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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

主题: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4-04

简介:关于学生职业技术学院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学生职业技术学院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学生职业技术学院论文范文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论文

目录

  1. 1 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及常住人口

1 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及常住人口

   登记表发放服务指南

   一,*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7】45号):第三十四条 〔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入〕凡自愿来本地工作的专科以上毕业生,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先行落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常住地直接登记为家庭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登记集体户.本地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入学前户籍地或者现家庭所在地论文范文派出所*落户手续. 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包括技工院校学生.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三,服务对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1.户口所在地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户;

   2.已取得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论文范文书;

   3.已填报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

   4.已*《就业报到证》;

   5.户口迁移芜湖市外(含芜湖县,南陵县,繁昌县,无为县)的发放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芜湖市内的发放常住人口登记表.

   五,申报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录用通知书复印件

   3,论文范文复印件

   4,一寸彩色照片

   5,一寸电子照片

   六,服务流程

   1.保卫处户籍室根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表》,协助芜湖市公论文范文弋江区户政中心(南校区学生)或鸠江区户政中心(北校区学生)集中*毕业生户口迁移证.

   2.按照学校安排保卫处统一发放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或毕业生常住人口登记表.

   3.未能集中*的毕业生请持有《就业报到证》,论文范文,到芜湖市公论文范文弋江区户政中心(南校区学生)或鸠江区户政中心(北校区学生)自行*.

   备注: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审核,打印属于论文范文机关管辖,保卫处无直接*权限.

   七,服务时限

   集中*: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114,0553—577578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新生户口迁移服务指南

   一,*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7】45号)第三十一条:(大中专学生升学户口迁出)被录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在校期间需迁移户口的,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证明,比照新生入学*户口迁移.第三十二条:(大中专学生升学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申报新生迁入登记时,应当向学校所在地论文范文派出所出具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和落户新生的户口迁移证.对入学前为农业户口的学生,因退学,开除而回迁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农业户口.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就读期间不*户口迁出手续.学校学生退学,转学和被开除学籍的除外.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包括技工院校学生.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三,服务对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新生

   四,申请条件

   在户口所在地论文范文机关*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五,申报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注:右上角铅笔标记本人身高,血型)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论文范文复印件一份.

   4.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一寸电子照片一份.

   六,服务流程

   1.各院系辅导员统一收集整理新生申报材料.

   2.按照要求时间内交到保卫处.

   七,服务时限

   集中*:6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114,0553—577578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3.校园卡关联及补办服务

   一,*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计﹝2006﹞15号). 徽商银行,建设银行,扬子银行论文范文使用须知.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三,服务对象

   在校学生

   四,申请条件

   校园卡一卡通丢失,校园论文范文丢失,校园卡一卡通关联论文范文卡号变动

   五,申报材料

   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服务流程

   1.校园卡一卡通丢失——及时到附近的一卡通自助多媒体终端挂失,工作时间持本人学生证或论文范文至南校区一食堂,三食堂,北校区一食堂校园卡一卡通充值处重新补办新卡.

   2.校园论文范文丢失——及时拨打96588(徽商银行),95533(建设银行),96669(扬子银行)*论文范文挂失,工作时间持本人论文范文到徽商银行景春支行,建行赭山路支行,扬子银行营业部或附近相应银行网点补办新卡,并及时到财务处更改新论文范文卡号.

   3,校园卡一卡通关联论文范文卡号变动——到南校区一食堂,三食堂,北校区一食堂校园卡一卡通充值处,登记新论文范文号并修改与"校园卡一卡通"的对应关系.

   七,服务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01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4.校园后勤服务咨询,投诉受理指南

   一,*依据

   在校学生的实际需要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

   三,服务对象

   在校学生

   四,申请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1.学生根据实际需要直接拨打相关咨询,投诉电话.或直接到部门咨询,投诉.

   2.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直接解答或受理.

   3.对相关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反馈.

   七,服务时限

   即办,联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宿管科:0553-5775676(北),0553-5777125(南);

   膳食科:0553-5777113(北),0553-5777196(南).

