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文写作 > 论文大全 > 文章内容

云南财经大学函授生毕业论文模板,法律毕业论文模板云南

主题:安乐死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2-26

简介:关于安乐死立法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安乐死立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安乐死立法论文范文

安乐死论文

目录

  1. 安乐死:民调显示多数法国人支持就安乐死立法

分类号 编号

  

  

   南方医科大学

   法学双学位毕业论文

   安乐死立法势在必行 The imperative of euthanasia legislation

   XXXXX(姓名)

   指导教师姓名 何晓平 单位名称及地址 广州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专业名称 法学双学位 论文提交日期 论文答辩日期 答辩委员会主席 论文评阅人 年 月 日

   南方医科大学2017届法学双学位毕业论文

   安乐死立法势在必行

   The imperative of euthanasia legislation

   专 业 名 称:法学双学位

   学 位 申 请 人:XXXXX

   指 导 老 师:何晓平

   答辩委员会主席:

   答辩委员会成员:

   评 阅 人:

   年 月 日 广州

   南方医科大学

   法学双学位毕业论文任务申请书

   承担指导任务单位 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法学系 导师

   姓名 何晓平 导师

   职称 带教学生人数 专 业 法学双学位 年级 2007级 论文题目 安乐死立法势在必行 题目分类 〇基础研究 〇应用基础研究〇应用研究 〇设计性研究〇调查报告〇教学建设

   〇其他 主要内容 安乐死立法问题在世界范围内颇具争议的问题.我国安乐死立法进程较慢.本文认为安乐死立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应该秉承着自愿原则,严格程序原则加快安乐死立法进程,彻底改变目前安乐死实施的无序状态,为个人,家庭,社会谋福祉. 实施要求 2017.11——2017.12查找,整理,选取文献

   2017.12——2017.01阅读文献,了解前人的研究情况

   2017.02——2017.03选择研究方向和角度,拟定研究内容

   2017.03——2017.04撰写报告 主要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张宁文.对"安乐死"立法的思考[A].合肥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7,21(3).

   [2] 孙娟娟.安乐死立法问题浅析[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3,22.(5):119-120.

   [3] 翁建平.安乐死立法移植我国的可能性和必要性[J]. 中国医学*学.2007,20(1).

   [4] 宋爱珍.安乐死及安乐死立法在国外[J]. 山东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5] 赵雪莲,毛群安.中国安乐死实施的不可行性分析.中国医学*学[J].2001,(3).

   [6] zaobao./wencui/2017/03/liaowang110321w.shtml.

   [7] 韩玉霞.由生命权论安乐死之合法化.硕士.山东大学:山东大学,2006.

   [8] 张晓华.安乐死立法条件在我国尚不成熟[B].卫生软科学.2007,21(3):237-238.

   开题时间 2017.01 完成时间 2017.05 院系审定意见:

   (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意见:

   学指导委员主任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摘 要

   安乐死合法化至少可以给社会带来如下的益处:避免法律纠纷;维护生命的权力和尊严;合理利用资源;减轻社会和家庭的负担.然而,我国关于安乐死问题的法律还是一个空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正面临着资源短缺,老龄人口急剧增加的问题,中国有必要加快对安乐死立法,使之早日合法化.

   通过现代*学的视角来回顾安乐死立法立法的问题,它是符合社会主义精神和人本主义精神的,因此,安乐死同蓄意谋杀是不同且不可混淆.民意调查显示在中国实施安乐死有一定的合理性.只要把安乐死严格规定在法律范围内,在我国安乐死立法还是可行的.

   关键词:安乐死; 安乐死立法; 立法障碍; 可行性

   ABSTRACT

   There are some benefits to make the euthanasia legal: 论文范文oiding the dissension; keeping the rights and dignity of life; utilizing resource properly; alleviating the burden of society and family. However, it is a blank that the law of euthanasia is in China. As a developing country with enormous population, china is facing to the shortage of resource; the number of aged people increasing sharply, which bee necessary to make euthanasia legal. To review the issue of euthanasi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odern ethics is in conformity with the socialist ethical and humanistic principles , as mercy killing and premeditated murder are essentially different and can not be confused with each other. Public opinion shows that there is certain rationality for the practice of euthanasia in China. So long as it is rigidly regulated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legal system , the legislation of euthanasia is feasible in the country.

