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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抄袭判定广西区委党校

主题:新加坡管理学院研究生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2-27

简介: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学员研究生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学员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学员研究生论文范文

   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在职研究生规章制度汇编

  

   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9月修订

  

   目 录

   一,在职研究生办学规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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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研究生办学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论文范文论文范文关于培养能够担当新世纪重任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精神,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以下简称自治区党校)招收在职研究生,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区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办学管理.

   第三条 自治区党校在职研究生的办学工作必须以马列主义,论文范文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办学方向,贯彻改革,求实,创新精神.

   第四条 在职研究生的办学工作遵循 "坚持国家标准,体现党校特色","严进严出","强化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保证教育质量.

   第五条 自治区党校在职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使学员成为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定的党性修养,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担当起新世纪重任的领导干部,管理人才和理论骨干,为实现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服务.

   第六条 培养在职研究生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做到学以致用.在职研究生学员要坚持学习马列主义经典原着和党的重要文献,掌握系统专业知识和现代学术规范.以学员自学和研究为主,把理论学习和专业研究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 自治区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员经修完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取得研究生论文范文书.

   第八条 开办在职研究生教学点的市委党校必须在区党校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论文范文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自治区党校关于研究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第二章 办 学

   第九条 自治区党校根据本规定,在自治区党校本部和有办学条件的市级党校以及与普通高校和境外高校合作举办在职研究生班.

   第十条 举办在职研究生班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函授大专和本科教育三年以上办学经验,评估合格,规范管理,办学质量良好.

   (二)单位领导重视研究生教育,并得到当地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能够将研究生班招生,培养纳入干部培训规划.

   (三)有连续或隔年报考的生源.

   (四)能就近聘请研究生班所办专业副高职称以上的部分课程教师和论文指导教师.

   (五)能够单独成立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或*管理人员,其中,负责人要有副处级以上职位,班主任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六)拥有必备的本专业图书资料.

   (七)能提供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学场所和图书,电教等其他教学条件.

   (八)能较好地安排教师和学员集中授课时的住宿,休息场所.

   (九)能提供必要的研究生班开办论文范文.

   第三章 组织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在职研究生的组织管理工作,实行校委领导下的处室分工负责制.各处室应按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由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牵头.

   第十二条 自治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是在校委领导下,承担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自治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实行处长负责制下的副处长分工负责制,处长对校委负责,副处长在分工范围内对处长负责.

   主要任务有招生,教学组织与管理,学员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务工作;制订各办学单位教材计划;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专题课以及社会调查的组织工作;受校委委托,对各办学单位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布置,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自治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的主要职责:

   (一)招生工作

   1. 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自治区党校各专业师资力量,制定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报校委审批.

   2.制定和起草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完成研究生报名,入学考试命题,考试,组织评卷,录取的组织工作.

   3.及时向校领导报告招生情况,完成招生工作报告,总结和纪要.

   (二)教学与学员管理工作

   1.会同各有关教研部制定调整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好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年度教学工作.

   2. 根据年度招生计划,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要求的需要,审定教学点设定方案报主管校领导审批.负责对校外教学点的教学管理提供服务,指导,进行监督及检查验收.

   会同办学单位对学员在校学习进行全程管理,包括教学和学员学籍管理.

   3. 根据各有关教研部推荐的授课教师名单及各市委党校教学点推荐的教学点年度授课教师名单,认真筛选授课教师,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并负责授课教师的聘请和解聘工作.

   4. 根据年度教学计划及授课教师情况组织备课会.

   5. 负责教师教学质量监督及评估的组织工作.

   6. 根据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专业分类,负责选聘自治区党校本部各研究生班的班主任及班主任工作的服务,指导,监督管理.

   会同班主任抓好新学员的入学教育,使之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培养方案,学习计划,自觉落实教学管理的要求.

   7. 根据有关教研部推荐的教材与参考书目录,认真筛选适合研究生教学的教材和参考书,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负责各专业教材与参考书的征订与发放.

   8. 统一组织各门学科的学期考试.

   9. 根据教学计划及培养方案,对在职研究生现场教学,社会调研工作进行动态管理.

   10. 认真抓好教学研究工作.召开教学汇报会,座谈会,组织学术交流活动,探讨研究生的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

   11. 抓好学员毕业论文答辩,会同导师组组织学员进行社会调查和对研究生的培养效果进行论文范文工作.

   12. 对于完成了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任务,考试,考查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负责审查其毕业资格,*研究生论文范文书,并将研究生资料档案寄送研究生的工作单位.

   13. 认真收集研究生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所撰写的毕业论文,组织专家编审,负责《研究生优秀论文集》的编辑,印刷,发放工作.

   14. 根据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档案的保存,管理,移交工作.

   15. 注意调动学员的积极性.评选评选优秀研究生,先进集体的组织评选工作.

   16. 完成校委交办的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其他工作.

   (三)学员党性教育和组织工作

   1.加强以党性教育为核心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学员思想动向,及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按时过组织生活,开展谈心活动,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同学间互相帮助,增进团结.

   2.组织上好党性教育课,精心组织好党性分析,使学员尽快适应学习生活,从加强党性锻炼的高度,实行"三个转变",增强党性修养.

