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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采集服务指南

主题:体育教学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2-16

简介:关于学校体育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学校体育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学校体育论文范文

体育教学论文

目录

  1. 1.,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及信息采集服务指南

1.,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及信息采集服务指南

  

   一,*依据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7〕32号):三,报名方法(一)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论文范文报名.五,报名信息采集(一)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在市,县招生论文范文统一安排下,由各报名点读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论文范文相关信息,同时组织考生在网上由本人录入其它信息.

   二,承办机构

   郎溪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论文范文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7〕65号)的相关规定,户籍,学籍均在我省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报考或在学籍地报考;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可回户籍地参加高考;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论文范文,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论文范文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申报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论文范文,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历届高中毕业生报名还须持高中论文范文书.

   六,服务流程

   (一)考生到指定报名点提出报名申请;

   (二)提交论文范文,户口簿,学籍证明等材料,并缴纳报名费;

   (三)报名点审核通过后发放报名序号,为考生采像;

   (四)考生本人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点打印的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七,*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17〕60号)

   标准:120元/生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63-7031012

   2,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加分材料核实转报 服务指南

   一,*依据

   (一)《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7〕32号):考生可携带论文范文(少数民族考生另须提供户口簿),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市,县(区)教育招生论文范文申报高考加分,逾期不予受理.各教育招生论文范文将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电子扫描并上传,逐级审核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关于印发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办〔2017〕22号):二,申报时间及审核程序(三)县招生办汇总后进行本级公示,同时报市招生论文范文.(四)市招生论文范文汇总本市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要在本市招生论文范文网站进行公示.

   二,承办机构

   郎溪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对象

   参加高考并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

   四,申请条件

   总体要求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科学合理地体现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和地方性加分问题.促进公平公正,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论文范文.体现积极稳妥,从紧从严,有序衔接,平稳推进,确保实现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目标任务.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

   (一)取消以下加分项目.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2.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3.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4.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2017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有关部门要加强资格认定和严格管理,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资质由省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标准进行严格测试.

   (二)保留和完善部分加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保持不变.

   (三)规范和完善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分项目,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分值仍为5分.保留"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加分范围限定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分值仍为5分.其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五,申报材料

   政策加分由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在高考报名时到当地考生论文范文申报,签署《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一)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县及以上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二)"烈士子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资格审查由县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三)"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资格审查由地市及以上侨务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四)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资格由市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审核;

   (五)体育特长生运动员等级资格审核由省体育局负责,统一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体育局组织实施;

   (六)奥赛,科技竞赛类资格审核由省科协负责;

   (七)"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资格由省军区政治部负责审核.

   六,办事流程

   (一)符合我省当年高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并备齐论文范文及有关证书,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携带本人论文范文及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到所在中学(报名点)申报政策加分,签订《安徽省普通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三)所在中学(报名点)将申报加分考生的材料汇总后送县招办,由县招办初审,初审合格的材料由县招办送市招办复核.

   (四)市招办分类复核并汇总考生加分信息并于规定时间之前通过报名管理后台"政策加分申报"模块录入考生政策加分项目,拍摄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五)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ahzsks.)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分分值在考生成绩单上体现.

   七,*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63-7031012

   3,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服务指南

  

   一,*依据

   《安徽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安徽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17〕8号)第四款第一条: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等考生携带本人有关论文范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选定的报名确认点凭报名号进行确认.

   二,承办机构

   郎溪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生

   四,申请条件

   具有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五,申报材料

   (一)论文范文;

   (二)*明.

   六,服务流程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ahcz./ahcz).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郎溪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查验论文范文,电子采像,上交表格).

   七,*时限

   即来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我省研究生招生与成人高考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7〕86号)

   标准:120元/生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63-7031012

   4,中考政策加分核实服务指南

  

   一,办事依据

   (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25号):四,严格控制政策性加分.各地要进一步清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中考加分政策,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2.《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教秘基〔2016〕5号).

   二,承办机构

   郎溪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对象

   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

   四,申请条件

   (一)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有市外论文范文明);

   (二)革命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市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

   (三)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须有市台论文范文明);

   (四)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有市民委证明和户籍证明);

   (五)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和证明).

   (六)其他军人子女考生政策照顾,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分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论文范文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五,申报材料

   (一)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外论文范文明材料.

   (二)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台论文范文明材料.

   (三)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四)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考生本人户口簿和市民委证明.

   (五)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和证明.

   (六)其他军人子女考生政策照顾,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分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论文范文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要求执行.

