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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朱熹和义利观方面论文如何写10000字有关写作资料

主题:朱熹和义利观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4-01

朱熹和义利观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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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三 朱熹对董仲舒
  2. 四 余 论

《仁义未尝不利:朱熹对程颐义利观的展开》

该文是朱熹和义利观方面硕士学位论文范文与义利有关函授毕业论文范文.

摘 要:程颐解《孟子》“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既讲“仁义未尝不利”,又讲“以利为心则有害”,并非将义与利对立起来,具有创新意义.然而,程颐解《孟子》又讲“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似乎又将义与利对立起来.朱熹《孟子集注》继承程颐讲“仁义未尝不利”,反对“以利为心”,还进一步在天理与人欲、公与私的理论框架中讨论义利关系,同时将程颐“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改为“善与利,公私而已矣”,消解了程颐将义与利等同公与私、讲义与利的对立所造成的理论矛盾.朱熹既讲“仁义未尝不利”是“理之自然”,又讲现实中“仁义未必皆利”,因而推崇董仲舒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对程颐解《孟子》的义利观作出了新的发展.

关键词:孟子;程颐;朱熹;义利;利心

中图分类号:B222.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62X(2020)06-0099-007

严复于1897年着手翻译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按语有说:“民之所以为仁若登,为不仁若崩,而治化所难进者,分义利为二者害之也.孟子曰:‘亦有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董生曰:‘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泰东西之旧教,莫不分义利为二涂.此其用意至美,然而于化于道皆浅,几率天下祸仁义矣.”[1]858显然,严复反对“分义利为二”,并认为孟子、董仲舒是“分义利为二涂”,将义与利对立起来.应当说,严复认为孟子讲“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以及董仲舒讲“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分义利为二涂”,可能只是基于当时流行的或他自己的解读,并没有更多关注宋代程颐、朱熹的解读.在程朱看来,孟子、董仲舒所言只是针对现实中将义与利对立起来而作出的应对,《孟子》“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所要表达的是“仁义未尝不利”,讲的是义与利的相互联系;董仲舒讲“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所要表達的是“正其谊,则利自在”“专去计较利害,定未必有利”,亦并非“分义利为二涂”.

一、“仁义未尝不利”与“以利为心则有害”

“仁义未尝不利”,是程颐在解《孟子》“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时首先提出的.据《孟子·梁惠王上》载,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等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司马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载太史公曰:“余读《孟子》书,至梁恵王问‘何以利吾国’,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夫子罕言利者,常防其原也.故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自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2]2343显然,在司马迁看来,《孟子》“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与《论语》“子罕言利”“放于利而行,多怨”一样,讲的是“好利之弊”,讲“利诚乱之始”,似乎是对利的否定.

然而,东汉赵岐注《孟子》“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曰:“孟子知王欲以富国强兵为利,故曰:王何以利为名乎?亦有仁义之道可以为名.以利为名,则有不利之患矣.”宋孙奭疏曰:“‘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者,是孟子答惠王也.言王何必特止曰财利,我亦有仁义之道,以利益而已.上利以财利为言,下利以利益为言.”[3]5795-579在赵岐、孙奭看来,《孟子》讲的是“以利为名,则有不利之患”,有仁义之道,则能有利益,并不是将义与利对立起来、只讲义而不讲利.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载:“初,孟子师子思,尝问牧民之道何先.子思曰:‘先利之.’孟子曰:‘君子所以教民,亦仁义而已矣,何必利?’子思曰:‘仁义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则下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下乐为诈也.此为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对此,司马光说:“子思、孟子之言,一也.夫唯仁者为知仁义之利,不仁者不知也.故孟子之对梁王直以仁义而不及利者,所与言之人异故也.”[4]18-19在司马光看来,孟子言“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即子思言“仁义固所以利之”,讲的是义与利的相互联系.

程颐说:“凡顺理无害处便是利,君子未尝不欲利.然孟子言‘何必曰利’者,盖只以利为心则有害.如‘上下交征利而国危’,便是有害.‘未有仁而遗其亲,未有义而后其君.’不遗其亲,不后其君,便是利.仁义未尝不利.”[5]249显然,程颐解孟子言,是以“君子未尝不欲利”为前提而讲“仁义未尝不利”,这与司马光引子思所谓“仁义固所以利之”大致相同.

