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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视域下的*失范道德规制

主题:网络道德案例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4-19

简介:关于网络道德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网络道德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网络道德论文范文

网络道德案例论文

目录

  1. (一)网络技术的特殊性
  2. (二)网络传播的特殊性
  3. (三)其他方面原因
  4. (一)网民实现道德自律的途径
  5. (二)网络媒体的道德建设
  6. (三)政府在网络道德建设中的责任
  7. 网络道德案例:网络道德视频-网络教育开篇_4_to_论文范文I_clip0

汤 怡

[摘 要]网络传播中的道德建设对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网络传播视域下的*失范既有网络技术方向的问题,也与网络中的人性异化有关.解决这一问题须从网络技术、网络传播和社会三个方面和个人、媒体及政府三个层面入手,对不同网络主体提出相应的道德责任,加强网络道德规制,以期促进网络传播环境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网络传播;自律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在媒体演进的过程中,随着旧的社会结构的变迁,人类交往范围的扩大和交往方式的改变,社会心理、风俗乃至人的道德观念都会发生很大变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数字化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高速公路,成为推动人类社会从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迅速转变的主驱动轮,改变了人类社会联系的方式.随着网络与日常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由道德混乱而引起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这无疑为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道德要求.

网络传播视域下的*失范,既与网络技术及其运行的不完善有关,也与网络中人性的异化有关;既有网络传播自身的内部根源,也有外部因素.

(一)网络技术的特殊性

技术悖论是西方一些学者在考察技术两重性时所使用的特定名词.它指技术产生的后果与技术要实现的目的相背离.站在客观的立场分析网络技术的社会价值,每个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得出积极肯定的结论,网络技术在其广泛的应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它与生俱来的离散性、开放性等特点,客观上为网络道德失范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1.网络的无中心离散性

在现实空间里,人们的社会交往、活动方式受制于各种条件,相对容易规范和控制;而由于网络所采用的特殊离散结构,没有中心和界限,不受任何组织机构的控制,个体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模式,这符合个性化价值要求.但凡事走了极端,问题就来了.在许多情况下,任意放纵比自我克制更容易发生,结果便可能导致一系列自我异化.

2.网络的开放性

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一台连通互联网的计算机,与所有网络上活动的人联系.网络技术所奉行的系统开放性与符号性,强调言沦自由与人际的虚拟沟通,鼓励对“真实”与“个性”的追求.这个开放的信息空间弥补了现实世界释放管道狭窄的不足,很多人变得侃侃而谈.加之实名制的滞后,更多真伪难辨的、肆意的、不计后果的言论和行为铺陈而来,林林总总的道德意识纷繁存在于网络,道德的多源性导致道德冲突等问题应运而生.

(二)网络传播的特殊性

信息消费时空上的隔离性、消费方式的匿名性,传播过程中“把关人”的缺位是网络道德失范的又一方面原因.

1.信息消费时空上的隔离性

当人在网络时空进入平常无法体验的世界时,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所关注的内容上,而有意识体验的能力则弱化、沉湎于虚构的世界中,对现实世界情感、物质的需求和关注减少.人处于时空的隔离状态,远在他人视野之外,看不到对方受伤、痛苦的表情,感觉更安全并且远离反击,体验不到自己的言行所带来的后果,人性、心灵、情感和道德体验的世界隐退了.似乎行动的不是“我”,而是内在或外在的力量通过“我”来行动,也无法体验到“我”是自己行动的主体.网络主体道德体验的丧失,动摇了道德信念的基础,模糊了个体的内在价值标准,也就很难期望网络主体表现出良好的道德行为.

2.信息消费方式的匿名性

在网络中,人们以符号身份存在,不用面对现实社会中活生生的人,不必面临对他人诚实、负责和讲信用等社会道德的直接压力,使得道德成本过低.由于网络世界的匿名性和隐蔽性,人就很可能任意行为,不受规范的约束.个体的网络行为又很少会被人评价,即使有评价,其道德约束力和现实压力也很有限,致使网络主体存在各种侥幸心理,自我控制能力减弱,网络非道德行为泛滥成灾也就在所难免.