   Key words:euthanasia; euthanasia legal; legislative hurdles; feasibility

   目 录

  

   一 安乐死的概述 8

   二 安乐死在我国的立法现状分析 9

   三 实施安乐死的必要性 9

   (一) 要求实施安乐死的患者逐渐增多 9

   (二) 支持安乐死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9

   (三) 安乐死实施的无序状态急需立法加以规范 10

   (四) 安乐死有利于节约卫生资源,减轻社会,家庭的负担 10

   (五) 安乐死立法可以保护医生和患者的合法利益 10

   四 安乐死立法的法律依据 10

   (一) 与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相一致 10

   (二) 安乐死不是犯罪行为 11

   五 安乐死立实施的障碍 11

   (一) 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 11

   (二) 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尚不足以支持安乐死立法 11

   (三) 我国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生职业道德的制约 11

   (四) 公众的认知差异对安乐死立法有重要影响 12

   六 实施安乐死立法的建议 12

   (一) 加强安乐死的理论研究,为安乐死立法奠定基础 12

   (二) 加强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为安乐死立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12

   (三) 加强安乐死的法制宣传教育,改变传统思想对安乐死的偏见 12

   (四) 积极筹建民间安乐死协会,循序渐进的完

安乐死:民调显示多数法国人支持就安乐死立法

成安乐死立法工作 12

   (五) 安乐死立法实施建议 12

   1.严格遵守安乐死立法具体原则 12

   2.安乐死实施步骤的注意事项 13

   结 语 13

   致 谢 13

   参考文献 15

   法学双学位毕业论文原创保证书 16

   前 言

   自从20世纪30年代,安乐死立法问题就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各界学者和公众的争议.2000年荷兰通过了第一部安乐死合法化的议案,更将安乐死立法的问题推向论文范文.迄今为止,对安乐死合法化问题以及具体实施程序做出明确法律规定的也只有荷兰,澳大利亚,美国的部分州等少数国家和地区.

   学术界对安乐死的研究和认识还不是很成熟,对于安乐死的定义,安乐死概念,安乐死的法律性质,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安乐死的实施步骤以及安乐死的道德基础和*学基础上没有统一的定论,公众对于安乐死的理解和掌握就更是存在很大的问题了.

   目前对于安乐死的探讨存在很大的分歧.一部分支持安乐死合法化的人认为,实施安乐死有利于保护病人的生命选择权以及死亡权.同时,可以减轻社会和家庭的负担,每年把大量但却又有限的社会资源给予那些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并且忍受极度痛苦的患者,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反对安乐死的人则认为,安乐死是对生老病死自然规律的违背,安乐死合法化是对生命权的侵犯.同时,安乐死立法的时机和条件尚不成熟,现有的社会条件和法律制度不能作为安乐死的实施保障.但总的来说,支持安乐死合法化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安乐死立法对个人,家庭,社会都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倡导安乐死立法是人们对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社会的期盼和追求.

   安乐死问题是一个涉及政治,文化,法律,医学,*,哲学的复杂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沉重的话题.所以,对于安乐死立法及其法律进程的推进,必然是一个不断争论循序渐进的过程.

   一 安乐死的概述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是有"美好"和"死亡"两个字组成,原意是"安逸死亡","快乐死亡".我国的定义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论文范文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安乐死可以分为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亦称为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消极安乐死是对死期临近并受疾病折磨的危重病人,应病人及家属的要求,停止其维持生命的一切措施,任其自然死亡.积极安乐死在英语中又叫做"怜悯杀人",是对病入膏肓,无药可救,痛不欲生的病人,用过量的麻醉药物或其他致死药物无痛苦地促其结束生命.

   安乐死早在史前时代就已有实践,一些游牧部落在迁移时,常常把病人,老人留下来,用原始的办法加速他们的死亡.古希腊罗马时期,允许病人自我结束生命,并可请旁人助死.中世纪由于基督教盛行,禁止人为结束生命.到了17世纪社会对安乐死的态度有了改变,人们开始将安乐死视为医学领域中让病人死亡或加速死亡的一项技术.弗兰西斯·培根在他的着作中多次提到"无痛苦致死术".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一般认为是从19世纪开始的,当时已将安乐死看作一种减轻患者不幸的特殊医护措施.1995 年3 月参加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三十余名北京,湖南和福建代表,联名提出一份议案,要求有关部门就安乐死进行立法.2003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忠诚在人大会议上, 受中国另一位医学界知名人物胡亚美的委托, 向大会提交了在北京率先试行安乐死并建立相关法规的建议.