   由市军分区统一*.

   六,办事流程

   (一)符合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备齐有关证书,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及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学校(报名点)申报政策性加分投档.各校须对申请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加分投档项目等信息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申请加分投档考生信息汇总报送至县招生办,县招生办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时限

   在规定的时间即来即办.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咨询方式

   郎溪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63-7031012

   5,中考成绩查询服务指南

  

   一,*依据

   根据学生实际需要

   二,承办机构

   郎溪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生

   四,申请条件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成绩公布之后两天内到报名点登记复查(文化课查卷范围仅限试题漏改,错改和分数漏统,错统,赋分宽严不在查卷范围),报名点登记盖章报郎溪县招生办汇总后上报市考试院.

   五,申报材料

   中考考生持准考证,分数条到原报名点登记

   六,服务流程

   (一)考生到报名点登记要求核查的科目;

   (二)报名点登记盖章报县招生办汇总后上报市考试院;

   (三)市考试院组织相关人员复核成绩;

   (四)市考试院公布分数复核结果,由原报名点通知查卷考生.

   七,*时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县招生办

   电话:0563-2518646 0563-7031012

  

   6,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及信息采集服务指南

  

   一,*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通知》: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由各市,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到各市,县(区)规定的报名点报名,各市要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采集信息,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

   二,承办机构

   郎溪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对象

   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生

   四,申请条件

   郎溪县户口应,历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在郎溪县学校就读并具有郎溪县初中学籍的外地户口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申请材料

   (一)在郎溪县初中学校有学籍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按照学籍名册报名;

   (二)郎溪县户口,在外地就读的考生,提供户口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等材料, 到郎溪县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六,基本流程

   (一)考生到指定报名点提出报名申请;

   (二)考生现场采集照片信息;

   (三)报名的同时进行体育考试选项填报.

   七,*时限

   在规定的时间即来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63-7031012

   7,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信息采集服务指南

  

   一,*依据

   (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3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像抓好高考,中考一样抓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如下:1·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籍的普通高中高二学生;2.经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的高二学生; 3.自愿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社会考生;以上1,2类考生以学校为单位向县(市,区)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集体报名,第3类考生应在当地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报名.三,报名信息的采集,各市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采集报名信息,采用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系统寻出MDB格式数据库上报或采用EXCEL格式上报.

   二,承办机构

   郎溪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对象

   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四,申请条件

   (一)经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籍的普通高中高二学生;

   (二)经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的高二学生;

   (三)自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社会考生.

   五,申报材料

   (一)论文范文

   (二)学籍证明

   六,办事流程

   (一)考生到指定报名点提出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申请;

   (二)考生提交论文范文,学籍证明等材料,并缴纳报名费;

   (三)报名点审核通过后采集考生基本信息,为考生采像.

   七,*时限

   即来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10.50元/每生每科,"皖教秘计【2017】252号文件"规定.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63-7031012

   8,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服务指南

   一,办事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第十条: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第二十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承办机构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申报对象

   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考生.

   四,申请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应,历届毕业生,专科毕业2年以上的考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驻宣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户籍为宣城市的考生;

   (三)工作单位在宣城市的考生.

   五,申报材料

   (一)论文范文;

   (二)*明(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

   六,办事流程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宣城市教育考试院完成现场确认(确认流程:查验论文范文,电子采像,签字确认,上交表格).

   七,*时限

   在规定的时间即来即办.

   八,收费情况

   省考试院网上收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63-2518647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服务指南

   一,*依据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7〕32号)三,报名方法:(一)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论文范文报名.五,报名信息采集.(一)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在市,县招生论文范文统一安排下,由各报名点读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论文范文相关信息,同时组织考生在网上由本人录入其它信息.

   二,承办机构

   郎溪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考生

   四,服务条件

   凡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者,即: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论文范文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7〕65号)的相关规定,户籍,学籍均在我省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报考或在学籍地报考;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可回户籍地参加高考;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论文范文,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论文范文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服务流程

   (一)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论文范文报名.

   (二)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花名册统一*集体报名手续;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市,县招生论文范文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查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学籍的民办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就读中学向所在地招生论文范文*集体报名手续.各市范围内县(市,区)与县之间借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各市招生论文范文确定.

   (三)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论文范文,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另外,历届高中毕业生还须持高中论文范文书.

   考生报名时须签订《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17〕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论文范文等.

