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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中的国际投资机制构成、对中国的影响

主题:双边投资协定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2-28

简介:关于投资协定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投资协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投资协定论文范文

双边投资协定论文

目录

  1. 双边投资协定:美副国务卿:论文范文访美将助推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 东方新闻 150501
  2. 一、国际投资机制的概念和构成
  3. 二、国际投资机制的历史演变
  4. (一)国际投资机制的萌芽时期(1945-1964)
  5. (二)国际投资机制的成型时期(1965-1989)
  6. (三)国际投资机制的高速发展时期( 1990-2007)
  7. (四)国际投资机制的调整时期(2008-至今)
  8. 三、西方发达国家对国际投资机制的主导作用
  9. 四、国际投资机制重塑与中国的战略选择
  10. (一)中国与国际投资机制的“互动”
  11. (二)中国参与国际投资机制重塑一以TPP协议为例

张小波 李 成

摘 要:本文首先探讨国际投资机制的概念和构成,着重分析了双边、区域性、全球性投资安排和有关国家内部的外资审查制度.其后,本文结合相应的历史背景,简要回顾了国际投资机制在萌芽、成型、高速发展和调整四个时期的演变轨迹和时代特征.随后,本文考察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国际投资机制的影响,并展望了美国主导下的国际投资机制与原则的发展趋势.最后,本文转向讨论中国与国际投资机制的互动,并以最近推出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 TPP)为例,分析国际投资机制对中国的影响以及中国相应的政策选择和发展战略.

关键词:国际投资机制投资协定TPP全球治理

中图分类号:F1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812(2016)04-0144-157

根据中国商务部的新闻公报,201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创下了1231.2亿美元的历史新高,连续3年位列全球第三大对外投资国.①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发布的《中国企业全球化报告2015》亦指出,中国已经迎来了资本输出的新时代,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2022年有望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对外投资国.⑦在中国已成为资本输出大国的背景下,中国有必要积极推动国际投资机制的发展,以提高中国在全球对外投资格局中的话语权.

二战后,美国和西方发达国家作为资本的输出国,曾经主导了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近些年来,随着新兴经济体在全球投资格局中的崛起,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洲发达国家在国内调整了外资审查制度及政策.在国际层面,美国推动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 TPP)、跨大西洋贸易和伙伴关系(论文范文IP)以及多种双边投资协定等机制,致力重塑国际投资规则.

鉴于中国国际投资地位的变化,为了保护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的权益,避免在国际投资机制新变化中处于不利地位,有必要对国际投资机制的内涵、发展和变化以及对中国面临的挑战进行系统研究.

双边投资协定:美副国务卿:论文范文访美将助推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 东方新闻 150501

一、国际投资机制的概念和构成

国际机制(international regimes)的概念首先由美国学者约翰,鲁杰(John Ruggie)在1975年引入国际关系学,随后该概念被广泛地用于分析国际合作、国际组织和国际法领域.上世纪70-80年代,国际机制的研究成为了国际关系学科研究的中心议题之一.在国际关系第三次大论战中,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关于国际机制的争论主导了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主流.斯蒂芬-克拉斯纳( Stephen Krasner)在《国际机制》一书中,将国际机制定义为“国际关系特定领域里汇聚着行为体预期的一系列默示和明示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①罗伯特·基欧汉( Robert Keohane)则将国际机制视为国际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将之定义为“国家间达成关于国际关系特定系列问题的包含明确规则的安排”.②简单地说,国际机制是指全球范围内存在的、旨在调整国际关系的双边或多边组织协调机构以及确立的原则、规则和国际交往习惯的综合,其范畴涵盖国际政治、安全、环境、人权以及经济等多个领域.其中,作为国际经济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投资机制主要包括涉及国际投资领域的各类国际组织及协调裁决机构,双边、多边投资协定,以及在国际投资实践中逐渐形成的规范、原则和习惯.

总体看,经过二战后七十余年的发展,当前的国际投资机制包含四个方面内容,详见表1.

第一,两国之间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和条约.自从1959年德国分别与巴基斯坦和多米尼加共和国签订最早的两项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以来,双边投资安排发展迅速,并已演化为国际投资机制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事实上,截止2014年为止,在所有的3271项各类投资条约和协定中,双边投资条约有2926项之多.③

第二,区域性投资条款以及经贸合作协定中的投资条款.近年来,随着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各类区域、跨区域投资协定以及包含投资条款的经贸合作协定发展迅猛.特别是从目前发展趋势看,占主导地位的双边投资安排数目在减少,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致力于区域、跨区域的合作架构.在此类经贸协议安排中,《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TPP等协议中的投资条款最具代表性.