3.网络“把关人”缺位

“把关人”的缺席是网络传播信任危机的根源.传统媒体都会受到政府、至少是媒体拥有者的监控,有一帮内容的“把关人”.而互联网却是一个自由的天地,谁也无法完全控制其全部的内容,网上实施言论控制成为一件非常困难的工作,直接导致“把关人”的缺位.在互联网上,所有人都是自己的领导和主人,谁都有发言权,而谁又都没有绝对的发言权.这种无政府状态必然导致网上信息的良莠不齐,出现大量的信息垃圾.

(三)其他方面原因

当然,网络道德的失范本身就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探究其原因也需要以多元的视角进行全面的分析.除了前面对网络技术、网络传播内部特性的考察以外,人类的一些特殊秉性、对技术的盲从态度、网络道德教育的缺位和流于说教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对网络道德失范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1.人的心理机制

人类的一些特殊秉性和心理机制也是引起网络道德失范的现实根源之一.假面舞会的人人平等只是一种虚假的平等原则,在这个缺少“你”与“我”的世界里,一切都只是故事.谁说“轻舞飞扬”就必是妙龄少女?“痞子蔡”亦可能是年过半百的老妇人.而“人际交往的面具性,经过电子时空的放大而更具戏剧性、伪装性;人的侵略性和占有欲,由于网络时空而更加难以节制;人的压抑和宣泄心理机制,由于虚拟现实的特殊环境而使人们更加论文范文地释放自我”(第42页).

2.对技术的盲从

网络时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得到了充分的证明.父辈们常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很多人认为学好技术就可以包打天下.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对待“论文范文”的态度:不少人觉得,网络犯罪是一种智慧、能力与胆识的体现,既不像杀人放火的强盗那样凶狠残暴,又不像花言巧语的骗子那样伤天害理.他们所做的只不过是在网络社会中对政府机关、军事、金融等常人不可冒犯的机构略施小计,扮演“锄强扶弱”的英雄角色.特别是当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矛盾,种族、宗教、民族等方面的差异和历史问题引起争论和冲突的时候,论文范文们便纷纷出动,各自代表“正义”方,向对方发起攻击,其行为不但没有受到社会的普遍谴责,反而为许多青年学生所钦佩.根据对广东部分中小学生做过的一次调查显示,约有4%的青少年表示将来愿意成为一个论文范文

3.网络道德教育的缺位

从个体道德发展的规律来说,一般都要经过从他律到自律的发展过程.未成年人道德发展正好处在由“他律”向“自律”转化的过程之中.然而,在他们还没有完成这个转化时,便匆忙地进入了网络世界,网络道德教育缺位的问题便凸显.究其原因,在于许多家长、教师及社会上有关部门对网络技术、网络交往等特点缺乏了解,对孩子进入网络世界时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知之不多,缺乏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网络道德观的教育,未成年人也难以自主地对其网络道德失范行为进行反省和更正.

4.现行网络道德流于说教

在网络道德规范建设中,会不断受到传统道德规范的抗拒,这种不同规范体系的并存和冲突,必然造成网上行为的两重性.例如,现实生活中要求人们遵守纪律、承担责任,而在网上,更强调论文范文和不受约束.这就造成现行网络道德流于说教,不具备约束力.而正是那些空洞的说教和人为强加的规范约束,使现实中的人产生反感和抵制心理,引发出一系列的网络道德问题.

网络道德主体,指的是建设、管理与使用因特网、并具有相应道德需要和能力、道德义务和权利的人或组织(第157页).主要包括在网络空间进行信息传播和人际交往的个人用户和媒体,利用网络进行各种经营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政府机构和国际组织等.不同层次的网络主体有着不同的网络道德需要与能力、网络道德义务与权利,其网络道德规范与行为也不尽相同.上至为网络提供政策支持的政府,下至使用网络的每个人都应有各自基本的道德标准,以维护互联网信息的良性运转.

(一)网民实现道德自律的途径

正如法律的制定并不能消灭犯罪一样,虽然不断有这样那样看似完善的网络道德规范的出台,网络主体的行为失范仍然层出不穷.道德规范不像法律,它需要人们自觉去实践,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行为(第222页).自律是人类道德的最高形式,就是这个道理.对于网民来说,其数量众多,并且网络传播的内容和形式多种多样,很难建立统一的道德规范,主要依赖网民的自律.