   3.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指导学员党支部做好学员的学习科研,党性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和生活管理,学员的考核等工作,保证培养工作的完成.

   4.抓好学员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搞好党性锻炼小结,做好毕业鉴定和学期工作总结,研究处理学员中有关党性锻炼方面的问题.

   5.加强组织纪律教育,使学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模范执行我校(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检查学员对《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建立研究生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校委成员,区党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校内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其任务是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协助校委督促检查本规定的实施.

   协调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培养方案;

   (二)听取研究生工作处和各专业导师组关于研究生招生,教学,科研和社会调查等各项工作的报告;

   (三)监督和巡视研究生考场纪律,并作出评议;

   (四)出席,巡视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听取,检查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党性锻炼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协调研究生工作中与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 校外举办在职研究生班的单位,必须有一名校领导(有副高以上职称)分管研究生工作,设立研究生办公室.办公室设立主任一名(有中级职称以上),管理人员根据需要配备若干名.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的负责论文范文工作人员,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教学管理业务,工作认真负责,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并具有本科以上的文化程度.

   各办学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做好在本地区范围内的招生宣传工作和报考工作.

   (二)协助做好教学计划的贯彻,组织好学员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

   (三)推荐部分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协助做好任课教师的管理工作.

   (四)统计,核实任课教师的讲课论文范文和导师的论文指导费,执行区党校的管理费提成,每年及时上缴区党校财务处.

   (五)及时向学员分发教材和辅导材料,收缴课程论文和作业,及时送交任课教师批阅.

   (六)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学员所在单位联系,争取单位对学员学习的关心和支持,解决其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七)配备好班主任并报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备案,对班主任加强管理,督促其负责地开展工作.

   (八)及时向自治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反映教师和学员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九)结合本地实际,使区党校研究生管理制度更加具体化,科学化,规范化.

   (十)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为教师和学员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和生活保障.

   第十六条 在职研究生各专业建立导师组.

   导师组是该专业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机构.

   导师组成员由自治区党校领导和有关教研部负责人,骨干教师组成,研究生工作处提出建议名单,报经校领导批准.

   导师组主要负责指导在职研究生培养工作,制定培养方案,落实对在职研究生的各项培养工作.

   第十七条 研究生工作处组织对授课教师,指导教师,课程主持人的教学工作和培养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组织教师和管理人员交流教学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八条 后勤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负责安排在职研究生授课期间的食宿和生活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各在职研究生班配备班主任一名.班主任在研究生工作处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导师组和有关教研部贯彻实施在职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保持与学员联系,了解学员情况,督促检查学员自学,负责在职研究生的考勤,成绩考核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任课教师做好教学辅导工作.

   第二十条 在职研究生按专业编班,按地区就近的原则,将每班编成若干学习小组.各班设党支部书记,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宣传委员,组织纪律委员,文体委员 ,生活委员,保卫委员各一名;每组设组长一名.班委,组长配合班主任组织学员完成学习任务,开展班级活动,加强班级建设.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工作处有责任对不符合或工作不负责任的管理人员,授课教师,指导教师,课程主持论文范文班主任提出更换建议,报主管校领导批准执行.对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建议学校给予奖励.

   第四章 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党校在职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在校委的领导下,由自治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各办学单位协助完成.

   第二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我区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党政领导工作,经济管理工作和理论研究,教学,宣传工作的干部.

   第二十四条 报考自治区党校在职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学本科学历;身体健康,考试合格.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①具有本科学历,并参加高等院校举办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已获结业证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报考论文范文党史与党的建设专业;获大—4天(含双休日)进行面授学习.办学单位可选择每月安排一次集中面授,每次2—4天左右(含双休日).在保证必要课时的前提下,教师课堂讲授的内容力求少而精,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和难点.

   第三十一条 个人自学是在职学习的主要方式.除集中面授外,其余时间由学员根据教学计划进行自学.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可布置一定数量的读书笔记,并在下次面授时检查,以督促学员自学.

   第七章 考试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 在职研究生招考,除符合免试的条件外,一律需参加自治区党校在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考试命题由研究生工作处聘请专家,采用封闭式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 凡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均要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方式:必修课进行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开卷,课程论文形式;选修课进行考查,考查可采取开卷形式,也可采用论文或学习体会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四条 考核的最后成绩实行结构百分制:必修课组织期末考试,选修课组织课终考查.每学期除英语课程外,原则上安排1门必修课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生中途不得离开考场,考试成绩以70分计入总成绩,平时布置作业,以20分计入总成绩(另有10分考勤成绩);其余必修课及选修课采取开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试成绩也以70分计入总成绩,平时布置作业,以20分计入总成绩(另有10分考勤成绩);考查课不布置平时作业,一般采取课程结束后结合实际撰写一篇5000字左右的论文的方式进行考查.作业于下次面授或每学期最后一次集中面授时统一交班主任,不按时交作业者,作业分做零分处理,一律不予补交,试卷(包括课程论文)及作业如发现抄袭现象,抄袭者与被抄袭者同样处理,一律做零分处理.考查成绩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记分.