   5.毕业,结业,肄业证明论文范文服务指南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院办通 [2017] 23号):第三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或损坏不能补发,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三,服务对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其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或损坏者

   四,申请条件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其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或损坏者

   五,申报材料

   1.本人论文范文(原件,复印件各一);

   2.遗失声明;

   3.补论文范文书书面申请;

   4.与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同底照片1张.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在校报编辑室登记或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2.申请人持本人论文范文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或派出所证明),与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同底照片1张,遗失声明,论文范文复印件一份;

   3.教务处审核材料;

   4.教务处在30个工作日内集中*,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证明书.

   七,服务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116,0553-577510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6.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发放服务指南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书,学位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论文范文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论文范文书,由学校规定.对合格后颁发的论文范文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书,学位证书.

   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院办通 [2017] 23号 ):第三十六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所在专业毕业所需的最低学分准予毕业,由学院颁发论文范文书. 第三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修满规定毕业所需的最低的学分(但未达到退学标准者),又不愿意延长学习时间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在离校后的二年内,可以向学院申请重新学习考试,达到毕业条件的,可换发论文范文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三十八条:对修满一学年以上的退学学生,可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业证明)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三,服务对象

   符合毕业,结业,肄业条件的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四,申报材料

   1.本人论文范文(原件,复印件各一);

   2.2寸照片1张.

   五,服务流程

   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统一到教务处领取论文范文书发放;

   六,服务时限

   即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116,0553-577510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7.学生在校成绩证明出具服务指南

   一,*依据

   学生实际需要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三,服务对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在读或已毕业的学生

   四,申报材料

   本人论文范文或学生证

   五,服务流程

   申请人携带论文范文原件或学生证到教务处开具证明.

   六,服务时限

   即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116,0553-577510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8.学生在读证明出具服务指南

   一,*依据

   学生实际需要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三,服务对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在读学生

   四,申报材料

   本人论文范文或学生证

   五,服务流程

   申请人携带论文范文原件或学生证到教务处开具证明.

   六,服务时限

   即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116,0553-577510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9.学生证补办服务指南

   一,*依据

   教育部论文范文《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证管理的通知》(教学厅〔2001〕8号)第二条 要健全学生证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学生证的管理.发放,注册,补发,注销等要有严格的程序,按规定操作,杜绝一人多证现象.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三,服务对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四,申请条件

   学生证遗失

   五,申报材料

   1.本人论文范文;

   2.遗失声明;

   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

   4.本人一寸照片1张.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在校报编辑室登记或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2,申请人登陆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

   3.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

   4.申请人携带本人论文范文,遗失声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本人一寸照片1张到教务处*;

   5.教务处审核后补发学生证.

   七,服务时限

   即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116,0553-577510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10.学生休学*服务指南

   一,*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论文范文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休学学生应当*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处理.

   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院办通 [2017] 23号 ):第二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一)因病经校医院确认,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二)一学期请假(包括病,事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三)因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院认为应当休学者.第二十五条 休学学生本人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休学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教务处审核后*休学手续.学院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院发给学生休学通知.第二十六条 休学学生应当*休学手续离校,往返路费自理,其在校户口不予迁出,学院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第二十七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器论文范文部队)的,按有关政策*其学籍相关手续.第二十八条:学生休学一般以1年为限(因病经学院批准,可连续休学2年),累计不得超过2年.逾期不*复学手续自动取消学籍.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三,服务对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在读学生

   四,申请条件

   1.因病经校医院确认,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2.一学期请假(包括病,事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院认为应当休学者.

   五,申报材料

   1.本人论文范文或学生证;

   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休学申请表》

   3.相关证明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登陆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休学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并附相关材料(学生和家长的论文范文复印件,因病休学需提交医院证明和校卫生科意见);

   2.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休学手续.

   七,服务时限

   即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116,0553-577510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11.学生复学*服务指南

   一,*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院办通 [2017] 23号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规定的复学时间*复学手续.因病休学的学生,需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健康诊断证明,经校医院确认或由学院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手续.复学学生需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复学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教务处审核后*复学手续.第三十条:学生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学院将取消其复学资格.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三,服务对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在读学生

   四,申请条件

   因病休学的学生,需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健康诊断证明,经校医院确认或由学院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手续.