程颐还在解《论语》时说:“‘子罕言利’,非使人去利而就害也,盖人不当以利为心.《易》曰:‘利者义之和.’以义而致利斯可矣.”[5]383 “不独财利之利,凡有利心,便不可.如作一事,须寻自家稳便处,皆利心也.圣人以义为利,义安处便为利.”[5]173程颐既讲“以义而致利”,又讲“不当以利为心”;既讲“以义为利,义安处便为利”,又讲“凡有利心,便不可”,这与他解《孟子》是一致的.

程颐解《孟子》,虽然讲“君子未尝不欲利”“仁义未尝不利”,将义与利联系在一起,但有时又似乎有将义与利对立起来之嫌.《孟子·尽心上》载,孟子曰:“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鸣而起,孳孳为利者,跖之徒也.欲知舜与跖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对此,程颐说:“孟子辨舜、跖之分,只在义利之间.言间者,谓相去不甚远,所争毫末尔.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才出义,便以利言也.等利害者,天下之常情也.人皆知趋利而避害,圣人则更不论利害,惟看义当为与不当为,便是命在其中也.”[5]176将《孟子》所谓“舜与跖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解读为“舜、跖之分,只在义利之间”,将利与善的关系解读为义与利的关系,既讲义与利“相去不甚远,所争毫末尔”,又讲“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认为义与利的关系是公与私的关系,似乎是讲义与利的对立.当然,这里又讲“利害者,天下之常情也”,并没有完全否定利,而是要求“不论利害,惟看义当为与不当为”.程颐还说:“圣人于利,不能全不较论,但不至妨义耳.”[5]396

二程还明确说:“利非不善也,其害义则不善也,其和义则非不善也.”[5]1170朱熹也说“利不是不好”[11]949,“利亦不是不好底物事”[11]950.所以,在程朱看来,利并非恶,善与利并非对立,而是“相去不遠”.但是,善与利的“相去不远”却有公私之别,并会导致“舜、跖之相去远矣”.[8]364

程颐的原文,既讲义与利“相去不甚远,所争毫末尔”,又讲“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似乎是将义与利等同公与私而对立起来;朱熹的引文改为:善与利“相去不远,所争毫末耳”“善与利,公私而已矣”,则回避了义与利的对立.因此,朱熹《孟子集注》更改所引程颐所言,不仅是为了与《孟子》在文义上相一致,或许也是为了避免将义与利等同公与私,将二者对立起来,从而消解程颐解《孟子》所造成的理论矛盾.

三 朱熹对董仲舒

“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解读

在朱熹看来,虽然“仁义未尝不利”,义与利相互联系,但是在现实中,为仁义未必皆有利,得利者未必皆仁义,义与利往往对立.为此,朱熹特别推崇董仲舒所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朱熹称董仲舒为“汉儒最纯者”[11]2226,说:“汉儒惟董仲舒纯粹,其学甚正,非诸人比,只是困苦无精彩,极好处也只有‘正谊、明道’两句.下此诸子皆无足道.”[11]3257朱熹推崇董仲舒所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将其写入《白鹿洞书院揭示》[13]3587,并编入《近思录》[12]128、《小学》[14]450,对后世影响很大.

董仲舒既讲义又讲利,他说:“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矣.”[15]257在董仲舒看来,义与利二者是人所不可或缺的,而义重于利,所以他又说:“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15]262据《汉书·董仲舒传》载,董仲舒说:“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16]2524董仲舒既讲义又讲利,同时又讲义重于利,这就是所谓“正其谊不谋其利”.从字面上看,这似乎也是将义与利对立起来.但他又说:“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春秋冬夏皆其用也.王者亦常以爱利天下为意,以安乐一世为事,好恶喜怒而备用也.”[15]322还说:“圣人之为天下兴利也,其犹春气之生草也,各因其生小大而量其多少;其为天下除害也,若川渎之泻于海也,各顺其势,倾侧而制于南北.等是以兴利之要在于致之,不在于多少;除害之要在于去之,不在于南北.”[15]175显然,董仲舒不是不讲利,而是讲利天下,讲兴利除害,将利与害相对立,而不是将义与利相对立.