1.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

每个人都拥有在网上自由发表意见和接受信息的权利.在某种意义上,人们比前网络时代获得了更多的权利和自由.与之相伴的,个人所承担的道德责任也会随之增加.因此,对个人道德自觉更高的要求可以说是网络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道德文明和进步的最终意义也在于人的道德自觉性的不断发觉和人的良心的发现.这也是道德的发展不断地由他律走向自律的必然过程.陀思妥耶夫斯基认为人也只有达到发自内心的道德自律,才能获得一种*学意义上的自由.试想一个人如果丧失了对“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令”的敬畏,无论防止网络犯罪的技术多么高超,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多么完善,都将无济于事.

2.培养自我同一性意识

自我同一性即确信我就是我本身而非其他的一种心理过程,主要包括“我”的持续性和统一性两个方面,简单地说就是对“我是谁”这一问题的外显的和内隐的回答.按照艾里克森的观点,“自我同一性是人所有行为的逻辑出发点,是个体和环境互动关系的*,是个体人格正常发展的内在保证a”(第54页)在网络中,人失去了自己的身份感和自觉度,面对的往往是一串串编码和机器,感觉不到究竟在和谁打交道.只有引导网络主体养成自我同一性意识,才能切实抓好网络道德建设.

(二)网络媒体的道德建设

根据央视国际进行的网上万人论文范文调查结果显示,高达30.67%的网民认为网络媒体基本没有承担社会责任,网民普遍认为当前“一些信息真假难辨”,“广告过多干扰正常浏览”,“千网一面,抄袭现象严重”,“论文范文、暴力信息过多”.中国网络媒体社会责任缺失现象比较严重,不少人感到“难以接受”且“急需改善”.网络媒体必须承担作为媒体应尽的社会责任,以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

1.网络媒体道德建设的原则

真实是媒体的生命所在,这一点并不因为传播方式和传播媒介的改变而改变.人们要求及时、全面、准确了解信息,网络媒体提供了这种可能性.综合性媒体网站当前在我国并无采访权,其在编发时应进行核实,避免传播虚假信息,做到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2.网络媒体应加强行业自律

网络是一个极度依赖民间规范的系统,外在强制性规范往往难以奏效,传播主体的自律变得尤为重要.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站经营者、网吧等互联网行业,对于网络道德危机的出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加强对网络从业人员的专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媒介素养.互联网行业从业者必须抱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工作,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和不道德行为.网站本身应成为网络传播规范的自觉倡导者和监督者,切断带来消极影响的不良信息来源,对网民网络道德与信息*提供积极的引导和帮助.

除此之外,还需要国家立法、司法、执法机关不断完善网络媒体的发展环境,同时也需要各种社会力量给予网络媒体发展理解和宽容.

(三)政府在网络道德建设中的责任

就网络道德建设而言,政府的作用至少在以下两方面显现:一是教育功能.教育是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的重要手段.道德失范的重要原因是自律不够,减少网络不道德行为首先就应该依靠教育.而政府可以动用全社会的宣传资源、教育资源,从而在道德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是监督规范功能.网络的高速发展,使得传统道德规范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网络道德问题日益严重.这就需要政府在网络道德规范的确立、网络立法和执行方面发挥作用.为了防止垃圾文化信息的出现和泛滥,需要政府出面对信息供应商进行监督.与此同时,国家政府的行为也必须接受民众的监督和法律的制约.主权国家有权利有义务审查、规范网络行为、信息内容,当发现在网上出现不道德行为时有权对上网者进行警告、批评、通报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但政府不能以检查为借口利用互联网随意进入用户的计算机系统,必须为用户保守秘密.

1.全面的道德教育

道德的形成有赖于教育和培养.目前,网络道德教育已经成为一些西方国家高等学校的教育课程,既然我国的计算机教育力求从娃娃抓起,那么相应的网络道德教育也应该从娃娃抓起.此项工作应首先在高校开展起来.

