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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票市场的异常交易现象

主题:证券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2-08

简介:适合交易证券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交易证券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交易证券论文范文

证券论文

目录

  1. (一)沪深交易规则
  2. (二)分类产品交易规则
  3. (三)国内有关异常交易的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
  4. (一)我国股票市场历史上的暴涨暴跌
  5. (二)我国股票市场的高换手率现象
  6. (一)建立我国证券行业全面、明确的异常交易评判标准
  7. (二)构建实时的分级、分类、分层的异常交易监控体系
  8. (三)根据市场和行业运行状况定期调整异常交易的评判标准及监控方法
  9. 证券:2013证券从业资格★证券交易-基础班(1)

研究异常交易的意义

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的发展,尤其是新兴转型市场经济国家股票市场的建立和运行,金融市场中出现了大量的传统理论无法解释的“金融异常现象”,如股票论文范文的异常波动与股价泡沫、股价对市场信息的反应不足与反应过度、格罗斯曼-斯蒂格利茨悖论等,使人们对标准金融学的第一个理论假设(理性人假设)产生了怀疑.基于此种情况,将心理学中的个体认知偏差研究引入到金融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中,噪声的概念被引入到金融市场分析中来,随即产生了行为金融学派.

噪声交易是行为金融理论的核心概念.噪声的概念最早是由著名金融学家、时任美国金融协会主席的Black(1986)提出的,并系统地介绍了噪声在金融学、计量经济学和宏观经济研究中的作用.他认为噪声是与信息相反的概念,人们既能根据信息进行正确的交易来获取利润,也能通过不正确的噪声获取利润.他同时指出,较之于大量的微小事件,噪声在少数重大事件中通常是更为显著的影响因素.因此,金融理论必须引入噪声和噪声交易,打破经典的理性分析框架,才能使大量的市场异常现象得到解释.

中国股票市场作为一个典型的不成熟新兴市场,在建立背景、运作方式和发展历程等方面均与西方成熟的股票市场存在很大的差别.而且,近十几年来随着中国股票市场的不断成长与发展,特别在目前已经实施全流通的基础上,由于市场信息透明度不高、市场制度不完备和投资者保护环境较差等原因,中国股票市场上产生的异常交易现象更加突出和显著,其对整个股票市场的影响不可小觑.但是,由于异常交易行为主观实施动机的认定与取证非常复杂和难以甄别,以及司法程序的难以执行性,就目前的技术手段与监管力量而言,证券监管部门尚无法实现全方位的监管,因此,系统深入地分析中国股票市场发生的异常交易现象,并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探讨,制定相应的评判标准及监控办法,从而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甄别,是正确解释中国股票市场行为的有效途径,对加强中国股票市场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改善政府对股票市场的监管效率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而保障中国股票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国内有关异常交易的相关规定

(一)沪深交易规则

1.股票、封闭式基金出现下列情况,属于异常波动,交易所分别公布其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1)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论文范文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2)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论文范文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3)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2.沪、深交所对下列可能影响证券交易论文范文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1)可能对证券交易论文范文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买入或者卖出相关证券;

(2)以同一论文范文明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开立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3)委托、授权同一机构或者同一个人代为从事交易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4)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5)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或者密集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论文范文;

(6)频繁申报或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论文范文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决定;

(7)巨额申报,且申报论文范文明显偏离申报时的成交论文范文;

(8)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易;

(9)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

(10)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

(11)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证券交易;

(12)在大宗交易中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证券:2013证券从业资格★证券交易-基础班(1)

(二)分类产品交易规则

1.中小板:当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成交论文范文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时,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2.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成交论文范文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

3.开放式基金:协会《基金销售机构内控指导意见》第三十一条:是否建立异常交易的监控、记录和报告制度,重点关注基金销售业务中的异常交易行为,主要有:(1)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异常交易;(2)投资人频繁开立、撤销账户的行为;(3)投资人短期交易行为;(4)基金份额持有人变更指定赎回银行账户的行为;(5)违反销售适用性原则的交易;(6)超过约定时间进行资金划付的行为;(7)其他应当关注的异常交易行为.