   (四)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五)各市,省直管县招生论文范文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招考〔2017〕19号)要求,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2016年高考的残疾考生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认真做好评估与上报工作.

   六,服务时限

   2017年11月25日16:00之前完成艺术类,12月22日16:00之前完成其他科类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和确认工作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17〕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论文范文等.

   八,咨询方式

   郎溪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63-7031012

   10,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论文范文明书,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信息核实服务指南

  

   一,办事依据

   (一)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6]3号):"论文范文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发原论文范文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论文范文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需要*论文范文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 表证明的考生,需持有效论文范文件(以下论文范文之一:论文范文,户口本,护照,论文范文,论文范文,士兵证)到省级考办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论文范文明书具有与论文范文书同等的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与毕业生登记表同等的效力."

   (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常见事务*须知》: "自考《论文范文书》丢失,补办《论文范文明书》业务*程序及要求:l,考生在市级及以上级别报纸登报申明其论文范文书遗失或损毁,该报纸一份;2,论文范文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4,与《论文范文书》同底版相片2寸2张;5,考生携上述材料至毕业所在市级论文范文,申请*《论文范文明书补论文范文明》;6,考生携上述材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承办机构

   郎溪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对象

   补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毕业生登记表考生

   四,申请条件

   论文范文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论文范文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的考生.

   五,申报材料

   (一)考生在市级及以上级别报纸登报申明其论文范文书遗失或损毁,该报纸一份;

   (二)论文范文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与《论文范文书》同底版相片2寸2张;

   (五)考生携上述材料至毕业所在市级论文范文,申请*《论文范文明书补论文范文明》.

   六,办事流程

   自考《论文范文书》丢失,补办《论文范文明书》业务*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在市级及以上级别报纸登报申明其论文范文书遗失或损毁,该报纸一份;

   (二)论文范文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与《论文范文书》同底版相片2寸2张;

   (五)考生携上述材料至毕业所在县招生办,申请*《论文范文明书补论文范文明》;

   (六)考生携上述材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时限

   在市级论文范文考生带齐材料立即受理.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63-7031012

  

   11,对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服务指南

   一,*依据

   (一)《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1,论文范文明;

   2,*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4,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二)《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二,承办机构

   宣城市教体局人事科

   三,服务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宣城市辖区内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其中,户籍在宣城市是指申请人提供宣城市辖区内由论文范文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工作单位在宣城市是指申请人在宣城市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所在宣城市人事*机构人事档案的证明,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宣城市辖区内的申请人应回本人户籍所在地申报.?

   四,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申报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论文范文原件和复印件;

   (三)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与申请类别相关的国民教育系列*书),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参加国考人员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7年下半年及之后参加考试并合格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内含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印章.

   (七)申请人员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九)提供近3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

   (十)《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

   六,服务流程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宣城市辖区内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及体检完成后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网报系统方能显示成功,凡未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七,*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人事科

   电话:0563-3033022

   12,对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认定证书补发,换发

   服务指南

   一,*依据

   (一)《<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教育部令第10号)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人〔2001〕6号)第九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二,承办机构

   宣城市教体局人事科

   三,服务对象

   教师资格证书由宣城市教育体育局认定并颁发,教师资格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公民.

   四,申请条件

   遗失或损毁前的教师资格证书必须是由宣城市教育体育局认定并颁发,教师资格必须是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须加盖工作单位(有编制)或人事*机构(无编制)公章;

   (二)论文范文原件和复印件;

   (三) 提供近3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1寸照片3张;

   六,服务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宣城市教体局申请.

   (二)登记备案:宣城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受理后,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组进行登记备案.

   (三)发放: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领空白证书后,宣城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打印证书并发放.

   七,*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市教体局人事科

   电话:0563-3033022

   13,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义务教育入学

   服务指南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二,承办机构

   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县特教学校

   三,服务对象

   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义务教育年龄段儿童

   四,服务条件

   具有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处于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儿童

   五,申报材料

   郎溪县特殊需要儿童教育安置表及残疾证明

   六,服务流程

   (一)9月10日前县教体局会同县残联,对辖区内未入学残疾儿童有关情况进行摸底;

   (二)9月20日前,县教体局组织专家组,对义务教育阶段未入学残疾儿童进行分类筛查评估,为每名孩子提出随班就读,在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入学建议;

   (三)县教体局督促相关学校无条件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到校入学;

   (四)县教体局组织专家组对重度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咨询方式

   县教体局:0563-7031011

   县特教学校:17756355728

   14,中小学学科教学评比(含优质课,论文,教研成果)服务指南

  

