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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对创新城中村治理体制机制

主题:城中村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2-04

简介:本文是关于枫桥经验和创新体制机制论文例文与城中村类本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枫桥经验和创新体制机制论文范文

城中村论文

目录

  1. 一 创新城中村治理体制机制的现实意义
  2. (二)健全城中村治理体制是促成精细化分工的必要条件
  3. (一)党领民治:党的领导与群众参与的有机融合
  4. 三 创新城中村治理体制机制的路径选择
  5. (一)创新党群联动模式,深化治理体制革新
  6. (二)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推动治理机制升级

摘 要: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疆域急剧扩张,大量村庄被吞并而形成“都市里的村庄”这一独特景观,这无可避免地造成城市中高楼大厦与破旧村庄间的新旧“对峙”局面.尽管随着现代化的演进,城中村必将最终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但在当下城市无力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的现实窘境下,城中村将在较长的发展历程中长期存在,持续对城市管理者的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提出更大的挑战.从现实角度出发,借鉴“枫桥经验”协调复杂社会关系中日渐催生出的多样化利益需求与冲突,减缓由社会利益引发的社会矛盾,发扬人民主体作用,实现城中村治理体制机制的创新,稳定社会治安,提高城市管理者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枫桥经验”:城中村:治理

浙江诸暨的“枫桥经验”通过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高度信任、紧密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治理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群众的活力,探索优化社会综合治理与推动社会平安建设的新模式,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良好成效,不仅得到的肯定批示,在新时代的今天,同样得到习总书记的高度肯定与大力推崇,成为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思路.通过对“枫桥经验”的思考,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诸多实践智慧,能够对优化城中村治理提供有益的经验参照,从而为实现城中村治理的“善治”提供助益.

一 创新城中村治理体制机制的现实意义

(一)创新城中村治理体制机制是实现“善治”的必由之路

“枫桥经验”要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其必然要更广泛地融入各地的具体治理实际,避免单一的“经验主义”,通过在实践中完善与发展,进而更好地指导实践,依托良好的实践效果以永葆自身的生命力.“枫桥经验”的应用也绝非“悬空”的,其同样需要迎合一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嵌入具体治理实际,实现对实践的指导与帮助,从而促成自身的“落地”.治理的本质在于多元共治,“充分发挥社会多元主体的作用,实现了治理主体由政府向社会的转化”,即是包括政府、村集体、企业及外来人群等治理主体,通过平等协商、团结携手、群策群力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城中村作为我国重要的基层单元,其治理成效不仅事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影响着城市的稳定发展与社会秩序,不断加强包括城中村在内的基层社会治理,有助于巩固、夯实我国的社会治理全局,从微观层面的“善治”反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那么,在城中村治理的具体语境中,“善治”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条件,不仅要求能够缓解各方主体间的矛盾冲突,达成利益共识,以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与合作意识,形成有序的多元共治:而且要求能够防止矛盾纠纷的升级扩散,有效保障城中村的平安稳定,从而为城市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中发展提供穩固的基石.有鉴于此,结合具体实际进行探索创新,构建新型的城中村治理体制机制便有了浓厚的现实意义,既要健全体制,也要完善机制,从而为推进城中村治理的“善治”提供强大助力.在此意义上讲,不断推进城中村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实现城中村治理的“善治”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既能持续有效地改善民生,又能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从而为维系城市社会经济的稳健发展提供有条不紊的基层环境支持.

