在收集电子证据时应当同时记录电子证据所处的操作系统、所对应的程序软件和扩展名的名称,以备日后用相同程序软件对涉案电子证据进行转化和展现.固定电子证据同时要收集与电子证据相关联的收集电子证据的外部环境信息.电子证据只能存在于特定的载体,而该载体必须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固定电子证据的外部环境信息是对电子证据的内容和所反映的信息的补强,是收集电子证据的重要环节.单纯的电子证据会因形不成证据链而失去证明力.要固定好存储电子信息的电子设备的放置地点、连接网络情况、各接口的连接情况、计算机的IP地址等相关外部信息.

4.扣押电子证据的正当性规则

首先,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查封所有端口.扣押计算机设备必须对计算机设备的输入端、输出端及其它的端口都进行查封,以防对计算机存储数据的篡改、删除等.其次,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存放物理环境.存放计算机设备、软盘、光盘、磁带时应当注意安全,例如,存放时应当远离强磁场、高温、高压、静电等,使用时应当注意对计算机病毒的检测.

再次,司法机关扣押查封的相关电子证据必须及时进行公证.由于电子证据有易变性,由网上下载的信息,在法庭上容易受到对方对证据真实性的攻击.而公证作为代表国家证明权的独立第三方对电子证据加以固定,能有效地增加法庭对电子证据取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采信度.邮件、手机短信、网络著作等电子易变性证据,均可以通过司法公正加以固定,成为诉讼的有效关键证据.对于具有时限性的电子证据如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的事实,司法机关应对当时的数据加以记录并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5.固定电子证据的科学性规则

电子证据由于容易被伪造、删除、篡改,故科学固定电子证据是电子证据收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常用的固定电子证据的方式,有打印和拷贝两种.通常情况下应当采用打印方式,或两种方式同时使用.只有在文件较多不方便现场打印的情况下&,acute,才可以单独使用拷贝方式.

首先,司法机关应当采用打印方式固定电子证据.将计算机文件打印到纸张上.打印文件时,取证人员必须现场监督打印过程,防止计算机操作人员在打印过程中修改文件.打印完毕后,可以按照书证的固定方法,予以固定,但应当注明数据信息在计算机中的位置(如存放于哪个文件夹中等).

其次,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采用拷贝方式固定电子证据.将计算机文件拷贝到软盘、光盘中.取证人员应当自备计算机,拷贝后,将软盘或光盘插入自备计算机中进行检查.首先进行病毒检测,然后打开文件检查拷贝的质量.如通过检测发现病毒,则应当先消毒,后打开文件检查. 再次,固定电子证据必须制作检查笔录.无论采取哪种取证方式,在固定证据后,应当现场制作检查笔录.检查笔录主要记载电子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情况,包括:案由、参加检查的人员姓名及职务、检查的简要过程,主要包括检查时间、地点及检查顺序等、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取证方式及取证份数、参与检查的人员签名.

◆(责编张岩)参考文献:

[蒋平.电子证据[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12.

【2】王新友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检察技术信息工作深入开展[N],检察日报,2010年6月10日(第2版).

总结:本论文主要论述了证据电子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电子证据 司法解释引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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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互联网和电子证据论文范本 互联网和电子证据相关参考文献格式范文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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