   五,申报材料

   1.本人论文范文或学生证;

   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复学申请表》

   3.相关证明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登陆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复学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并附相关材料(学生和家长的论文范文复印件,因病休学需提交医院证明和校卫生科意见);

   2.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复学手续.

   七,服务时限

   即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116,0553-577510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12.学生转学*服务服务指南

   一,*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第十九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第二十一条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论文范文门.

   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学工作实施办法》(院办通〔2017〕40号):第一条 学生申请转学的条件.(一)学生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现就读学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高考录取分数低于申请转入学校当年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的;4,招生时确定为委培,定向生的;或招生时按特殊要求提前批次录取的;5, "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自主招生等不同招生类别之间转学的;6,应予退学的;7,无正当理由的.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三,服务对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申请转学的学生,其他高等职业院校申请转入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

   四,申请条件

   1.学生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现就读学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高考录取分数低于申请转入学校当年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的;(4)招生时确定为委培,定向生的;或招生时按特殊要求提前批次录取的;(5)"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自主招生等不同招生类别之间转学的;(6)应予退学的;(7)无正当理由的.

   五,申报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2.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包括学籍变动情况);

   3.载有学生本人基本情况的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审批表,拟转入专业的最低分学生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4.有关证明材料包括:(1)因患病转学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2)如"确有特殊困难"转学,应提交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六,服务流程

   (一)学生申请在本省省内转学,按下列程序*:

   1.学生申请转出我校: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核,学院批准;

   (2)学生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学院签署意见;

   (3)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并签署意见;

   (4)教务处会同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信息上传至教育部学信平台,*学籍变更手续.

   2.学生申请转入我院:

   (1)学生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学生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转出学校签署意见;

   (3)经我校教务处审核,报学院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4)教务处会同转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信息上传至教育部学信平台,*学籍变更手续.

   (二)学生申请省际转学,按下列程序*:

   1.学生申请转出我校: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核,学院批准;

   (2)学生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学院签署意见;

   (3)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并签署意见;

   (4)报本省与转入学校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并签署意见;

   (5)教务处会同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信息上传至教育部学信平台,*学籍变更手续.

   2.学生申请转入我校:

   (1)学生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学生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转出学校签署意见;

   (3)经我校教务处审核,报学院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4)报转入学校所在省与本省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并签署意见;

   (5)教务处会同转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信息上传至教育部学信平台,*学籍变更手续.

   七,服务时限

   每年寒假和暑假期间*确认手续.学生学籍变更*时间为每年的2月20日至3月10日和8月20日至9月10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116,0553-577510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13.学生转论文范文服务服务指南

   一,*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院办通 [2017] 22号):1,对于取得本院学籍的一年级新生,确有需要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1)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更有利于发挥其特长者;(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并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确认者.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转专业的申请:(1)入学时间超过一学期者;(2)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3)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4)应作退学处理者;(5)其它无正当理由者.3,文科类入学专业与理工类入学专业学生不得相互转专业.4,艺术类入学专业与非艺术类入学专业学生不得相互转专业.5,自主招生入学专业与非自主招生入学专业学生不得相互转专业.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三,服务对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一年级新生

   四,申请条件

   1.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更有利于发挥其特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并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确认者.

   五,申报材料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六,服务流程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一学期结束前两周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由家长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在二级学院.

   2.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将经过辅导员和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汇总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复核学生转专业申请资格.

   4.教务处会同拟转入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共同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必要时,教务处会同拟转入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知识的需求,组织公开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5.教务处将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报主管院长批准.

   6.教务处将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时通知学生,相关二级学院和部门.

   7.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第二学期开学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班登记表》,*相关转专业手续.

   七,服务时限

   第一学期结束前两周集中*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116,0553-577510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14.全国大学生应用英语AB级考试

   证书补办服务指南

   一,*依据

   学生实际需要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三,服务对象

   参加全国大学生应用英语AB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四,申请条件

   参加全国大学生应用英语AB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五,申报材料

   本人论文范文或学生证

   六,服务流程

   申请人携带论文范文原件或学生证到教务处开具证明补论文范文书.