4.权证:权证交易实行论文范文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按下列公式计算:权证涨幅论文范文=权证前一日收盘论文范文+(标的证券当日涨幅论文范文-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权证跌幅论文范文=权证前一日收盘论文范文-(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论文范文)×125%×行权比例.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论文范文为零.

(三)国内有关异常交易的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

1.司法解释或者部门联合规定

(1)仅有冻结扣押查封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司法解释.

(2)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着手开展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的案件审理和民事责任的调研,认真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吸收和借鉴证券法学界的研究成果,尽快制定司法解释.

(3)最高检、论文范文联合发布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

①明确规定证券内幕交易成交金额累计50万元、期货内幕交易保证金占用数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同时增加了获利或者避免损失15万元以上应予追诉的情形.

②对于连续交易操纵,明确规定了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流通股份数达到30%以上或者期货合约数达到50%以上,且在连续20个交易日内交易量占同期总成交量30%以上的追诉比例标准;对于约定交易操纵和自买自卖交易操纵的,只要是该交易的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在连续20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20%以上的,即应予追诉.

2.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论文范文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我国《证券法》明文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论文范文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并对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内幕信息的范围及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此外,《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和《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规定了内幕交易行为的刑事责任.

《内幕交易认定办法》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两大类内幕交易主体,所谓“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证券法》第七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等.在此基础上,还包括参与内幕信息形成过程或在内幕信息形成中起决定、批准等主要作用的人及其配偶、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亲属,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参与方及有关人员,基于职务或者控制原因知悉内幕信息的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则涵盖通过骗取、套取、论文范文、监听或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以及违犯所在机构关于信息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而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基于对两大类内幕交易主体的认定,一旦这两类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卖相关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泄露该信息,则将被认定为内幕交易.违法所得包括买卖证券获得的收益和规避的损失.

3.操纵市场

《证券法》明文规定:“禁止任何人操纵证券市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规定了操纵证券市场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了操纵证券交易论文范文罪,明确了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刑事责任:“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试行中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规定买卖量占交易量20%可认定为操纵市场,虚假申报、抢先交易、蛊惑交易、特定交易、尾市操纵等都可被认定为操纵市场.

关于操纵市场手段的认定,《证券市场操纵认定办法》指出,当证券交易论文范文或者交易量偏离真实供求条件下投资人自主买卖所应形成的正常水平时,即可认定是交易论文范文或交易量受到了影响.其中,连续交易操纵、约定交易操纵是主要的操纵方式.

对于“连续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操纵认定办法》认为,当集中动用的资金数量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凭借资金优势操纵市场:一是在当期论文范文水平上,可以买入相关证券的数量达到该证券总量的5%;二是可买入相关证券的数量达到该证券实际流通总量的10%;三是买卖相关证券的数量,达到该证券当期交易量的20%;四是显著大于当期交易相关证券一般投资者的买卖金额.

对于“自买自卖操纵”,《证券市场操纵认定办法》提出了三条认定标准: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相关证券的交易论文范文或者交易量受到了影响;行为人的买卖是影响相关证券交易论文范文或交易量的重要原因.

所谓“虚假申报操纵”,是指行为人进行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以制造虚假买卖信息,误导其他投资者.如果在同一交易日内,在同一证券的有效竞价范围内,有连续或者交替进行3次以上的申报和撤报,即可认定为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申报笔数或申报量,占统计时段内总申报笔数或申报量20%以上的,就可认定为虚假申报操纵.

所谓“抢先交易”,是指在对某证券或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作出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之前,自己或建议他人抢先买卖相关证券,以便从预期的市场变动中获益的行为.

而“蛊惑交易操纵”描述的则是行为人编造、传播、散布虚假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作出买卖决策,影响证券交易论文范文或交易量,以便从预期的市场中获益的行为.