   一,*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一条: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承办机构

   郎溪县教体局教学论文范文

   三,服务对象

   全县中小学学科教师

   四,服务流程

   (一)报名:教师自愿报名参赛

   (二)推荐:各片教研中心,学校组织选拔推荐

   (三)评选:依据学科教学评价量化表统一组织学科优质课比赛,组织专家小组进行优质课,论文,教研成果评选

   (四)公示:评选结果公示

   (五)公布:公布评选结果

   五,服务目的

   (一)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推动课堂教学改革;

   (二)指导学校和教师总结,推广优秀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

   (三)推动跨区域学科教研交流,开展课堂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

   六,服务时限

   原则上当年完成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各承办学校和参赛教师所在校分担评选论文范文,或在教研专项经费中开支.

   八,咨询方式

   县教体局教学论文范文

   电话:0563—7031018

  

   15,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服务指南

   一,*依据

   (一)《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17〕7号)第四条:学生初次*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二)《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第四条: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将新生注册名单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正式学籍.

   二,承办机构

   宣城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三,服务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

   四,办事程序

   (一)入学与注册

   1,报到.参加中考并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正式录取的学生,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2,学籍注册.入学后,学校按照学籍管理系统软件要求,认真采集学生信息,为学生建立个人学籍档案;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将新生注册名单报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初核;县市区教育部门将初核结果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教育审核后取得正式学籍.

   (二)申办转学

   1,转学范围: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转学应在同层次学校间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

   2,转学条件及申请资料:学生监护人工作调动,外出务工,回原籍等.①书面申请(转学审批表);②户口簿;③学籍档案材料(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学生中考录取大表,高中学生学籍表);④监护人工作调动或务工证明,房产证等证明.

   3,转学程序:本市范围内转学实行书面与学籍网络系统双重*.⑴转入学校打印转学申请表,同意盖章;⑵报经转入地县市区教育局同意盖章;⑶转出学校同意盖章;⑷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同意.纸质转学申请表程序完成后,在学籍系统发起并完成相关转学流程.省内外市转入的学生,参照本市范围内转学程序执行.

   外省转入或转出外市,外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实行学籍网络系统*,由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并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程序,由转入地市教育主管部门核办同意后,信息转到转出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转出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同意后,即完成学籍转学流程.

   (三)申办休学

   1,休学条件及申请资料: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确需休学的.①书面申请(休学审批表);②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医药费论文范文和诊断证明书等有关材料.

   2,休学程序: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或法 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经学校,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学.

   (四)申办复学

   1,复学条件:学生休学期满,学生身体健康.

   2,复学程序: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并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五,*时限

   转学:转入学校和其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和其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转学纸质,电子学籍审批.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开学后或结束前1个月内进行,学期中期原则上不*.

   休学:必须在确定休学的一个月内*有关手续.

   六,咨询方式

   基础教育科 电话:0563—3033018

  

  

  

   16,普通高中学校学籍变动服务指南

   一,*依据

   (一)《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

   (二)《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

   二,承办机构

   宣城市教体局基教科

   三,服务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中在籍学生

   四,申请条件

   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转专业,留级,休学,注销,复学及退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五,申报材料

   (一)注册:

   每年9月份,经过录入,查重,核办后,上传至论文范文进行全国查重并下发问题学籍清单,经核查无误后,正式注册学籍.高中一年级沿用初中的学籍.初次建立学籍信息采集表要由家长填写并签字,学校留存备查.

   (二)转学:学生本人提出的书面转学申请(经家长及班主任签字同意)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经转出,转入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并盖章.

   (三)休学复学:由学生本论文范文监护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学生因病必须休学,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四)退学:由学生本论文范文监护人提出的书面申请.

   六,服务流程

   (一)转学

   1,学生个人向转出学校提交经家长和班主任书签字同意的转学申请表;

   2,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并盖章,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并盖章,报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4,凭转出,转入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并盖章的,由转入学校通过学生系统发起转学申请,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完成核办手续.

   (一)休学复学

   1,由学生本论文范文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审核同意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由学校通过学生系统发起休学申请,经学籍主管部门完成核办手续.

   4,学生复学,申请程序同上.

   (三)退学

   1,由学生本论文范文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审核同意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由学校通过学生系统发起退学申请,经学籍主管部门完成核办手续.

   七,*时限

   (一)转学:20个工作日;

   (二)休学,退学:10个工作日.