第三,全球性多边投资协定.全球性多边投资协定虽然起步最早,但在近数十年来发展缓慢.与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国际贸易机制和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核心的国际金融体制相比较而言,国际投资体制至今没有形成一个全面的、综合的具有约束力的全球性多边投资协定.

第四,世界各国形成的外资审查制度、外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上世纪70-80年代,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先后设立了外资审查制度,以避免外来直接投资对国家安全和民族经济的危害.当今很多国家基于本国境外投资和吸引外资的特殊情况,都建立了外资审查制度,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外资政策.

二、国际投资机制的历史演变

总的来说,国际投资机制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时期.

(一)国际投资机制的萌芽时期(1945-1964)

第一个时期从1945年开始,持续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是国际投资机制的“萌芽”时期.二战刚刚结束后,美国就与其他国家商讨了一系列的《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这些条约主要是商讨贸易问题,但也包括了若干保护外国财产的条款.其后,在1948年拟定的《世界贸易组织宪章》(亦称《哈瓦那宪章》)中纳入了具有国际投资法典性质的内容.该宪章承认各国有权在合理条件下对本国境外投资的所有权提出要求,并有权决定接纳外资的条件,宪章也对东道国的义务做出了规定.但是,美国国会认为《哈瓦那宪章》某些条款不符合美国利益,不予批准.而当时绝大多数国家也最终没有批准该宪章.1949年,国际商会起草了《外国投资公正待遇草案》,规定禁止采取阻碍外资的歧视性政治、法律或行政性措施,并规定征收应该根据正当的法律程序并按照国际法标准给予确定的补偿.

在上世纪50-60年代,东西方两大阵营的对立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冲突的国际背景,阻碍了国际社会在投资规则上获得共识.相比较而言,区域性和两国之间的双边投资协定取得了突出进展.如1957年,欧洲六国在罗马签订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对投资问题进行了专门规定,提出了放宽对外国投资的限制、公平招标、促进资本流动等政策.1959年,论文范文德国分别与巴基斯坦和多米尼加共和国签订了最早的两项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该协定对促进和保护投资进行了实质性的规定,并涉及解决投资争端等相关规定.此后其他欧洲国家纷纷仿效.到上世纪60年代中期,双边投资协定已达到37项.

(二)国际投资机制的成型时期(1965-1989)

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直至80年代末,国际投资机制在多个方面都得到稳步发展.事实上,在60年代,不少拉美和中东发展中国家对跨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都实行了国有化,对西方国家的境外投资影响巨大.在这种背景下,资本输出国和东道国之间的纠纷不断加剧.1965年3月,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前身)的主持下,《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亦称《华盛顿公约》)得以缔结,从而奠定了国际投资仲裁的基本框架.该公约设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专门负责解决东道国和外国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争端.其后,若干国际组织也相继推出了有关国际投资的制度规范与框架,包括:1 967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编写《保护外国人财产公约草案》;1 974年联合国通过了《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以及《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行动纲领》;1976年OECD公布了《跨国公司准则》;1982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所属原跨国公司委员会提出了《跨国公司希望准则(草案)》;1985年联合国贸发会议提出了《国际技术转让行为守则(草案)》;1985年世界银行通过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等.

1965年至1989年期间,新增加的投资协定总共有367项.其主要的新特征就是加入了解决投资争端的条款.于1968年签订的荷兰与印尼双边投资协定首先加入这一条款,随后即成为惯例.70年代中期起,奥地利、日本、英国和美国均推行了双边投资协定的计划.美国于1982年制定了第一份谈判的样本,后来几经修订成为区别于德国传统式的“美国现代式”的投资协定模式.1982年1 1月,美国与巴拿马签订了其历史上第一份双边投资协定.美国的投资协定除含有欧洲双边投资条约中具备的保护财产条款外,还规定了确立投资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权力.上世纪70年代,共有166项双边投资条约被缔结.在80年代,共有386项双边投资条约被缔结.在国内的外资政策方面,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在70年代先后进行了外资审查的立法工作,旨在加强对外资的监控.到8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趋向鼓励吸引外资并为跨国公司的资本输出创造有利条件,关于外资审查的国内立法和相关监管机构也走向成熟.