(二)健全城中村治理体制是促成精细化分工的必要条件

顺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态势,政府在不断地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通过自身变革打造“强政府”,并逐渐向其他社会治理主体让渡更多的治理空间与治理权限,积极培育“强社会”.当然,政府与社会之间达成高效分工并不意味着二者就此被截然分开、不再有交集,而是“统分结合”,既在各自领域中各尽所能,又在复杂多样、牵涉面广的社会治理事务中充分合作,一方面社会通过良好的自治理为政府分忧,另一方面政府要为社会实现自治理营造适宜的环境与氛围.城中村作为城市中的基层领域,其治理成效影响着城市的稳定与发展,也对城市管理者带来了诸多治理困境与挑战,若是持续遵循由政府单方面进行行政管理的传统模式,势必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与资金资源,这反过来又加剧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无疑,自治是成本最低的治理,那么,在城中村治理的具体语境中,由政府提供必要条件帮助与政策支持,通过创设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积极引导城中村中的自治理尤为必要,也更切合实际,一方面有助于将政府从繁杂的基层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力量办大事”以促成城市的宏观发展,激发社会及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广泛参与治理实践,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达成城中村的有序自治理:另一方面相较于政府事后响应的滞后性,深居城中村中的各治理主体则具有无可比拟的灵活性,从发现、反馈到响应、解决问题的时效强、速度快,通过及时发现源头、遏制扩散达成有效的事前防范与事中化解,减少政府要付出的事后补救成本,实现社会治理风险的就地消解.这意味着,健全城中村治理体制,应当充分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在事权划分上“总分结合”,政府做好宏观调控与服务保障进行“管总”,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开展具体事务的治理实现“细分”.依托体制的健全完备,在党组织、政府及人民群众之间达到平衡点,促成精细化分工,切实提升治理成效,从宏微观两层面实现“强政府”与“强社会”两相叠加的“1+1>2”效果.

(三)完善城中村治理机制是维持有序自治理的重要保障

城中村治理是一个过程,何以维持其内在的有序自治理,有赖于各治理主体间的良性合作,自治理的实质在于将合作贯穿于各方治理主体间的利益博弈中,既要通过良好协商实现最大程度的利益磨合,达成利益共识,又要最大程度地缓解矛盾纠纷,防止因冲突升级而破坏各治理主体问的合作.治理主体同样也是利益相关者,城中村治理作为事关各方利益的公共事务,吸引着各方治理主体进行互动,在“理性”的行动逻辑下,不同治理主体问既有共同推进城中村治理“善治”的合力,也有通过城中村治理增加自身利益的分力,利益博弈便在此合力与分力间的张力驱动下进行着.

不可忽略的是,利益博弈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有助于促成治理主体间的良性竞争与通力合作,通过利益间的调适达成共同的治理目标,另一方面在利益矛盾紧张、难以协调的情境下,容易激化为冲突事件,破坏城中村的和谐稳定.基于“过程一机制”的逻辑剖析,实现城中村的有序自治理意味着要有效地驾驭、规范利益博弈过程,即是要最大程度地激发利益博弈的正向效应,消解其负面效应,从而促成合作并遏制冲突,这便有必要持续完善城中村治理中的相应机制,依托机制的优化完善以保障城中村治理的良性运转,通过对矛盾纠纷的适时宣泄而“断其源头”,防止矛盾大量积聚后猛然爆发,避免影響社会治安与稳定秩序.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社会治理特色

(一)党领民治:党的领导与群众参与的有机融合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更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枫桥经验”的灵魂就在于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通过不断加强及巩固党的建设,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在社区建立“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党代表、党员”的五级工作框架,保证党组织的全方位存在,通过政治、组织、能力、发展、服务的“五大引领”工程实现对基层社会治理在方向把握、组织设计、过程协调、参与动员等环节的领导作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做好高点站位,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顺应时代需要适时转变社会治理目标,由以往强调维持治安防控逐渐转变为实现社会全面发展,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实现从管理向治理的嬗变,充分调动社会及群众的参与意识与积极性,通过对地方政府、党组织及人民群众之间进行合理事权划分,构建起各方治理主体既能各尽其责,又能通力合作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将所有社会治理力量都团结在党的身边,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人民群众是国家及社会的主人,积极培育、引导人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上广泛协商、充分合作,不断推进社会的良好自治理,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调动并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党取得革命胜利与伟大建设成就的重要法宝.“枫桥经验”几十年来在基层社会治理及治安防控上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同样得益于深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鼓励群众参与,紧密依靠群众力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步入新时代,随着治理现代化理念的深入贯彻,人民群众的治理主体地位得到党的重视,人民群众蕴含着强大的治理能量及治理智慧,积极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有助于促成政府与社会的精细化分工,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党的领导与群众参与的深度融合,实现二者之间的有机互动,是其永葆时代性与生命力的核心思维.