   七,服务时限

   即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116,0553-577510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15.学校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服务指南

   一,*依据

   1.《全民健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0号)第十二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国家鼓励其他各类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意见》(皖教高〔2017〕13号):高校的图书馆,教学和科研实验室,体育场馆,实习实训中心,标本馆,博物馆,展览馆,工程中心,重点研究基地,体验中心,认知中心和网络课程,信息资源等都应纳入开放范围.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三,服务对象

   全校师生,辖区居民

   四,申报材料

   个人申请,学生学生证.

   五,服务流程

   学生持个人申请院系分管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安排时间;

   辖区居民持本人论文范文→体育部登记备案→安排时间

   六,服务时限

   即办,联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13855301300(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16.毕业生个人档案转递服务指南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3,《安徽省档案条例》

   4,《安徽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二,承办机构

   学生处

   三,服务对象

   毕业学生.

   四,申请条件

   已*毕业手续.

   五,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人论文范文或学生证;教务处出具的论文范文明;

   2,委托*:委托*人论文范文或学生证,申请人论文范文复印件,委托书,教务处出具的论文范文明书.

   六,服务流程

   持申报材料至学生处*.

   七,服务时限

   即办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256

   17.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核实服务指南

   一,*依据

   1.学生实际需要

   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管理办法》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三,服务对象

   按照学校规定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

   四,申报材料

   无

   五,服务流程

   1.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制作《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推荐表》(下称《推荐表》),印制并给毕业生每人免费发放一份.

   2.毕业生按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管理办法》中填写要求,填写本人基本信息.

   3.毕业生所在的二级学院对《推荐表》中信息进行审核,并盖章.

   4.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再审,并盖章.

   5.《推荐表》电子版已挂学校就业信息网下载"下载中心"栏,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或复印.

   六,服务时限

   常年.相对集中时间为:10月-12月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5888,0553-577716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18.毕业生就业招聘服务服务指南

   一,*依据

   学生实际需要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服务对象

   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具备合法资质并有用人需求的企事业单位

   五,申报材料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服务流程

   七,服务时限

   双方商定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5888,0553-5777161

   19.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服务指南

   一,*依据

   当年印发的通知,如《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和《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实施方案》.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三,服务对象

   按照学校规定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校毕业生

   五,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人论文范文;委托*:委托*人论文范文,申请人论文范文复印件,委托书.

   2.论文范文(往年是徽商银行),并提供卡号.

   3.低保家庭证明,残疾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三者之一即可.

   六,服务流程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

   2.毕业生所在的二级学院初审.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再审.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本校省级求职补助情况.

   5.省级,校级求职补助直接拨入毕业生论文范文上.

   七,服务时限

   省级补贴3月10至4月8日;校级补贴3月10至4月20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5888,0553-577716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大学生创业培训服务指南

   一,*依据

   大学生实际需要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创业中心

   三,服务对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在读生.

   四,申请条件

   有创业意愿,创业想法或对创业感兴趣的在校生均可申请.

   五,申报材料

   论文范文,学生证,本人照片.

   六,服务流程

   学生持论文范文,学生证,本人照片到校创业中心填写申请表,培训班开课前由创业中心通知该学生上课时间和地点.

   七,服务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5758(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创业中心)

   21.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论文范文服务指南

   一,*依据

   1.《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省劳社[2017]1号)第三条.

   2.《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教办〔2017〕6号)第三条.

   3.《芜湖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九条.

   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芜政〔2017〕55号)第二条.

   5.《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和医疗论文范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卫生科

   三,服务对象

   在校参保大学生

   四,申请条件

   校外门诊就医的参保大学生

   五,申报材料

   1,校内医疗证(转诊证明),就诊医院病历及检查单

   2,有效正式论文范文原件

   3,学生证及徽商论文范文

   六,服务流程

   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医疗证,校园卡到校医院就诊→需转诊,必须由校医院开具转诊单到指定医院就诊,每次就诊需每次转诊,医疗论文范文本人论文范文垫付→到校医院*报销审核→由校医院每月集中报至学校财务处统一报销

   七,服务时限

   月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5800(北校区),0553—5777120(南校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卫生科)

   22.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毕业确认服务指南

   一,*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论文范文转发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7〕47号) :六,组织管理(四)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督促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及时,足额安排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根据有关县级资助中心需要,协助提供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做好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认定以及申请贷款学生的资质审查.