   第三十五条 凡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或因病,事假没有参加考试,考查者,在下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进行补考.

   第三十六条 考试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对考试中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等行为,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停止答卷,并令其退出考场,对严重违纪者,如夹带,交换试卷等,试卷按零分处理;对特别严重违纪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三十七条 凡参加面授未达标的学员不能参加考试.

   第八章 教务管理

   第三十八条 建立授课教师,指导教师,课程主持人的选聘与管理制度.(详见在职研究生班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自治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负责在职研究生的教务管理,具体负责课表的排定,组织任课教师到各办学单位授课.

   第四十条 作业(包括课程论文)的收发工作由班主任负责.作业一律交给班主任,因交给他人而导致的丢失,被抄袭等,概由本人负责.班主任将作业收齐,登记后交给任课教师,并履行交接手续,待任课教师评阅后作好成绩登录,将成绩单交研究生处教务科.

   第九章 学籍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新生须按规定日期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论文范文到指定地点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未经请假或请假超过半个月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十二条 在职研究生入学时按规定交纳培养费.休学,退学,取消学籍者,培养费不退还.

   第四十三条 每学期开学时,在职研究生要按时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应向班主任书面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四十四条 在职研究生按专业编班学习,一般不准转专业.

   第四十五条 在职研究生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必须按规定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统一组织的活动.一般不准请假.因事,因病需请假,必须由所在单位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请假一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2天由研究生工作处领导批准;出勤与成绩挂钩,请假,旷课按规定扣分.

   第四十六条 在职研究生请假超过本门课程上课时间三分之一,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由自治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安排参加补考.

   第四十七条 因病或工作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单位证明,可申请休学.休学一般以1学期为限,最多不得超过1学年.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第四十八条 在职研究生必须按规定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以及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以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超过本学期授课时数的三分之一,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第四十九条 在职研究生必须遵守课堂秩序,尊敬教师,严守考试纪律,凡无故缺考,考试论文范文者,该门课以零分计,并不得参加下学期补考.对论文范文范文者,与论文范文者同样处理.

   第五十条 在职研究生必修课考试不及格,选修课考查不合格者可以补考2次.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事先向班主任书面请假,报自治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教务科批准方能缓考,缓考时间由研究生工作处教务科确定.

   第五十一条 在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取消学籍.

   (一)一学期有两门必修课程经补考不及格者;

   (二)考试论文范文者;

   (三)发现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有严重问题或其它违法乱纪行为,本人所在单位或当地组织部门查实并作出决定,不宜继续学习者;

   (四)本人在学习期间表现差,不宜继续学习者;

   在职研究生取消学籍的处理由自治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提出意见,报校领导批准.

   第五十二条 在职研究生学习期满,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考查和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发给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论文范文书.学习期满,仍有1门必修课补考不及格,未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发给肄业证书.

   第五十三条 研究生考试,考核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毕业鉴定分别记入《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学员成绩报告单》,《学员毕业鉴定表》作为档案,毕业后寄本人所在单位组织部门.

   第五十四条 研究生毕业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各项毕业手续.

   第十章 面授与考勤

   第五十五条 在职研究生面授期间,班主任每天点名或学员签到.每次授课的考勤表须由班主任并经任课教师审核签字.每次集中面授后考勤表立即上报自治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并于下次面授时间向全班学员公示,接受学员监督.

   第五十六条 学员必须按时上课,遵守课堂纪律,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一次处理.

   第五十七条 面授出满勤者,每科得10分记入最后考核成绩,请病假(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出公差(组织部门证明,或主管领导签字)的,一次课扣2分,旷课(包括无效证明)的一次扣分4分,扣分累计不封顶.同时对出满勤,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

   第十一章 经费使用

   第五十八条 在职研究生班的办学经费,贯彻"以学养学"的原则,根据核定的标准,从学员交纳的培养费中支出.

   第五十九条 学员的培养费,主要用于教学管理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

   第六十条 自治区党校和各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教学点以合同方式商定学费的分成及使用比例.

   第十二章 奖罚办法

   第六十一条 自治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对开办在职研究生班工作认真,管理严格,办学质量好的办学单位,建议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二条 办学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具体程度,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顿或停止招生.

   (一)未按本规定开设研究生班,组织教学和管理的.

   (二)不履行办学单位研究生办公室工作职责的.

   (三)学员到课率低,管理松懈,不能保证教学质量的.

   (四)经费管理和使用混乱,不按时上缴管理论文范文的.

   (五)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研究生工作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为明确研究生工作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实现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工作,根据《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办学规程》的规定,明确研究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教务科工作职责.

   一,教育管理科

   第一条 教育管理科是研究生工作处下设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区党校各专业师资力量,制定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报校委审批.

   (二)制定和起草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并完成研究生报名,入学考试命题,考试,组织评卷,录取的组织工作.

   (三)按时向校领导报告招生情况,完成招生工作报告,总结和纪要.

   (四)负责起草教育管理的通知,文件和报告.

   (五)负责学员入学注册,报到工作,编排发放每学期课程表,会同教务科安排考试事宜.