(二)人民本位:加强服务与群众共治的高效互动

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新时代党与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不仅体现在党的各项政策中对人民主体地位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在政府通过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转变职能,由单一管理为主转向加强管理与提升服务两驾并驱,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托对民生的持续改善,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人民群众作为基层社会的成员及主体,也是治理成效的亲身体会者,治理的目标在于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持续加强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其最终目的也在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就此意义上讲,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善治”与不断加强服务二者在追求目标上是同一的,实现“善治”便是最大的服务成效,二者最终融汇于人民福祉的切实提升之中.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与服务提升,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及服务体系,推动政府资金资源及服务重心向基层下沉,引进现代科技打造“互联网+”“智能化”政府服务平台,推进责任事权划分及协调部门职责,提升服务事项的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依托政府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的切实提升,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人民需求的就地解决,创设公共服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良好局面.

通过优质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社区归属感,凝聚起社区的“向心力”,这便为引导、调动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造了良好前提.如上文所述,自治是成本最低的治理,就基层社会治理而言,人民群众深居其中,具有政府无法比拟的灵活性,能够及时对基层需求及矛盾苗头做出精准界定,依托“熟人社会”的沟通协商、关系调节作用,营造和谐融洽的基层社会治理环境,最大程度地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利益共识与共同治理目标的构建,将矛盾冲突的负能量转换为促成合作的正能量,激发人民群众内部的参与意识及合作精神,形成群策群力、同参共建的良性局面.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肯定、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治理主体地位,通过对政府及社会之间的边界勘定与合理分工,将基层社会治理的权能赋予群众,由政府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开展自治理的外部环境及必要条件.通过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及权益保障通道,依托群众性自治组织及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开展决策、管理、服务及监督.十分注重人民内部团结,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组织调解、乡贤理事会调解等在内的多层次联动调解体系,实现矛盾的就地化解,力促平安建设,深度挖掘促成群众共治的积极因素.

(三)“五治合一”:方式创新与机制完善的互塑强化

“枫桥经验”历久弥新,要在新时代获得新发展,有赖于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健全完善配套的运行机制,顺应时代趋势及社情民意,动态性地进行调整优化,依托对实践方法的改造升级,更好地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成效.随着信息化与网络大数据等现代科技的普及应用,促使“三治融合”与“四防并举”实现了更为广泛、深刻的融合,达成了方式创新与机制完善的互塑强化,概括起来,其走出了一条包括自治、法治、德治、心治、智治在内的“五治合一”的实践新路.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第一,重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的强大活力,构建基层群众自治平台,完善参与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监督机制,保障基层群众自治的稳步运转,依靠人民群众“自己办好自己的事情”,促使政府将更多的资金资源投入到加强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第二,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广泛开展普法讲座、法律教育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完善权力制约及监督机制,强化对基层干部、政府部门及其执法者的执法过程监督,坚持权责一致,确保其严格依法执法、依法办事,不得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第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扬地方优秀道德文明,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道德建设工程,发挥道德模范、家风典范、文明示范的榜样引领作用,大力培育良好社会道德风尚,推进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依托道德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不断传递正能量:第四,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是人,由于利益结构的复杂性,矛盾冲突在所难免,为了防止对群众共治造成破坏,对矛盾相关者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尤为必要,通过构建多层次多主体的纠纷调解机制,将人民内部矛盾解决在人民群众当中,引进专业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感情维系,调整群众心态,构建社会心理防范体系,实现风险的事前防控;第五,得益于现代信息技术的长足发展,为创新政府公共服务及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大力推进电子政务、服务网站及app建设,打造“互联网+”政府,实现群众服务需求线上办、掌上办、一网全办齐,让人民群众“零跑腿”,推行“雪亮工程”建设,将治安监督纳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打造“同看共管”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