   于此同时,我国立法工作者也在不断努力试图找出一条既能使病人免受疾病的折磨,尊严的走向死亡,又可以让医生免受刑事追诉的方案,找出一种符合中国国情适合在我国法律,道德的环境下实施的过渡性安排和可操作性设计,但几十年来,我国学术界还是没有对安乐死立法形成统一的定论.

   我国立法机关对安乐死的问题基本持否定态度.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答复说:"对安乐死立法问题世纪法律,医学和*学方面的问题,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取得一致认识,虽然有的国家制定了法律,但为数甚少,大多数国家对此持慎重态度.目前可以促请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这一问题."

   目前,我国针对安乐死问题基本采取不干预的态度,避免启动司法程序.对事实上的安乐死,如果有人告发,司法机关本着尊重事实,兼顾情理和法理的原则,通过对刑法的解释性使用对被告人作出无罪处理.

   三 实施安乐死的必要性

   (一) 要求实施安乐死的患者逐渐增多

   根据卫生部和国家计生委的有关统计,我国每年死亡人数近1000万,其中有100万人是在极度病痛中离开人世的.这100多万死亡者中(((.

   例如通过新闻报道的一些患者:重庆丝纺厂的工人张族荣患有尿毒症晚期,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在数次请求丈夫购买老鼠药被拒绝以及跳楼未果后,向医院请求安乐死.张建波因患有喉癌晚期,痛苦不堪,向医院提出安乐死的要求被拒绝后,跳楼自杀身亡.唐韵是一名高中老师,患有肝硬化数年,向医院数次提出安乐死帮助的要求(((.

   (二) 支持安乐死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针对07级及08级公共事业管理的学生对安乐死立法态度的调查,其中有79.3%的同学支持安乐死,9%反对,有11.6%的同学不知道.

   表一 07级08级公共事业管理学生对安乐死立法的态度

  

   赞成 反对 不知道 总计

   07级公管 29 3 8 40

   08级公管 40 5 2 47

   总 计 69 8 10 87

   1997 年河南商丘刘美等人在《制定安乐*规,势在必行》一文中, 列举川东某地区从事各种职业近万人的问卷调查结果,其中有91%以上赞成安乐死, 85% 以上认为安乐死符合人道主义, 80%认为在我国可以实施安乐死.

   由此可见,安乐死立法在我国得到的支持越来越多,安乐死的立法进程可以得到全面的推进.

   (三) 安乐死实施的无序状态急需立法加以规范

   现实生活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患者秘密的采取安乐死的方法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一般都是家属和可信赖的医生参与,这已不再是秘密.在我国,虽然没有进行安乐死实施的现状调查,但根据一般的调查显示,我国安乐死绝不是少数.

   目前,对这种违法实施安乐死的行为有两种结果:民不举官不究或者民举官究.根据近年来我国对安乐死判决的情况来看,对实施安乐死的当事人或无罪释放或判以刑罚,标准不一,各地方差异较大,极其混乱,对安乐死实施立法已迫在眉睫.

   (四) 安乐死有利于节约卫生资源,减轻社会,家庭的负担

   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据调查,目前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4亿,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为1300万.预计,到2051年我国三个人中就有一个是老年人.同时重大疾病年轻化趋势明显.例如,青壮年患胸部恶性肿瘤的人数,正在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

   同时,安乐死立法也有利于保护医生的合法利益.对那些为患有不治之症痛苦不堪患者实施安乐死的医生进行刑事审判的案例在国内外早已不足为奇.例如,陕西省汉中市医生蒲连升因为帮助对夏素文实施安乐死, 受到病人女儿的控告, 结果以故意杀人罪被送上法庭. 美国女医生为4名病人实施安乐死被判无罪(((.

   实施安乐死是否需要家人的同意是安乐死立法的又一大障碍.在中国这样一个受传统思想影响较深,血缘关系极为重要的国家里,通过实施安乐死让病人更快的死去,是很多家人无法忍受的.另外,家属同意对病人实施安乐死加速病人死亡往往可以节省一大笔医疗论文范文.这使得病人家属通常会受到社会的指责和非难.

   另外,由医生为患者实施安乐死与医生治病救人的形象相矛盾.长期以来,我国传统医德把救死扶伤,悬壶济世作为医生的唯一职责.而为患者实施安乐死的做法是医生对生命的放弃,有违医生天职,因此安乐死被认为是不合理也是不道德的.