   (六)拟定研究生分班方案和研究生班班主任选聘方案,指导班主任搞好新生入学教育,组织建立研究生班党支部,班委会,负责召开班主任会议,负责提出班主任教师的聘请和解聘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审定.

   (七)根据各有关教研部推荐的授课教师名单及各市委党校教学点推荐的教学点年度授课教师名单,认真筛选授课教师,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并负责授课教师的聘请和解聘工作.

   (八)组织筹备研究生开学典礼,毕业典礼.

   (九)不定期抽查研究生到课情况,审批研究生社会调查和现场教学方案.

   (十)负责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审查登记工作,组织毕业论文指导,学术不端检测,,匿名评审和答辩工作.

   (十一)负责授课,指导教师师资库的管理.

   (十二)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务科

   第二条 教务科是研究生工作处下设负责研究生教学籍,教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协助处领导提出教务管理发展思路,拟定考务,学籍及教学评估计划和制度.

   (二)负责起草教务管理的通知和报告.

   (三)负责研究生考勤登记表,学员证,校园一卡通,学员花名册等资料的制发.

   (四)负责研究生班教材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五)负责考务管理工作,安排考试时间地点,通知任课老师出卷命题,安排监考,巡考人员,做好试卷的印刷和保密工作,对违反考风考纪的事件进行查处.

   (六)负责研究生学员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上交和寄发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毕业生资格审核资料的打印,校对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论文范文的制发,查验,补办,缓办以及更换工作.

   (九)负责研究生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干部的评选及奖励工作.

   (十)负责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教师课时量的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班主任管理工作评估及班主任库的管理.

   (十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研究生工作处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工作.对上述职责中未能列明的工作,由处领导提出处理或协调建议.

   三,附 则

   第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

   第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在职研究生教育要以提高我区干部人才队伍理论素质,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学历层次,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履职能力为目标,培养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的领导干部和专业人才.

   二,学制

   学制两年半,其中前两年学习研究生课程,后半年撰写毕业论文.

   三,专业

   论文范文党史与党的建设,政治学,法学,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学,工商企业管理

   四,教学安排与课程设置

   (一)考试课程:10门(含公共课程: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考查课程:5—8门

   (三)毕业论文

   五,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上实行自学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教学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方法强调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六,撰写毕业论文

   在职研究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结合工作实际,在导师指导下,撰写1.5万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七,考核与毕业

   (一)所学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

   (二)考试,考查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和评语等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三)研究生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考核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发给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论文范文书.

  

   在职研究生班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办学规程》的要求,制定在职研究生班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一,教学计划

   第一条 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制定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提前2个月发至各办学单位.

   第二条 办学单位依据区党校的规定和要求,制订教学具体实施计划,安排授课时间表,并报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备案.

   二,教师选聘

   第三条 在职研究生授课教师,指导教师,课程主持人由各教研部和教学点选派后报研究生工作处聘请.

   第四条 教师选聘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论文范文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授课教师,指导教师职称一般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本专业讲师.课程主持人应为该课程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具有总体设计和协调安排该课程教学的能力.主要课程须配2名授课教师.

   (3)师资来源以党校校内为主,外聘为辅,并应保持师资队伍的相对稳定.

   (4)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经有关教研部推荐,组织集体备课,报研究生工作处组织试讲,经教研部审议通过可担任研究生教学及论文指导工作.

   (5)各办学单位推荐授课教师,指导教师和课程主持人,须将被推荐人的职称,教学简历,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等基本情况,报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审核,经批复后,颁发聘书.

   三,授课教师,课程主持人的任务

   第五条 授课教师,课程主持人应认真按照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针对课程特点,结合研究生实际,根据研究生工作处的时间要论文范文荐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第六条 授课教师,课程主持人应在面授之日前10日内将该科的考试类型,作业题和不超过1万字的讲课提纲交研究生工作处,由研究生工作处负责印发给学员.任课教师还须负责解答学员提出的疑难问题,负责批改作业,辅导和考试的命题,评卷等工作.

   第七条 课程结束前,授课教师须布置作业题(包括考查课论文题目),提出作业要求,并要求学员在下次面授时交作业,在收到作业后,应认真进行评阅,每份作业都要写出评阅意见,按有关规定评分;须明确考试类型,命制A,B两份试卷,交研究生工作处.

   第八条 授课教师,课程主持人要教书育人,不断总结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四,指导教师的任务

   第九条 每位教师担任的研究生课程不得超过2门,担任任课教师的课程不得超过3门.

   第十条 拟担任课程的责任教师,任课教师需经教研部及研究生工作处共同审定.责任教师,任课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需由教研部审定报研究生工作处备案.

   若教研部安排责任教师,课程教师有困难的,可报研究生工作处统筹安排.

   第十一条 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课程的安排,专题讲座安排,由研究生工作处根据专题研究,教学效果情况统筹安排.

   第十二条 关于各专业责任教师,任课教师的安排,在课程归属专业前提下进行.

   在进行教学安排时,优先按专业安排;授课教师安排按上一学年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估成绩的高低,由高到低安排.

   责任教师,任课教师教学评估不合格的,由研究生工作处解除对相应课程聘任,该课程教师由教研部另行选派,或被解聘教师经集体备课,通过试讲后重新聘任为任课教师.