(1)在开设计算机课程中渗透道德观念.在进行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知识教育的同时,进行网络道德教育,以渗透的方式促进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在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教育中加入道德的内容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对网络的有效利用,也可以促进网络技术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2)结合显性与隐性德育教学,实现网络道德认知.传统的显性课堂教学(如思想品德课),是各国道德教育的主渠道.通过显性课堂教学,介绍高科技运用的价值观、网络道德的价值原则、网络礼仪、法规及政策.隐性教学是在学校政策、课程计划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又是教育经验中常规有效的部分.它包括能力分组、师生关系、课程规范和程序、隐含的教材内容、学生性别差异、课堂奖励等.在我国,主要通过如演讲、主题辩论、宣传等隐性教学来营造道德氛围.通过如此方式,能够让学生不是在强制性的说教中,而是潜移默化地形成健康的网络道德意识.

(3)重构网络时代的传媒教育体系.尽管网络正“无情地”改变着传播媒介的面貌,但是国内新闻教育部门并没有深入地重新审视或制定其教学计划,将网络媒体的有关内容全面渗透到课程体系中.一些学校只是象征性地赶了赶时髦,仅仅把网络作为信息传输的一个新渠道.网络传播不应只是已经满满当当的教学计划中的又一门课程.学生也不应只成为单纯的记者,而应更多地考虑社会责任.新闻道德问题应该成为做每一个决定时的重要部分,而不是将它降格为陈词滥调.

2.政府监管与公众监督相结合

(1)政府监管.制定和完善网络传播法律法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抑制网络传播中的不良现象,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传播的良性有序运行.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网络管理.我国从1994年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后,政府对网络立法的步伐明显加快,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求从宏观角度进行多方位多层次控制.在现行刑法中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6条)、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等.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止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等.政府要将网络传播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从各个环节遏止不良信息在网上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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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众监督.贯穿于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的中间地带,已经成为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的有效手段.比如,设置“网络文明论文范文”,发动网民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论文范文网上不文明行为,一方面通过论文范文,督促纠正,另一方面可及时沟通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还可以组建“网络志愿者”队伍,志愿者每天花一定时间上网,帮助监看网络内容,参与网络活动,从细处纠正不文明行为.

不仅如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也应当接受公众监督.2005年9月25日由论文范文、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提出了这个要求.公众在网上发现违法和不良信息,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论文范文”网站论文范文,也可以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论文范文.

网络道德问题的解决,既有赖于我们对网络传播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也有赖于网络自身的发展和完善,两者缺一不可.在网络建设中,一方面我们应避免过于理想化的要求,用现实社会的道德要求网络行为;另一方面也要避免将网络世界看成一个完全独立的世界,任其放任自流,而应尽量找到能够连接和平衡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的桥梁,这样才能有利于网络传播的发展,进而形成网络传播和传统传播的良性互动,最终有助于整个社会健康有序地发展.

注释;

① 参见htt p://it. oyksoft. com/post/130 0/.

②康德在其《实践理性批判》的最后一章中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

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令.”这里,头上的星空指自然律,心中的

道德律令指*律.

[参考文南]

[1]鲍宗豪:《网络*》,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2]严耕、陆俊、孙伟平:《网络*》,北京: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

[3][美]艾里克森:《同一性:青少年及其危机》,王方译,北京:论文范文出版社1998年版.

[4]刘 星、林添福:《中国网络媒体步入限阈时代》,载《网络传播》2005年5月第1 4期.

[5][英]戴维,冈特利特:《网络研究:数字化时代媒介研究的重新定向》,彭兰等译,北京:论文范文出版社2004年版.

[6][美]约瑟夫.R.多米尼克:《大众传播动力学:数字时代的媒介》,蔡骐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7][美]罗兰·德·沃尔克:《网络新闻导论》,彭兰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钟瑛:《网络传播*》,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朱银端:《网络*文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10]黄寰:《网络*危机及对策》,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11]吴冷西:《新闻职业道德》,北京:论文范文出版社199,6年版.

[12]周鸿书:《新闻*学论纲》,北京:论文范文出版社1995年版.

(责任编辑 车 英)

总结:本论文是一篇免费优秀的关于网络道德论文范文资料。

网络道德案例引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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