   2.《安徽省人民政府论文范文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7〕35号):第十三条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债务确认手续后,*离校手续.

   3.《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238号) :三,多级联动,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3.做好毕业确认工作.各高校应会同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做好贷后管理工作.要针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建立专门的诚信档案和通讯录,应于6月底在借款学生毕业前,督促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确认,或指导当年毕业的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借款学生填写贷款还款确认,就学信息变更及提前还款申请的*.同时,提醒他们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还款确认手续后,*离校手续.

   4.《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5.《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在校期间*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即将毕业的学生.

   申报材料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六,服务流程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6月底前,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论文范文,发起"毕业确认"申请;(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6月底前审核通过学生毕业确认.

   2.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学生提交的还款确认书,并加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3)借款学生将学校盖章后的还款确认书送至贷款银行进行债务确认,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

   七,服务时限

   每年6月底前,现场*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学生处0553-577525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3.孤儿学生学费减免服务指南

   一,*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293号):二,规范操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3.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孤儿教育保障工作.对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孤儿以及孤儿成年后就读高校的,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公办高校一律免收学费,民办高校参照同类公办高校标准予以减免,相关论文范文从校内资助经费中开支并纳入考核,同时,优先考虑其他资助措施,加大帮扶力度.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三,服务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新生).

   四,申请条件

   县区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为孤儿.

   五,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县区或县区以上民政部门认定为孤儿的证明.

   六,服务流程

   1.符合条件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申请,县区或县区以上民政部门认定为孤儿的证明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会同学校财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费减免.

   七,服务时限

   规定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525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4.退学学生档案转递服务指南

   一,*依据

   1.《教育部论文范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论文范文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7﹞39号):2017年高等学校可通过邮政机要通信转递高校毕业生档案,档案转递应遵守邮政机要通信的"寄递范围,封面书写和封装规格"等有关要求.

   2.《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等(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三,服务对象

   退学学生.

   四,申请条件

   已*退学手续.

   五,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人论文范文或学生证;教务处出具的退学证明;

   2.委托*:委托*人论文范文或学生证,申请人论文范文复印件,委托书,教务处出具的退学证明书.

   六,服务流程

   持申报材料至学生处*.

   七,服务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25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5.学生毕业报到证发放服务指南

   一,*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 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委直接签发.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三,服务对象

   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按照学校规定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

   五,申报材料

   论文范文原件

   六,服务流程

   1.应届毕业生凭论文范文在规定时间前往二级学院领取报到证.

   2.往届毕业生凭论文范文在工作日时间前往招生就业处领取报到证.

   七,服务时限

   应届毕业生定期*(6月底-7月初);

   往届毕业生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5888,0553-577716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6.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服务指南

   一,*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第三款第五项: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74号)第三款第五项: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特困补助办法》第三条:特困补助分为三等:一等三千元,二等二千元,三等一千元.根据学生的申请额度和困难程度确定.第五条:特困补助是用于救急的一次性补助,特困学生应当积极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其他资助途径解决经济困难.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三,服务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临时困难补助发放相关规定的学生

   五,申报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当地乡镇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的证明,以及优抚证,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

   六,服务流程

   各二级学院提供核定名单(附电子文本)→学生处汇总审核上报→分管校领导批准→财务处转入学生论文范文.

   七,服务时限

   依规定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525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7.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发布及招聘服务指南

   一,*依据

   1.教育部 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第四章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的职责,第五章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第六章 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等内容,没有明确由高校具体部门负责

   2.《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三,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等(五)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四,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工作要求中,(一)加强组织领导:等各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的助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74号):三,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五)进一步完善贫困学生资助措施: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中等职业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四,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工作要求:各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在突出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的助学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助学工作顺利进行.