三 创新城中村治理体制机制的路径选择

(一)创新党群联动模式,深化治理体制革新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是新时代中国各项事业实现大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城中村治理中,必须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贯穿其中的主线,依托网格化管理的分层优势,构建“区、街道、社区、网格”四层次的党建引领框架,结合城中村治理的具体实践,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等方面不断丰富、完善,坚持改革创新,依据实践需要不断提升领导能力与领导水平: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社区建立起“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党代表、党员”的五级党群联络框架,把党的领导融入城中村治理的全过程,打通党的领导与群众参与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将党的领导延伸至基层末端,为调动基层与人民群众的治理活力注入“强心剂”: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治理主体地位,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成立党群协商议事会,充分发扬,尊重人民群众的表达权,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合理采纳人民群众独到的见解与工作建议,依靠人民群众的实践智慧与治理经验不断完善政策,通过党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基层治理智慧的充分发挥:由于利益格局的多样性,使得城中村治理无可避免地面临复杂的治理需求,为了实现治理效益最大化,“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办”有着极大的现实合理性,在党的领导下,基于才能相关性的原则,不断引导人民群众内部形成各种自组织,积极培育各种专业性的社会组织,不仅是实现服务社会化的重要条件,更有助于实现基层治理力量的高效整合,达成对城中村的精细化治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打造“互联网+”党建,汇集党务政务信息、社情民意调查、网络问政、党政工作评价、公共服务等便民模块,按照“分级负责,逐级上报,分类处理”原则,突出流程的时效性,通过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密切党群之问的“血肉关系”.结合城中村治理实际,不断创新党群联动模式,通过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群众参与的全过程,构建起既能实现党政与群众之间的精细化分工,又能深化合作、共同成长的新型城中村治理体制,实现党群的“鱼水交融”.

(二)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推动治理机制升级

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同样,为了实现城中村治理的现代化,也有赖于政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群众开展有序自治理创设必要条件和环境支持.在城中村治理中,依据实际需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政府服务网站及app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及时效性,通过打造“网上政府”“掌上政府”,促进高效便民;整合服务资源,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服务响应网络,在各层级设立包含治安防控、便民服务、应急管理、群众诉求等功能在内的工作指挥办公室,将更多的资金资源及人力下沉到基层,建立现代化的民情响应机制,将网格管理干部与群众更好地衔接起来,实现“人民群众收集、反馈民情信息一网格管理干部接收、解决民生需求”的良性循环;依据城中村中的矛盾纠纷事由,构建多层级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在区、街道两级设立调解指挥中心,依托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村两委办公室,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组织作用,引进社会化调解人才,建立包括治安、物业、医疗、环保、经济等领域在内的专业性调解小组,实现对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遏制升级”:打造信息化的城中村治安防控机制,将城中村中所有的公共监控纳入治安防控网络,为城中村居民提供连接密钥,利用电视、电脑、手机等终端一键登陆,便能查看监视页面,并设置一键报警按钮,为实现警情即时响应提供便利,通过调动人民群众“同看共管”,构建稳固的城中村治安防线.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政府服务“不缺位”,依托配套机制的持续完备,为驱动城中村治理的高效运转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

(三)发挥人民主体作用,促成治理成效优化

人民群众蕴含着巨大的治理能量.是城中村治理的重要主体,依托党组织不断加强领导能力、政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创设必要的条件及环境支持,下一步便在于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投身到城中村治理中去.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实现城中村治理的“善治”全力以赴.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有助于实现治理力量的整合.应当重视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引导人民群众成立、广泛参与各种自组织,积极培育各种专业性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参与城中村治理提供便利,使其有事有责、有场地有经费、有承诺有作为,促成精细化分工,实现“专事专管”;沟通是合作的必要前提,针对城中村治理实际.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城中村治理协商平台,并将之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完善利益表达机制、矛盾化解机制、过程监督机制,鼓励引导群众代表、社会组织、基层党政干部、网格管理干部、社区管理者等主体积极参与,就城中村治理中的问题及需求广泛交换意見,通过良好协商达成共同治理目标,深化各主体间的合作;实现城中村的有序治理,规范人的行为是关键.应当坚持德法并举.在城中村中定期开展普法讲座、法律知识教育活动.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办公室.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提升其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深化道德文明建设,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各种文化活动,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城中村中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典范、孝道榜样等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广泛弘扬正能量;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治理的渠道,重视信息技术的作用,创新网络问政平台.完善重大民生事项决策前民意调查、听证制度,广纳民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总结:此文汇总:此文是一篇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城中村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枫桥经验和创新体制机制本科毕业论文枫桥经验和创新体制机制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

城中村引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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