所谓“尾市交易操纵”,则是指在收市时段,通过抬拉、打压或锁定等手段,操纵收市论文范文的行为.相对应地,《证券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对于“开盘论文范文操纵”也做出相应的描述.此外,《证券市场操纵认定办法》还对“特定论文范文操纵”作出界定,即行为人通过拉抬、打压或锁定等手段,致使相关证券的论文范文达到一定水平的行为.

我国股票市场的异常交易现象分析

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正处于由散户博弈时代向机构博弈时代过渡.在这个过程没有完成以前,市场上短期交易仍然十分普遍.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的资本市场,正是由于这种不成熟,导致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异常交易,许多个人投资者并不具备投资的专业知识,行为表现相当不成熟,热衷于打探消息,但又没有获得内幕信息的渠道,其自身的预测和分析能力有限,因而他们的投资决策很大程度上受各种“消息”的影响.尽管他们希望能够及时掌握市场的相关信息,但由于实力弱小,一般只能从市场论文范文的变动中进行信息的判断,而由此得到的信息相当大一部分是噪声,而且在持续时间、涉及范围及论文范文波动幅度上都要比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市场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时一部分机构和内部人员有资金和信息方面的优势,能够先于普通投资者得到内幕消息,对股票论文范文进行操纵.这可以从我国A股市场暴涨暴跌、极高的换手率和部分ST股票市盈率几倍甚至几十倍于市场平均市盈率得到证明.

(一)我国股票市场历史上的暴涨暴跌

我国股票市场在开市以来的20年中基本上贯穿着数次暴涨暴跌的轮回:

第一轮暴涨暴跌.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期,我国股市从100点起步;1992年5月26日,上证指数就狂飙至1429点,在这一年半的时间中,上证指数暴涨1300多点.但是在1992年5月26日下跌120点后,股市便迅猛而恐慌地回跌,暴跌5个月后,1992年11月16日,上证指数回落至400点下方.

第二轮暴涨暴跌.上证指数从1992年底的400点附近开始,仅用了3个月的时间就涨至1993年2月15日的1536.82点收盘,上涨了1100点将近3倍.但是4天之后,便调头持续下跌,持续阴跌达17个月之久,直至1994年7月29日,上证指数跌至这一轮行情的最低点333.92点收盘.

第三轮暴涨暴跌.由于三大政策救市,从1994年8月1日开始,仅用一个多月时间,上证指数就猛涨至1994年9月13日的最高点1053点收盘,涨幅为215%.但是随后便展开了一轮更加漫长的下跌,持续达16个月之久.直至1996年1月19日,上证指数跌至512.80点的最低点收盘.

第四轮暴涨暴跌.上证指数从1996年1月19日的500点上方启动,到1997年5月12日已达1510点.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上涨指数暴涨了1000点左右,涨幅达到200%.但是,1997年5月22日,上证指数大跌120点,从此又开始了长达两年之久的“持续调整”,直至1999年5月17日跌至1047点收盘.

第五轮暴涨暴跌.1999年“519”行情井喷,在短短的一个半月时间里,股指上涨将近70%,1999年6月30日上证指数涨至1756点.但是,随后股市大幅回调,1999年12月27日,上证指数跌至1345点.

第六轮暴涨暴跌.截至2001年6月14日,上证指数涨至2245点,涨幅将近67%,但是四个多月后,2001年10月22日,上证指数就快速跌至1515点;直至2005年6月6日,上证指数跌破1000点,最低为998.23点.与2001年6月14日的2245点相比,总计跌去1247点,跌幅达到56%.