   第十三条 关于讲座的安排.根据专业,培养阶段的要求,适当安排学科前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讲座;拟开设讲座的校内教师,提前2个月将开设讲座的题目,3000字左右讲座提纲交研究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由研究生工作处统筹安排.

   第十四条 从第四学年开始为学员配备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指导学员确定毕业论文选题,指导学员的毕业论文写作.

   五,组织授课

   第十六条 授课教师必须按区党校制定的教学计划施教.授课教师或有关部门不得随意自行调课,如遇特殊情况调课的应事先*调课手续,酌情变更;调课应于1周前填写好调课申请单,经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审批.

   第十七条 组织授课采用面授,播放教学录像等手段进行,可安排在双休日,也可相对集中在一段时间.

   第十八条 研究生工作处以签订协议或下达教学计划形式,向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任课教师,课程责任教师,明确教学任务和要求,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在职研究生教学计划安排的课时为课堂教学,不得安排自学,非培养方案内的讲座不占用计划授课时间.

   第十九条 各办学单位要有效地组织学员听课,做好教师,学员双向交流的准备工作.抓好教学效果评估,对教师教学态度,授课效果等的测评情况,要及时反馈给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

   第二十条 班主任和教学管理人员,应坚持随班听课制度,深入教学第一线,实地了解教学和教学保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向研究生工作处反映.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工作处按照课程特点,推进专题式,研讨式,案例式教学等教学方法的运用.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工作处应及时向教研部,课程主持人,任课教师,指导教师反馈学员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第二十三条 班主任要做好考勤登记工作,不断提高到课率.

   六,课堂讨论

   第二十四条 课堂讨论由授课教师或班主任组织.采取讨论会,辩论会,模拟"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就职演说"等形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课程主持人,授课教师应做好讨论的布置工作,明确讨论的内容和注意事项,拟好讨论题,并提前一周发给学员.学员应对讨论的题目要认真准备,写好发言提纲.

   第二十六条 讨论结束后,课程主持人,授课教师应对讨论情况进行认真讲评和小结,对学员所提问题,在串讲中予以解答;应对学员发言提纲,认真评阅和判定成绩(记入作业分).

   七,学员自学

   第二十七条 学员在教师的指导下,要根据课程教学安排制定每门课程的自学计划.

   第二十八条 加强自学指导.授课时间与自学时间比例为1:2,授课教师应根据此规定具体向学员明确每门课程的自学时间和每节课的作业和阅读内容.

   第二十九条 班主任要及时收齐学员的作业,并认真组织评阅,未完成每学期作业的学员,不得参加期末考试.

   八,认真组织好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

   第三十条 研究生工作处第四学期为学员配备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员人数,由研究生工作处根据每年毕业生人数及教师情况确定.办学单位应于5月10日前,将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一览表及推荐表报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审批.

   第三十一条 实行指导教师与学员联系制度.每学期指导教师至少与学员见面2次.指导教师应于每学期初,向办学单位提交一份本学期指导计划;每学期末,提出一份指导研究生情况的简要汇报;每次指导完毕后,要填写《毕业论文工作指导记录表》,此表平时由学员保存,完成论文后,与论文一起交办学单位.

   第三十二条 搞论文范文写作,答辩的指导和管理.论文写作,答辩,指导的程序,要求,时间安排等,以研究生工作处制订的毕业论文工作手册为准.

   九,教 材

   自治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负责教材的选购或编印工作.每学期使用的教材,应提前1个月发至各办学单位,以供教师备课之用.各办学单位具体负责向学员分发教材,每学期所用教材,应在学员开学报到注册时发至学员手中.

   十,授课教师行为规范

   第三十三条 认真备课,写好讲稿或授课提纲.

   第三十四条 按教学计划的安排上课.如要调整授课时间,必须于一周前向研究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提出.

   第三十五条 讲课内容要充实,信息量大,分析透彻,重点突出;要在新,深,精上多下功夫;要用足课时.

   第三十六条 所讲授课程的政治观点要与党论文范文保持一致.

   第三十七条 讲课的内容和方法要充分考虑教学对象的特点和要求,提倡启发式,研讨式教学.

   第三十八条 讲课要密切联系实际,探讨当前一些热点问题和学科前沿问题,开阔学员视野.举例要贴切,并注意政治影响.

   第三十九条 注意讲课技巧,做到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言生动,简练,并注意运用板书或电子课件,方便学员记笔记.

   第四十条 注意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第四十一条 授课教师,指导教师,课程主持人有下列情况的,研究生工作处需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一)未完成本规程第三,四,五,七,十四条规定的;

   (二)学员对教师授课质量反映强烈的;

   对未完成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工作处应督促教师按规定时间,教学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对学员反映强烈的授课教师教学质量问题,研究生工作处应与相关教研部沟通,将意见反馈授课教师,该授课教师的课程需经集体备课,导师组听试讲通过后方可承担授课任务.

   十一,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

   (2017年6月试行)

   为适应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对提升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作用,完善和规范导师管理,特根据《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办学规程》制定在职研究生导师制度.

   第一条 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是指导和培养在职研究生的工作岗位.