   于此可见,安乐死立法要顺利推进,首先就要突破*道德的界限,使社会普遍接受.(二) 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尚不足以支持安乐死立法

   由于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较低,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急需解决,而中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还很不健全,尚不足以彻底解决看病难,贵的问题.由于经济原因而放弃治疗的情况大量存在.很多患者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违背自己的意愿而选择安乐死.不可否认这种做法是对安乐死的滥用.

   安乐死立法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就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积极推进安乐死还有待社会各界的努力.

   (三) 我国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生职业道德的制约

   在实施安乐死之前一定要对患者作出全面而且准确的诊断,但目前我国医疗水平以及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且较为落后,使得安乐死的实施标准有很大的误区.同时,由于各个患者病情的复杂多样性,究竟何种条件下能够为病人实施安乐死主要取决于医生的治疗水平和道德水准.另外,为安乐死立法,使得安乐死成为一种常规治疗方法.很多医生的心理弱点便会显现出来,怠于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诊断和治疗,患者得不到全面救治的机会,同时不利于医疗技术水平的进步和发展.

   (四) 公众的认知差异对安乐死立法有重要影响

   据调查显示,住在乡郊的人反对安乐死要较城市人强烈,有31%的人说认为安乐死不合法;都市人反对的占21%.受过高等教育的人,79%支持.中学毕业的人,只有38%支持安乐死.(((.

   因此,这就需要我国的相关专家加强安乐死立法的理论研究,借鉴国内外关于安乐死的研究成果,结合中国特有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加快安乐死的立法进程.

   (二) 加强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为安乐死立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新闻媒体要做到公平公正,正确客观的报道安乐死的相关事例和情况,有助于公众正确全面的理解安乐死的本质内涵以及安乐死的发展情况.

   同时,媒体工作者要充分发挥好工作职责,反映民愿,建立起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加强政府立法机构,医疗机构,学术团体的沟通和交流,使得政府充分了解民众的愿望,积极推进安乐死的立法进程和相关研究.同时,公众也可以对相关学术研究的进展情况有所了解,让公众参与到立法中来,使安乐死更好的惠及百姓.

   (三) 加强安乐死的法制宣传教育,改变传统思想对安乐死的偏见

   我国很大一部分人对安乐死知之甚少,甚至对安乐死存在很大的误解和担心.因此,我们应加强安乐死的宣传和教育,例如公益广告,通过新闻报纸发布一些关于安乐死的相关情况和典型案例.另外,还可以举办一些安乐死的专题讲座和辩论赛,提高人们的认知程度.同时,我们可以从传统文化思想中汲取一些有益的生死观,使人们对死亡有积极的认识,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安乐死并积极推进安乐死立法.

   (四) 积极筹建民间安乐死协会,循序渐进的完成安乐死立法工作

   民间安乐死组织推进安乐死立法至关重要,可以吸取学术界,医学界名望很高的人参与,举办各种讲座和学术研讨会,例如,1993 年12 月21 日美国第一夫人希拉里宣布她和克林顿总统公开签署《安乐死遗嘱》,宣布夫妇双方受到永久性致命伤或疾病时应该终止人工维持系统等等(((.

   (五) 安乐死立法实施建议

   1.严格遵守安乐死立法具体原则

   为了确保安乐死立法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安乐死立法的实施过程以及具体细则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知情自愿原则

   患者必须是在准确了解自己病情以及实施安乐死的法律后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鼓动,引诱患者选择安乐死.

   (2) 以"患者"为本原则

   安乐死立法过程中不得以减轻家庭及社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为由制定安乐死的法律法规,必须以保护患者的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实施安乐死也只是以解除患者的痛苦为唯一目的.

   (3) 实施条件限定原则

   为了更好的保护患者的死亡权,必须对实施安乐死的条件做出严格的限制.总结要点为:患者患有不治之症切难以治愈,使患者无法忍受的极度痛苦,患者濒临死亡生命难以为继.在这里,尤其要注意将精神病,忧郁症等心理疾病的患者排除在外,可以将这类患者转送到精神科做进一步的治疗和规劝.

   2.安乐死实施步骤的注意事项

   (1) 安乐死以准确的临床诊断为前提

   医生在实施安乐死之前首先要对病人作出全面的诊断,进行专家会诊,确定患者疾病在其有生之年难以治愈,并将这一事实如是转告患者.医生不得将实施安乐死作为逃避治疗义务的手段.