(三)国际投资机制的高速发展时期( 1990-2007)

上世纪90年代,经济全球化渐人论文范文,世界经济也进入持续平稳增长的黄金期.国际投资环境普遍出现自由化趋势,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配置资本的程度、能力空前提高.相应地,国际投资机制也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首先,在全球多边协定层面,由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设立的发展委员会,于1992年发布了《外国直接投资待遇指南》.虽然该指南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是它对外资准人、外国投资待遇、征收和单方面改变合同、投资争议等问题做出了规定.世贸组织在乌拉圭回合谈判后达成的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等与国际投资机制直接相关.①1995年至1998年期间,经合组织成员国启动了综合性多边投资协定的谈判.但是由于成员国之间的分歧而最终失败,只产生了多边投资协定草案.1998年4月,由西欧国家主导的50余国家签订的《能源宪章条约》正式生效,该条约对国际能源投资出现的争端解决、仲裁制度、征收条件和补偿、可持续性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规定.2003年,联合国促进和保障人权委员会起草了《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在人权方面的责任准则(草案)》,但因为各方的分歧没有通过.

第二,双边投资协定和条约得到了极大的增长.80年代,各类双边投资协定和条约总数为381项;而到90年代末,双边投资协定和条约的总数增长达到了2076项.从总体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90年代都比较积极地推动了投资自由化,并开展了双边投资协定和条约的谈判.据1999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世界投资报告》的估计,1991-1998年间,发展中国家对其外资政策的修改大约有94%都是为了给外国投资者提供更有利的投资环境.

第三,在区域性的多边投资协定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洲联盟条约)》、以及《东盟投资区的框架协议》等三大框架最具代表性.其中,《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于1992年签署.协定第十一章专门涵盖了详细的投资规则:包括内容广泛的投资和投资者定义、高标准的投资待遇、严格的投资业绩要求、高水平的征收补偿标准以及高效和独特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欧洲联盟条约》于1993年签署,规定除税收和公共安全原因外,原则上禁止对欧盟成员国之间及成员国和第三国之间的资本流动和支付加以限制,从而把资本跨国流动自由化原则规定扩大到适用于非成员国和欧盟之间的资本流动.《东盟投资区的框架协议》于1998年签署.协议第三条款明确了投资区的目标,即在东盟各国间建立一个自由透明的投资环境,逐步减少和取消妨碍东盟投资流动和投资项目运行的投资管制和限制,确保在2020年前完成资本的自由流动.

(四)国际投资机制的调整时期(2008-至今)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投资环境出现了三个主要变化,国际投资机制也相应地进入调整时期:第一,欧美发达国家遭受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冲击,对外直接投资地位有所下降;而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以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地位有明显进步.①在这一时期,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或对以往的双边投资协定进行了重新审视和修订,或订立自由贸易协定和经济合作条约中的投资条款,借此对以往的投资条约和协定进行补充或者取代.第二,国际投资协定的数量增速减缓,发展重点从双边投资协定转向地区投资协定.截止2014年底,国际投资协定已经增加到3271项.其中,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区域或次区域内层面开展投资谈判,包括TPP、论文范文I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等.2007年,欧盟各国签署《里斯本条约》后,对外直接投资被纳入了欧盟的专属性权能范畴,而这一变化对欧盟未来与他国的双边投资协定产生了重大影响.第三,投资国和东道主国之间的投资争端案例增多,争议问题更趋复杂,国家间通过仲裁机制的案例也明显增多.其中,美国、欧洲等发达经济体开始对投资审查制度和外资政策进行调整,以应对来自新兴市场(主要是中国)急剧增长的直接投资.

三、西方发达国家对国际投资机制的主导作用

国际机制与霸权国之间的关系是国际关系研究的热门课题.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学者都认为,权力在国际机制的形成、范围和影响中是一个关键性变量,国际机制的效用和弹性受到权力因素的重要制约.因此,国际机制的创立和发展与霸权国有着紧密的联系.

二战后,美国等西方国家作为资本的最主要输出方,曾经在不同层面上对国际投资机制的基本议程和内容起到了主导作用.

首先,在全球层面,西方国家在国际组织中推动、主导了国际投资机制的发展.其中,《世界贸易组织宪章》(1948年)和《外国投资公正待遇草案》( 1949年)虽未获得批准,但是为早期国际投资规则的制定奠定了基础.1965年,《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的缔结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的设立,使争端解决机制成为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惯例.其后,前文提到,世贸组织达成的数项协定均涉及国际贸易及投资问题.90年代中后期,经合组织还进行了多边投资协定的尝试.