   第二条 导师岗位的设置须与在职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的实际相结合,按需设岗,动态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者为研究生工作处.

   第四条 导师岗位分为在职导师岗位和*导师岗位.

   第五条 导师的任职资格

   (一)在职导师资格

   1.拥护中国论文范文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政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治学严谨;

   5.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讲授反映本学科国内外前沿水平的研究生课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连续2年指导的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没有严重的抄袭剽窃现象及不按论文指导规程执行的不良记录.

   6.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或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讲授反映本学科国内外前沿水平的研究生课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主持有在研的省级以上课题或校级重大资政课题;连续2年指导的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没有严重的抄袭剽窃现象及不按论文指导规程执行的不良记录.

   (二)*导师资格

   1.具有副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并已被我校聘为*教授;

   2.与我校有稳定的教学和科研合作关系;

   3.符合第五条第(一)项1,2,3,4款规定条件的.

   第六条 导师的职责

   (一)根据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的特点,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其实施.

   (二)指导研究生研读本专业的基本经典,辅导研究生阅读本学科(专业)研究领域国内外文献资料,审核读书报告.

   (三)全面负责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指导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报告撰写,毕业论文写作等,对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承担指导责任.

   (四)导师要为研究生创造更多的交流与合作机会.

   (五)每学期校内导师跟研究生接触不少于2次,校外特聘导师不少于1次.

   第七条 导师的遴选

   (一)学校每年6月进行一次导师首次上岗,增补,更换资格的审核工作.由各教研部受理教师的上岗申请或推荐*导师,依本办法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报研究生工作处复核后,报导师组审议,获得到会人数2/3及其以上有效赞成票为审定通过;研究生工作处将审定的导师名单放校园网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者,由研究生工作处录入导师管理库,发放聘书确认导师资格.

   (二)取得岗位资格的导师的具体指导计划,由各教研部单位根据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按照研究生工作处下达的学生资源配置额自主确定,在上报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其他部门和外聘的导师指导计划,由研究生工作处根据培养方案确定.

   (三)在职研究生在入学后可选报研究方向,第一学期期末研究生教育管理科根据在职研究生选报情况,将学生资源配置额报教研部.

   (四)导师指导在职研究生的最高限额根据每年学生人数由研究生工作处决定.外聘导师采用专业组指导方式.

   (五)在确定导师后,导师由于其他原因调离我校,在职研究生可以提出更换导师,导师的更换须到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备案后生效.

   第八条 导师考核方式

   (一)导师实行动态管理制度.研究生工作处每年对在任导师的教学,研究生指导,毕业论文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二)研究生工作处每两年对导师考核评估一次.对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在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导师,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责,难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给予暂停指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

   (三)综合考核按以下方面进行:遵纪守法,职责履行,职业道德与操守,学术品德,社会影响,所指导研究生的完成学习情况与学术水准.

   第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在职研究生班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要求

   为保证在职研究生的教学质量,规范办学,加强管理,决定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大纲,是用以规范课程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的,也是考查研究生学习成绩和检查教师教学情况的依据.因此,要求从研究生必须掌握的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出发,规定出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和必须讲授的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门课的教学大纲,要简练明确反映该课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

   二,大纲按论文范文标题,即章,节,目设立.

   三,在各章中,明确规定必须讲授和学员必须掌握的主要内容,并分节列出.

   四,每门课的教学大纲字数,可视其章,节的多少有所不同,总字数控制在一万字以内.

   五,每门课的教学大纲,由任课教师或课程主持人负责编写,语言简练,内容清楚.统一用A4纸打印.最后由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审定通过.

   六,列出本课的阅读书目.阅读书目包括必读书,参考书.阅读书要选择有权威性,代表性的着作.必读书,参考书要覆盖本大纲所规定的主要内容.

  

   在职研究生班教学计划编写要求

   课程教学计划,是贯彻落实课程教学大纲的重要环节,是教师授课,学员自学和职能部门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为保证教学计划质量,对编写教学计划提出如下要求:

   一,课程教学计划的编写者,通常应是该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者,以保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协调一致性.编写者还应是本课程的学术骨干,并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既善于全面筹划,又长于具体安排,所编教学计划严谨周密,切实可行.

   二,课程教学大纲,是编写教学计划的主要依据.教学大纲所确定的知识体系,基本内容和学术观点等,应准确地体现在教学计划中.

   三,课程教学计划,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规定,具体安排面授,自学,讨论,串讲复习,考试等各项教学活动.

   四,专题讲授的每一讲后面要列出思考题,作业题,讨论题等形式的复习题.题目数量,可根据课程以及每一讲的内容和要求而定,思考题一般面授7次以下的课程,每讲题目为5-6道左右;面授8次以上的课程,每讲题目为4道左右.作业题是本课程的教学重点,数量应占思考题的1/3左右.讨论题按讨论次数而定,每次讨论出1-2题题量.所列题目应:涵盖面较宽,有利于学员全面掌握所学课程的知识体系;有深度,体现研究生教学水准;突出教学重点;理论联系实际;有助于培养学员的综合能力和研究能力,使之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

   五,教学计划,通常应依照规定的格式编写.其具体格式如下:

   课程名称:×××××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二,教学时间

   (根据培养方案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区分和安排)

   三,教学方法

   注意贯彻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面授相结合,教知识与教方法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精神.