第七轮暴涨暴跌.自从2005年5月管理层启动股改试点开始以来,在2005年6月6日到2007年10月16日的2年多时间里,上证指数一直呈现出加速上涨的趋势,从2005年6月6日的最低点998.23点到2007年10月16日的最高点6124.04点,上涨5125.81点,涨幅达到创纪录的513.5%.其中,上证指数从2005年6月6日的最低点998.23点到2006年5月9日的1531点,再次站上1500点用了不到一年时间;从2006年5月9日的1531点到2006年11月20日的2017点,站上2000点用了不到半年时间;从2006年11月20日的2017点到2006年12月27日的2536点,上证指数首次冲上2500点关口仅仅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另一方面,2005年6月6日到2006年6月6日期间,上证指数从998.23点上涨至1679.13点,上涨680.9点,涨幅为68.2%;在2006年6月6日到2007年6月8日期间,上证指数从1679.13点上涨至3913.14点,上涨2234.1点,涨幅为133.05%;在2007年6月8日到2007年10月16日4个月的时间里,上证指数从3913.14点上涨至6124.04点,上涨2210.9点,涨幅高达为56.5%.但是,自从2007年10月16日上证指数首次创出历史最高记录6124.04点以来,一路暴跌,仅一年时间就跌到了2008年10月28日的1664.93点,下跌4459.11点,跌幅达到72.81%.

(二)我国股票市场的高换手率现象

换手率也称“周转率”,指在一定时间内市场中股票转手买卖的频率,即一定时期内股市总成交股数与总流通股数的比率,或一定时期内股市总成交金额与总流通市值的比率.它用于说明股市中股票交易的频繁程度,反映了股票流通性的强弱,也可作为衡量股市流动性的参考指标.

经验表明,在西方成熟的理性的股市中年换手率通常为30%~50%,甚至更低,投资者平均持股时间为2~3年或更长;即使是新兴的股市中,其年换手率一般也不高于100%,即投资者平均持股时间在一年以上.如果换手率指标大大超过这一范围,则意味着股市中非理性成分占上风,投机气氛较浓.

从1991年我国股市起步到现在为止,我国沪深A股市场换手率在1992~2008年间最低是上海A股市场2002年的208.74%和深圳A股市场2001年的190.3%;最高的是上海A股市场1994年的1471.48%和深圳A股市场1996年的1295.32%,其中年换手率高于1000%的就有4个年份;另外我国沪深A股市场年均换手率均高于500%,这意味着大约每50个交易日左右沪深A股就全体流通一遍,远远高于纽约交易所和伦敦交易所的年均换手率,而且持续保持高位运行,说明我国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居全球证券市场之首.

建立完善的异常交易评判标准和监控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我国证券行业全面、明确的异常交易评判标准

正在试行的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办法》,认定了连续交易、约定交易、自买自卖、蛊惑交易、抢先交易、虚假申报、特定论文范文交易、特定时段交易等八类行为属于市场操纵行为.但是由于在证券法的相关条款中,仅对前三类行为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后五类则并未明确,所以部分异常交易行为主观实施动机的认定与取证非常复杂和难以甄别.根据笔者的实证研究结果,利用分位数回归方法对反映市场交易行为的数据(例如:论文范文、收益率、成交量和换手率等)进行分析,能够更直观地甄别异常交易行为,更有利于证券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效率、制定灵活的监管标准,为科学地界定异常交易行为提供一种新的评判标准.

(二)构建实时的分级、分类、分层的异常交易监控体系

随着近几年我国经济的高速、稳定发展,我国证券行业也迎来了一波高速增长的浪潮,为进一步加强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改善政府对股票市场的监管效率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我国证券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急需建立一套能够全面涵盖证券市场的分期、分级、分类的异常交易实时监控体系,异常交易实时监控体系对同类监控应制定不同级别的监控标准,同时对不同类的监控也应制定不同类别的监控标准,另外还应包括监管机构、交易所和证券公司三个不同层面,各个不同层面的实时监控应有相应的监控角度.

(三)根据市场和行业运行状况定期调整异常交易的评判标准及监控方法

我国证券行业应积极面对金融全球化挑战,学习国外有关异常交易方面的先进成果,结合我国证券行业实际运行情况,建立一套适合国内证券行业自身特性的异常交易评判标准及监控方法,并根据市场和行业运行状况定期对异常交易评判标准及监控方法进行修正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2]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3]陈其安等.中国股票市场异常现象及其产生原因——基于噪声交易分析[J].经济研究,2009(06).

[4]虞红丹.浅析我国股市的高市盈率和高换手率[J].统计与信息论坛,2000(04).

(作者单位: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结:本论文是一篇免费优秀的关于交易证券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证券引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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