   (2) 安乐死必须来自患者理性真诚的决定

   身患绝症的患者在极度痛苦的时候,做出安乐死的决定,待疼痛稍有缓解时,又撤销了实施安乐死的决定,为了确保患者做出实施安乐死的决定是理性真诚的,可以给患者一定的思考期限.

   (3) 严格规范申请程序

   患者在神志清醒的时候做出实施安乐死的决定,必须提出5次以上安乐死的的请求,同时提交书面申请.将书面申请送往由医学专家,心理学专家,法学专家组成的审批委员会,对安乐死的实施必要要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提交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病人家属提出安乐死的情况适用.家人提出安乐死实施请求必须有更为严格的申请程序.由病人家属提出安乐死必须是在病人神志不清,无法独立做出安乐死实施请求,并且符合上文中论述的安乐死的适用条件的情况下,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请人民法院对家人的申请动机,合法性进行审查.

   (4) 安乐死实施主体的限定

   安乐死必须由医生执行,不得由家人或其他人实施.论文范文经法律规定,实现患者无痛死亡.

  

   结 语

   安乐死立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应该秉承着自愿原则,严格程序原则加快安乐死立法进程,彻底改变目前安乐死实施的无序状态,为个人,家庭,社会谋福祉.

  

   参考文献

   [1] 张宁文.对"安乐死"立法的思考[A].合肥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7,21(3).

   [2] 孙娟娟.安乐死立法问题浅析[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3,22.(5):119-120.

   [3] 翁建平.安乐死立法移植我国的可能性和必要性[J]. 中国医学*学.2007,20(1).

   [4] 宋爱珍.安乐死及安乐死立法在国外[J]. 山东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5] 赵雪莲,毛群安.中国安乐死实施的不可行性分析.中国医学*学[J].2001,(3).

   [6] zaobao./wencui/2017/03/liaowang110321w.shtml.

   [7] 韩玉霞.由生命权论安乐死之合法化.硕士.山东大学:山东大学,2006.

   [8] 张晓华.安乐死立法条件在我国尚不成熟[B].卫生软科学.2007,21(3):237-238.

  

   致 谢

   论文的完成后我最想说的就是感谢.首先要感谢的是我.在这篇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从论文的选题,研究方法和思路,研究大纲的确定到论文的布局谋篇,整体架构,语言文字的推敲及至论文的最终定稿,老师都进行了认真的指导,审查和修改.这篇论文能得以较圆满地完成,字里行间都凝聚着老师的心血.

   也要感谢在我期间给我上过课的,并且在学习和生活上给过我帮助的老师们,们都在我的学业中给予了莫大的支持和帮助.

   感谢我的同学们,们不仅在学业方面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而且在生活上也一直支持着我,有幸认识你们是我的莫大幸运.

   最后,还要感谢我的父母,他们多年的默默支持一直是我学习和生活的最大动力.不论我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他们始终陪伴着我,并且坚定的支持和鼓励我.

   衷心地感谢所有曾经帮助过我的人!

  

   南方医科大学

   法学双学位毕业论文原创保证书

   本人保证所提交的毕业论文都是独立完成,如有抄袭,剽窃,雷同等现象,愿承担相应后果,接受学校的处理.

   专业:法学双学位

   年级:2007级

   签名: XXXX

   年 月 日

   (((张宁文.对"安乐死"立法的思考[A].合肥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7,21(3).

   (((孙娟娟.安乐死立法问题浅析[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3,22(5):119-120.

   (((翁建平.安乐死立法移植我国的可能性和必要性[J].中国医学*学.2007,20(1).

   (((宋爱珍.安乐死及安乐死立法在国外[J].山东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宋爱珍.安乐死及安乐死立法在国外[J].山东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 韩玉霞.由生命权论安乐死之合法化.硕士.山东大学:山东大学,2006.

   (((张晓华.安乐死立法条件在我国尚不成熟[B].卫生软科学.2007,21(3):237-238.

   (((刘淼,王大建.安乐死合法性的思考[J]. 中国医学*学.2001,(2).

   南方医科大学2017届法学双学位毕业论文

   1

总结:该文是关于安乐死立法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安乐死引用文献:

[1] 安乐死论文范文 安乐死类专科毕业论文范文8000字
[2] 行政立法方向论文题目 行政立法毕业论文题目怎样定
[3] 立法学类论文选题 立法学论文标题如何定
《云南财经大学函授生毕业论文模板,法律毕业论文模板云南》word下载【免费】
安乐死相关论文范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