   四,授课安排

   第一讲×××××

   重点内容:等

   思考题,作业题(划"Δ"符号者为作业题,下同):

   Δ1.×××××

   2.×××××

   3.×××××

   五,考核方法

   按照培养方案中有关规定具体加以明确.

   六,阅读书目

   列出书目.区分必读书和参考书,明确读书重点,最好每一讲后面都要具体规定阅读书目的章节.

  

   在职研究生班期末课程考试命题要求

   一,期末考试主要考核学员对本学期所学课程的基本内容,特别是对教学重点的掌握程度,注重考查学员的理解能力,研究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命题不得超过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即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基础,以教学计划中的思考题,讨论题和作业题为重点.在把握重点的前提下,考题的分布要均匀,覆盖面要宽.同时切忌偏题怪题.

   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如不相一致,应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相一致的部分命题.

   三,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不要作为试题.

   四,课堂笔试的试卷分量要适当,一般以学员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完,并留有一定时间检查答卷为宜.

   五,试题难易适度,一般应使能够按时听课和自学,认真完成作业和复习的大多数学员取得良好成绩为宜.

   六,每门闭卷考试课出难易程度大体相同的两份试卷,即A,B卷,两份试卷之间一般不要重复,如不可避免时,重复部分不得超出试题总量的15%.

   七,拟制A,B卷的参论文范文和评分标准,每题分数在试卷和答案卷上标题.论述题的答案内容还应标明段落(或观点)分.

   八,试题题型可为:分析判断题,简述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或论文等.根据课程内容和要求的不同,试卷样式主要分为四种,其具体格式及要求见附件1-4.

   九,题意清楚,措词准确,用语规范,书写工整.

   十,命题应按规定时间交稿,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并按程序办事.如有失密情况,追究当事者责任.

   附件1:闭(开)卷试卷格式

   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级在职研究生班

   ××专业××学期期末考试《 》试题

   (卷面满分70分,时间150分钟)

   一,分析判断题(每小题 分,共 分)

   题量:4道题左右.分数:该题分数占试卷总分的20%-30%.

   二,简述题(每小题 分,共 分)

   题量:4道题左右.分数:该题分数占试卷总分的20%-30%.

   三,论述题或案例题(每小题 分,共 分)

   题量:1-2道题.分数:该题分数占试卷总分的40%-60%.

   附件2:闭(开)卷试卷格式

   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级在职研究生班

   ××专业××学期期末考试《 》试题

   (卷面满分70分,时间150分钟)

   一,简述题(每小题 分,共 分)

   题量:4-5道题.分数:该题分数占试卷总分的40%-50%.

   二,论述题或案例题(每小题 分,共 分)

   题量:1-2道题.分数:该题分数占试卷总分的50%-60%.

   附件3:开卷试卷格式

   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级在职研究生班

   ××专业××学期期末考试《 》试题

   (卷面满分70分,时间150分钟)

   论述题或案例题(每小题 分,共 分)

   题量:2-3道题.

   附件4:论文试卷格式

   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 级在职研究生班

   ××专业××学期期末考试《 》论文题目

   一,参考题目(×题任选一题)

   题目数量3-5个.论文题目要紧扣课程的主要内容,便于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论述问题.

   二,写作要求

   三,交卷时间

   说明:附件1-4所示的试卷格式及题型,只是反映主要的,基本的样式,是示例性的,不是全部样式,更不是固定模式.根据课程需要和考试方式的改革,还将会出现一些新的题型,如辨析题,必要的计算题(会计课,统计课),选择题,以及案例分析等题型.

  

   在职研究生班考试判卷工作要求

   考试是督促学员学习,检查教学效果,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做好判卷工作,对充分发挥考试的督促和检查作用至关重要.为此,现对判卷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判卷要严肃,认真,细致,负责.

   二,判卷的标准或基本依据是论文范文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办学单位)制定的"试题答案",对此必须准确把握,认真执行.在此基础上,对教师的创造性教学成果及学员的独到见解和正确发挥也应予以肯定.

   三,判卷要始终如一地严格依照标准,坚持公正,准确,宽严适度和保密的原则.

   四,判卷标分一律红色.根据答题情况,可使用"√""×"等符号.教师应在试卷封面所判试题上打分,签名.

   五,论文,某些开卷考试试卷一般由办学单位组织判卷.闭卷考试(包括入学考试和期末考试)和某些开卷考试试卷由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统一组织集中判卷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集中判卷时,应该:

   1.成立判卷组,学习有关规定,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判卷分工,明确个人责任.

   2.判卷开始,先试判10份试卷,取得经验,统一标准,达成共识,然后再正式判卷.

   3.正式判卷时,通常采取流水作业法,每位教师按照分工,阅判各自负责的试题,一判到底.

   4.判卷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通气,协商解决.

   六,试卷判分,记分工作完毕后,应另行组织人员进行核分和登分,确保准确无误.