   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145号):一,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要求:等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校内资助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校内资助措施,严格按照省政府皖政〔2007〕74号文件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及时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四,进一步创新措施,充分发挥资助效益: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勤工助学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等"."三,进一步加强校内资助工作管理,确保资助政策落实: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牵头组织制定校内资助各个项目的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申请,评审,发放和监督程序,切实按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将资助资金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三,服务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申请条件

   学有余力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

   五,申报材料

   勤工助学报名信息登记表.

   六,服务流程

   1.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校人事处审核,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学生自主申报.

   3.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拟录用工作,拟录用学生名单报校资助管理中心.

   4.校资助管理中心公示拟录用学生名单.

   5.用人单位和学生签署勤工助学协议.组织学生上岗.

   七,服务时限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525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8.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发放服务指南

   一,*依据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十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二,承办机构

   学生处 财务处

   三,服务对象

   学生

   四,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相关规定的学生

   五,申报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六,服务流程

   各二级学院提供核定名单(附电子文本)→学生处汇总审核上报→分管校领导批准→财务处转入学生论文范文.

   七,服务时限

   定期*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咨询方式

   电话:学生处0553-5775256 财务处0553-5777012

   29.国家奖学金发放服务指南

   一,*依据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九条: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同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承办机构

   学生处 财务处

   三,服务对象

   学生

   四,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相关规定的学生

   五,申报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六,服务流程

   各二级学院提供核定名单(附电子文本)→学生处汇总审核上报→分管校领导批准→财务处转入学生论文范文.

   七,服务时限

   定期*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咨询方式

   电话:学生处0553-5775256 财务处0553-5777012

   30.国家助学金发放服务指南

  

   一,*依据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学校按时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论文范文中.

   二,承办机构

   学生处 财务处

   三,服务对象

   学生

   四,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相关规定的学生

   五,申报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六,服务流程

   各二级学院提供核定名单(附电子文本)→学生处汇总审核上报→分管校领导批准→财务处转入学生论文范文.

   七,服务时限

   定期*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咨询方式

   电话:学生处0553-5775256 财务处0553-5777012

   3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

   贷款证明服务指南

   一,*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论文范文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7〕35号):第二章 贷款申请条件及*程序?第五条 贷款申请材料:(二)在校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学校提供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2.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3.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4.本人学生证和论文范文复印件(原件供审核);5.共同借款人的论文范文,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2.当年发放的文件,如《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238号) 五,工作要求2.关于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高校要按照皖政办〔2017〕35号文件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出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

   3.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三,贷款申请,发放和偿还3.贷款申请材料: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学校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④本人学生证和论文范文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⑤共同借款人的论文范文,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三,服务对象

   在校生(不含新生).

   四,申请条件

   当年需要*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不含新生).

   五,申报材料

   论文范文原件,学生证原件.

   六,服务流程

   1.学生携带申报材料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开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

   七,服务时限

   现场*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577725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32.国开行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服务指南

   一,*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论文范文转发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7〕47号) 四,贷款程序(三)合同回执.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填写,盖章,并由学校将盖章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县级资助中心将借款合同和合同回执整理汇总,并编制汇总表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报送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进行审批.县级资助中心同时将汇总表抄送*经办行.

   2.《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238号) 五,工作要求1.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⑶高校在校生续贷工作.借款学生入学报到后,及时为其录入电子回执,确保其顺利入学;要认真核对,更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高校名称,招生代码,收费账户信息,联系人等信息,避免因信息有误影响贷款发放;要加强对支付宝使用的宣传与培训等工作;要组织贷款学生维护就学信息,及时变更相关内容并建立台账.

   3. 《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指南》:(二)*程序2.提交贷款申请资料5.高校录入合同回执:开学报到后,借款学生将《受理证明》交至学校辅导员.学校据此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开发银行据此进行发放审核.

   二,承办机构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新生).

   四,申请条件

   当年在生源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取得《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在校学生(含新生).

   五,申报材料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六,服务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10日前携带《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于10月10日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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