   (三)注册:学期初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市教体局基教科

   电话:0563—3033018

   17,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核发服务指南

   一,*依据

   (一)《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17〕25号)第六章第十九条 毕(结)业证书由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验印.

   (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放普通高中论文范文书核发权限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4号)第三条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规范程序,明确职责,切实做好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发放的各项相关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发放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常规管理水平,把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学分管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承办机构

   宣城市教体局基教科

   三,服务对象

   当年普通高中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具有我市普通高中学籍,修业期满,总学分达到规定学分,学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规定等级的高中毕业生申领毕业生证书;修业期满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申领结业证书.

   五,服务流程

   (一)申请:由毕业生所在学校进行初审,统一填报规定表格向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申请核发毕(结)业证书.

   (二)审核: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接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报至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教育厅窗口教育信息咨询中心,申领毕(结)业证书.

   (三)发放:收到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教育厅窗口教育信息咨询中心打印的毕(结)业证书后,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按校发放.

   六,*时限

   按照当年省教育厅基教处文件要求时间完成.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按照省物价局《关于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函〔2017〕146号)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高中阶段*书制作服务费标准等政策的函》(皖价服函〔2017〕134号)规定,由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统一收取,出具论文范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加收任何论文范文,学校也不得向学生收取该项论文范文.

   标准:4.5元/本

   八,咨询方式

   基教科电话:0563—3033018

  

   18,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变动备案服务指南

  

   一,*依据

   (一)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7]7号).

   (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三)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7]17号).

   二,承办机构

   郎溪县教体局职成教科,郎溪县中等专业学校

   三,服务对象

   郎溪县中等专业学校具有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学籍的学生

   四,申请条件

   郎溪县中等专业学校具有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学籍的学生符合*学籍变动的.

   五,申报材料

   (一)学生本论文范文监护人申请书或学籍变动申请表;

   (二)《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变更表》;

   (三)论文范文明等相关佐证资料.

   六,服务流程

   (一)郎溪县中等专业学校具有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学籍的学生和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学籍变动申请表并签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有关部门受理.

   (二)所在学校受理后,尽快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审核是否符合学籍表更条件,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其监护人.

   (三)对符合学籍变更条件的,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人员将有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教体局职成教科审核后,报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审核.

   (四)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将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及时输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七,*时限

   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及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63-7031019,(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19,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服务指南

   一,*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皖教体[2017]3号):四,开放标准及形式(二)开放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学校在保障安全,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以及学校其他各项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1,具备一定体育设施条件,体育设施完好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标准;2,学校所在地区内缺乏公共体育设施.

   二,承办机构

   郎溪县县教体局体育科,各开放学校

   三,服务对象

   社会公众

   四,申请条件

   原则上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等非教学时间对社会开放,每天不少于2小时,具体开放时间段由开放学校确定,开放的具体时间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材料

   个人凭有效论文范文,学生证*门卫健身卡;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需使用学校体育场馆的可凭单位介绍信.

   六,服务流程

   1.本人到所在社区*健身卡;团体由所在单位开据介绍信,并电话联系所去学校.

   2.凭健身卡或介绍信经学校保卫人员确认登记;

   3.进入校园健身锻炼.

   七,*时限

   健身卡*时限依各社区规定执行.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体育科

   0563-7031091

   20,县直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核实服务指南

  

   一,*依据

   (一)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7]84号):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免学费实施细则,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技工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填报的分专业收费标准,受助学生名单等数据进行系统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相关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宣政〔2017〕55号).4.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2016年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民生〔2016〕11号).

   二,承办机构

   郎溪县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郎溪县中等专业学校.

   三,服务对象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他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四,申请条件

   (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三)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四)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五)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七)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

   (八)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认定.

   五,申报材料

   (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

   (二)论文范文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六,服务流程

   (一)中等职业学校在每学年开学时,启动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认定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交相应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并附论文范文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班级成立由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符合免学费条件名单,由认定评议小组组长和班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四)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审核通过后,将符合免学费条件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公示结果,将初步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

   (六)学校将经审批确认的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

   (七)学校为受助学生分别*中职资助专用卡.

   (八)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七,*时限

   2个月(每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63-7031090

   21,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笔试报名资格审查

   服务指南

   一,*依据

   1.《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7〕10号):五,招聘程序及方法(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2.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25号)第四款第二条: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承办机构

   郎溪县教体局人事科

   三,服务对象

   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考

总结:本文关于学校体育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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