   七,判卷教师应注意发现,记录和反映试卷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便改进教学工作.集中判卷时,还应写出判卷工作总结报告.

  

   在职研究生课程及教学管理质量评估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校(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提高研究生课程设置及教学质量,提升研究生培养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课程及教学管理质量评估的目的是:

   (一)优化研究生课程设置,使不同类型研究生的知识结构更趋合理;

   (二)增强授课教师的教学责任心,在全体授课教师中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

   (三)促进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适应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要求.

   第三条 研究生课程及教学管理质量评估的原则是: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专家评价,教学对象评价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核心评价标准,严格按照评估流程,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程序,方法,技术,实施教学评估,达到评估目的;

   (二)评估标准明确,公平,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公正,公开.

   二,评估内容

   第四条 评估内容包括在职研究生班教学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主要评估:

   1.授课质量;

   2.管理工作: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工作;学员管理工作,班主任管理工作等;

   3.课程评估.

   三,评估机构

   第五条 研究生工作处是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估的组织实施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设计评估方案,组织实施评估;

   (二)对评估结果予以总结,并将评估结果提交相关部门;

   (三)根据评估结果,与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共同提出改进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教研部,导师组和各教学点协助区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实施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第七条 班主任管理工作的评估主体有任课教师,学员及研究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是研究生班主任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评估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设计评估方案,组织实施评估;

   (二)从教学管理的方面评估班主任管理工作质量.

   (三)对评估结果予以总结,并将评估结果提交教研部及录入班主任库,作为考核班主任管理工作,聘任和解聘班主任的依据;

   (四)根据评估结果,与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共同提出改进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在职研究生班的教学部门,教学点办学单位,学员是评估教学管理工作的主体.研究生工作处是组织实施机构,负责设计评估方案,组织实施评估,依据评估结构改进提出改进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评估实施及应用

   第九条 教学质量评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包括:(1)座谈会;(2)意见反馈;(4)建议报告;(5)专项问卷

   第十条 教学质量评估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三分之二以上时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表》由研究生班班主任每学期发放给教学对象,由教学对象填写后,当即收回,统一交研究生工作处教务科汇总.

   第十一条 通过座谈会,意见反馈,建议报告,巡视听课收集的教学和管理评估意见,应当制作评估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本人意见,报研究生工作处主管领导审定.

   第十二条 研究生工作处教务科每学期组织一次评估意见的汇总和梳理,并针对突出问题组织专项调查和专项评估.

   第十三条 在职研究生班的授课教师在完成教学点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后,针对教学管理,学员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填报《在职研究生管理工作评估表》,《班主任管理工作评估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研究生工作处教务科.

   第十四条 在职研究生班的班主任管理工作评估每学年末组织一次.

   评估由授课教师,学员填写的《班主任管理工作评估表》和研究生工作处的评估报告,班主任工作总结组成,问卷发放及收集汇总由研究生工作处教务科负责.

   评估汇总意见报研究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教研部,被评估者及归入班主任库,作为班主任管理工作的评价,聘任和解聘依据.

   第十五条 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由研究生工作处反馈给教研部及任课老师,以加强沟通和改进;并作为教师排课的重要依据以及作为制作在职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创新管理模式的重要参考.

   第十六条 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结果由研究生工作处反馈给研究生工作相关部门,办学单位及人员,以作为改进和提高研究生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教学点管理工作检查验收及管理人员工作成绩考核的重要参考.

   五,课程评估实施

   第十七条 研究生课程评估应从教师投入,教学控制,产出质量等方面确立评估体系,从教师履职,课前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产出效果等方面制定"研究生课程评估表".

   第十八条 评估范围为所有研究生课程.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不同的教学周期内对不同的课程进行评估.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情况对研究生课程组织教研部,相关学科专家三人以上进行专家评价.教研部,专家评价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教学对象评价同时进行;同时进行的,应当综合确定评估结果,具体方法如下:

   评估结果满分为100分.其中教研部评估结果占总分的30%,研究生评估结果占总分的40%,专家组评估结果占总分的30%.

   评估分值等于教研部评估分数×30%+研究生评估分数×40%+专家组评估分数×30%.

   课程等级按分数段划分为四类,即:100-90分为一类课程,89-80分为二类课程,79-60分为三类课程,60分以下为四类课程.四类课程为不合格课程.一类课程可取得参加优质课程的参评资格.另外,一类课程要求标有"★"号的评价项目必须达到A,B级,且B级不能多于4项.合格课程要求标有"★"号的评价项目不得有D.

   第二十条 研究生课程评估结束后,研究生工作处按年度撰写综合评估报告,总结评估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研究生课程评估指标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课程评估指标

   ① 课程内容—— ★ 深度与广度

  

  

   ★ 备课情况

   ② 教学态度—-- 教学纪律

  

  

   ★ 授 课

   ③ 教学方法—— 作 业

   考 试

  

总结:该文是关于学员研究生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新加坡管理学院研究生引用文献:

[1] 财务管理和独立学院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 财务管理和独立学院方面毕业论文的格式范文3000字
[2] 热门管理会计研究生论文选题 管理会计研究生论文题目怎样定
[3] 优秀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论文选题 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论文标题怎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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