第二,在双边和区域性投资协定的发展过程中,美国规则产生了重大影响,并被广泛采用和借鉴.其中,“美式”双边投资协定范本在1982年美国与巴拿马签署的第一个双边投资协定中得以采用.在经历了不同范本的演化、完善后,美国式国际投资规则的“标准模式”得以逐渐成型.其核心内容包括:投资待遇非歧视原则,即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明确限制投资的征收并采取及时、充分、有效的补偿;资金的自由转移;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负面清单规则.目前,美国达成的双边投资协定有47个,自由贸易协定14个(其中12个包含投资章节).另据2013年7月中国商务部的统计,全球有77个国家接受准人前国民待遇规则,77个国家接受负面清单规则.同时,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投资章节也多被仿效.①

第三,近年来,美国在多个层面上力推新一轮的国际投资规则.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崛起,美国等西方国家日益感到现有机制未能充分维护它们在创新领域和高端服务行业的优势.有鉴于此,发达国家试图通过建立高标准的投资准则来维护其竞争地位.美国、加拿大、欧洲和澳大利亚等陆续出台了包括针对中国国企的外资审查政策,并积极宣扬竞争中立等原则.

第四,在国际层面,美国最近积极推动了&,acute,IPP、论文范文IP和TISA等多边框架,力图占据制定新一轮国际投资规则的制高点.例如,2012年4月,美国和欧盟共同发表《关于国际投资共同原则的声明》,明确要求各国政府给予外国投资者广泛的市场准入.同时,美国积极修改美国双边投资协定2012年范本,并以此作为与中国和印度相关协定的蓝本.如果美中、美印双边投资协定获得成功,加之《北美经济贸易协定》、《美韩自由贸易协定》、TPP、论文范文IP,以及美国与智利、哥伦比亚、巴拿马自由贸易协定,美国主导下的新一轮国际投资规则将在世界主要经济体获得推广,而这其中蕴藏着三方面的重要变化.其一,投资议题上强调投资自由化,在谈判中采用包含负面清单的准人前国民待遇条款,即原则上在所有领域的外资享有不低于东道国国内资本的投资自由,特殊领域可以明确列出例外;其二,提高了劳动条件、人权标准、环保指标,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扩大了国际投资的内涵,并在2004年范本的基础上对透明度条款做出了重点修改;其三,在投资政策上提出了“公平竞争”原则,对国有企业、政府采购及权力进行了限制.

四、国际投资机制重塑与中国的战略选择

(一)中国与国际投资机制的“互动”

当今国际投资的主要参与者仍旧是美国、欧洲等发达经济体,相应的国际投资机制也基本上由其主导、支配,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整体上仍处于或被动接受、或被排斥在外的尴尬境地.这不仅表现在美欧对国际投资机制设计的直接参与,更表现在其价值观、政治理念——包括自由市场经济、法治、透明化等——已经深入渗透到国际投资机制以及相关实践的方方面面.而TPP和论文范文IP等最新框架便是这一特点的集中体现.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美欧主导的国际投资格局也处于不断的解构与重构之中.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后,国际经济政治力量对比发生了缓慢但持续的变化,即出现了以中国、印度等为主要代表的新兴市场的崛起和美欧等先发经济体增长相对缓慢的“此消彼长”态势.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参与国际投资活动与机制设计的角色、定位也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大体上看,中国对国际投资机制的关系演进大致遵循了以下轨迹: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参与全球化的形式、内容极为单一,主要以各种优厚的“超国民待遇”,单向地、甚少选择地“招商引资”,并很快成为吸纳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其间,尽管中国同多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或包含投资安排的地区自由贸易协定,但所涉内容较为狭窄.此后,直至新千年伊始,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综合国力的显著提升,以及“走出去”战略和加入世贸组织等举措的出台,中国开始更加全面、主动地参与全球化,中外之间双向的“互动”日趋明显.其间,不仅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而且也在论文范文国际投资机制设计中发挥更为积极、重要的影响.