朱熹讲“仁义未尝不利”,强调不可有“求利之心”,还与董仲舒所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联系起来.他说:“若夫仁者,则先为其事,不计其效,惟循天理之自然,而无欲利之私心也.董子所谓‘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正谓此意尔.然正谊未尝不利,明道岂必无功,但不自夫功利者而为之耳.”[10]729在朱熹看来,董仲舒讲“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其中“正其谊”未尝不利,“明其道”并非无功,而“不谋其利”“不计其功”,并不是不要功利,而是“不自夫功利者而为之”,也就是所谓“先为其事,不计其效,惟循天理之自然,而无欲利之私心”,即朱熹所谓“躬行仁义而无求利之心”.这或许正是朱熹推崇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原因之所在.

朱熹晚年仍然从义与利二者相互联系的角度解读董仲舒所言.他说:“‘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专去计较利害,定未必有利、未必有功.”[11]988认为董仲舒并非只讲“正其谊”“明其道”而不讲功利;讲“不谋其利”“不计其功”也不是不要功利,而是由于“专去计较利害,定未必有利、未必有功”.他又说:“才说义,乃所以为利.固是义有大利存焉.若行义时便说道有利,则此心只邪向那边去.等仲舒所以分明说‘不谋其利,不计其功’.”[11]1218-1219认为董仲舒所言既讲明了“义,乃所以为利”“义有大利存焉”,又讲不可“行义时便说道有利”.

据《朱子语类》载,在浙中见诸葛诚之千能云:“‘仁人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仲舒说得不是.只怕不是义,是义必有利;只怕不是道,是道必有功.”先生谓:“才如此,人必求功利而为之,非所以为训也.固是得道义则功利自至;然而有得道义而功利不至者,人将于功利之徇,而不顾道义矣.”[11]3263诸葛诚之不赞同董仲舒所言,认为“若是利成,则义自在其中;功成,则道自在其中”[11]2537,强调功利中自有道义.对此,朱熹认为,虽然“仁义未尝不利”“得道义则功利自至”,但在现实中仍有“得道义而功利不至者”,因而就会有人不顾道义而追逐功利,这就需要董仲舒所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为此,他反对诸葛诚之“直说义理与利害只是一事”.(2)朱熹还说:“孟子说‘未有仁而遗其亲,未有义而后其君’,便是仁义未尝不利.然董生却说‘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又是仁义未必皆利,则自不免去彼而取此.盖孟子之言虽是理之自然,然到直截剖判处,却不若董生之有力也.”[13]2498在朱熹看来,孟子所言讲的是“仁义未尝不利”,而董仲舒所言讲的却是“仁义未必皆利”.孟子之言是“理之自然”,但由于在现实中“仁义未必皆利”,甚至有人将义与利对立起来,“去彼而取此”,逐利而害义,因而不能“直说义理与利害只是一事”.所以,就现实性而言,董仲舒讲的要比孟子所言更为直截有力.可见,朱熹推崇董仲舒而反对诸葛诚之,只是针对现实中“仁义未必皆利”甚至义利相分离而作出的应对,并非把义与利对立起来.

四 余 论

在《孟子》中,“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是孟子对梁惠王言利所作出的应对.也就是说,程朱既讲“仁义未尝不利”,又讲“以利为心则有害”,强调不可有“求利之心”,是对梁惠王只讲利而不讲仁义、将义利对立起来所作出的应对.同样,朱熹既讲“仁义未尝不利”是“理之自然”,又推崇董仲舒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同样也可以看作针对现实中“仁义未必皆利”甚至义利相分离而作出的应对.对于现实中将义与利对立起来、逐利而害义,朱熹并不是站在相同的义与利对立的立场上只讲义而不讲利,而是讲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并且认为“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讲道义与功利的相互联系.也就是说,在朱熹看来,无论是孟子言“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还是董仲舒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就“理之自然”而言,都是讲“仁义未尝不利”,并非讲义与利的对立,并非“分义利为二涂”,而是强调义与利的相互联系;但就现实性而言,“仁义未必皆利”,存在着义与利的对立,不能“直说义理与利害只是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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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清]颜元.四书正误[M]//颜元集.北京:中华书局,1987.

(责任编辑 吴 勇)

此文总结:此文为关于义利方面的论文题目可成为相关论文提纲和朱熹和义利观文献综述的参考文献.

朱熹和义利观引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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