具体而言,中国对国际投资机制的参与直接体现在各种投资与自由贸易协定中.回顾中国30多年的改革历程,中国与他国签署的双边投资安排大致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系指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此时,刚刚开启改革开放之门的中国主要致力于吸引外资,对外投资数额有限.所以作为资本输入国,中国这一时期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强调对主权独立的维护,被称为相对的保守主义范式.同时,此阶段的投资安排也基本对应于所谓“第一代”欧洲投资范式.例如,在1982年签订的中国与瑞典的双边投资协定中(也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个此类协定),条款主要局限于对投资的定义、待遇、代位权、征收条件及补偿、支付与转移以及争端解决这六个方面的内容.协定在国民待遇的采用、征收补偿标准的规范以及国际仲裁的接受等方面的立场较为保守.

第二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2003年.此间,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初步成型,对外开放步入新阶段,中国双边投资协定由相对保守向自由主义范式过渡,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所谓“第二代”投资协定的影响.其中以下两处标志性的突破尤为重要:一是给予来自缔约国投资者无歧视的“国民待遇”;,如中国与荷兰2001年修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增加了国民待遇的内容;二是在“用尽国内行政复议程序”等前提下,允许投资者将所有与东道国间的投资纠纷提交国际仲裁解决.可见,这一阶段的投资安排已涉及到某些制度层面的开放与整合.

第三阶段从2003年开始至今.由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领域不断扩大,通过国际投资安排保护中国企业在海外权益的重要性空前提高.同时,中国对外开放继续向纵深发展,特别是随着金融、物流、租赁、商业服务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开放,市场运行、司法行政、工商管理等制度层面的进一步改革开放日益迫切.中国在此时期签订的双边投资安排内涵不断丰富,并进入了相对平衡的模式,也大致对应于“第三代”投资协定.其中,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等方法原则,中国在国际投资者保护措施、最低待遇标准、跨境资本转移、禁止业绩要求、争端解决等内容上逐步趋向“高标准”.作为最新进展,2014年10月生效的中国—加拿大双边投资协定,以及2015年12月生效的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都不同程度的体现了以上“高标准”.而正在谈判中的申国-美国双边投资协定基本也是按照上述框架思路展开的.此外需要强调的是,近年来,随着“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一带一路”等战略举措的推出,中国的某些价值理念与利益诉求也在相应的对外投资活动中有所体现.

(二)中国参与国际投资机制重塑一以TPP协议为例

当今世界正处于国际投资机制重塑的关键时期.一方面,新世纪以来全球化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国际分工的专业化、网络化程度不断提高.国际间制度、价值理念等更深层面的整合对接变得空前重要且普遍;另一方面,在国际投资、经贸乃至政治格局大调整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在国际投资活动中日益崛起并将成为推动国际投资格局调整与机制重塑的重要力量.以下将以TPP等最新区域经贸投资安排为例,介绍国际投资机制的新趋势以及中国的战略应对.

2015年10月,美国、日本、加拿大等12国政府宣布IPP谈判正式结束.从已经公布的长达30章、2000页的协议全文看,①TPP的核心关切不仅在于基本消除参加国之间的贸易与人为投资壁垒,更在此基础上,对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市场准入、金融开放与监管、劳动者保障等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设立了全面、严格、精细的高标准.⑦其中重点在于塑造、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制度环境,特别是要保证不同市场主体实现公平竞争(或竞争中性).同时,协议中还贯彻了“负面清单”等方法原则,并依此规范政府的角色与行为,体现出“自由市场经济”与“有限政府”等价值理念:一方面,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法制,政府并非经济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更不能随意干涉投资者活动、侵犯其权益;另一方面,政府应在环保、卫生、安全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TPP谈判的落幕,将对正在进行中的论文范文IP和TISA等谈判带来示范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多哈回合”谈判搁浅、后危机时代国际贸易与投资逐渐复苏等背景下,TPP等新型多边经贸安排开启了新一轮区域产业价值链重塑的论文范文.显然,一系列互惠且具有排他性的条款将降低参加国之间的投资、贸易成本,从而削弱了非参加国的比较优势,进而出现贸易与投资转移现象.此外,从理论上讲,由于规模报酬递增、路径依赖等因素,类似转移一旦开始又可能自我强化,难以逆转.可以说,这将是TPP对中国带来的最为直接的压力.如上文指出,TPP协议的主旨绝不仅限于消除国际经贸壁垒,更在于为全球经济定立新规则.对于刚刚步人“中等收入”阶段的中国而言,由于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全面参与全球化——特别是国际投资的历史不长,所以在短期甚至在未来五至十年内,同TPP所设立的“高标准”将有较大差距.有鉴于此,能否及时适应新的国际经贸规则以及提升在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将成为对中国更为深层次的挑战.

然而也应看到,对于TPP等新规则与新架构,中国既要高度重视、审慎应对,更应抱持积极、开放的心态,避免“阴谋论”和“零和博弈”等思维定势.中国应从全球化、新产业革命、国际分工体系变迁以及世界政治、经济秩序重塑等时代背景出发,全面客观地认识自身与世界,理清机遇与挑战,做到“进退有据”.其中,以下四点尤其重要.

首先,TPP等多边协议订立的高标准,同中国市场经济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方式转变等长期发展目标有一致的地方,也同全球化深入推进——远不仅限于消除传统的贸易与投资壁垒——的世界发展大势相契合.所以,尽管TPP、论文范文IP等可能会在中、短期内对中国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重点并非旨在“遏制”中国.实际上,TPP等新规则完全可以转化为推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外部之手”,无论中国是否准备加入TPP框架,这一点都适用.例如,TPP中关于国有企业的条款,核心在于保持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中性”,并实现政企分开和区分国有企业的公共服务职能与商业职能,这同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以及相应的政府职能改革的方向、目标、重点高度吻合.

其次,国际投资与商贸等活动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始终在于参与各方的比较优势与产业竞争力.特定协议与制度性安排对于促进区域经贸整合往往仅能起到有限的、辅助性的作用.加之TPP同此前参与国间的若干自由贸易协定有较多重合之处,.这使得新协议对国际投资、贸易的“成本效应”、“论文范文效应”较为有限.因此,面对国际产业分工体系重构以及贸易投资格局的改变,中国的战略重点与政策着力点仍旧在于“内功”——特别是通过结构改革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转向以创新驱动的增长路径.

再次,TPP、论文范文IP等框架同中国近年来建构的若干国际投资与自由贸易安排虽有一定冲突与重叠,但其设立的国际经贸投资高标准,也为中国提供了参照与借鉴.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国际投资自由化以及论文范文投资安排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的情况下,一方面中国可以积极学习、吸纳其中的有利因素,并将之转化为推进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层面转型升级的外部动力.另一方面,中国可以在借鉴TPP标准与经验的同时,通过“亚投行”、“一带一路”、“人民币国际化”等战略举措,推动建立反映自身价值原则与利益诉求的国际(区域)投资机制,这包括尊重他国政治制度、不干涉内政、强调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重视宏观监管等.

最后,TPP、论文范文IP等协议内容在有关国家内部还充满争议.如在美国,TPP协议完成时正值大选时期.论文范文、共和两党都有重量级人物反对或担忧有关协议内容.其中的一个争议焦点在于,尽管一般认为协议对美国整体有利,但也极可能在内部造成“成功者”与“失败者”,特别是中低端产业的劳工阶层利益可能因之受损.而除美国外,类似问题也在其它国家内部引发担忧与争论.所以不难想象,相关协议安排还存在一定变数(如还需各自国家立法机构通过),实际执行也可能“走样”.这些不确定性因素不仅是观察TPP如何影响未来世界投资格局的关键点,也对判断论文范文国际投资机制的发展走势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国际投资机制的内涵和制度设计也在不断地演化.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出现了新动向、新趋势,国际投资规则日益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内议题等问题紧密联系.近年来在美国及西方国家的推动下,国际投资机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重塑期,这将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未来的国际投资环境提出了新的挑战.中国作为资本输入大国和高速发展的新兴资本输出大国,需要积极地参与新的国际规则的制定,改善国际投资规则体系,为国际经济复苏提供新的动力.如今在发起构建“金砖银行”、“丝路基金”、“亚投行”、“一带一路”等一系列发展战略的背景下,中国可以积极参与多层次、多领域的国际投资规则谈判,包括“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和“中加自由贸易区”等自由贸易与投资安排.同时,中国可以进一步参与塑造新型全球国际投资规则,积极组织高层次国际投资规则的论坛,鼓励国内学术团体、智库进行相关研究,推动包含中国理念的经济发展议程,由此提高在国际投资机制中的话语权,争取更多的“创始红利”.

(作者简介:张小波,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成都,611130;李成,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北京,100836)

收稿日期:2016年4月

(责任编辑:胡传荣)

总结:本文关于投资协定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参考文献。

双边投资协定引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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