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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民法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4-08

简介:关于民法课程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民法课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民法课程论文范文

民法论文

目录

  1. 2.017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
  2. 民法:硕果教育法律硕士民法课程:物权法(一)

2.017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

   申报表

   课程名称 民法学

   所属专业大类名称 法学

   所属专业类名称 法律事务

   所属专业名称(专业课程填写) 法律事务

   课程负责人 张文胜

   所属学校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推荐单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申报日期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论文范文制

   二○○九年三月

  

   填 写 要 求

   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

   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涉密内容不填写,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请在"其他说明"栏中注明.

   除课程负责人外,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填写1~4名主讲教师的详细信息.

   本表栏目未涵盖的内容,需要说明的,请在"其他说明"栏中注明. 1.课程负责人情况

   1-1

   基本

   信息 姓 名 张文胜 性别 男 出生

   年月 1966年8月 最终

   学历 本科 专业技

   术职务 副教授 电 话 0551-2233392 学 位 法律硕士 职业资

   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 传 真 所在

   院系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E-mail Wszhang950116@163. 通信地址(邮编) 合肥市清溪路78号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一系(230031) 教学与技术专长 民商法学 工作简历(含在行业,企业的工作经历和当时从事工作的专业领域及所负责任)

   1991.7——2000.8在安徽省司法学校工作,从事法理学,法律逻辑学,民法学的教学工作.

   2000.8——至今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一系从事民法学,合同法学,婚姻法学的教学工作.

   1998.12——至今先后在安徽政达律师事务所,安徽华衡律师事务所,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 1-2

   教学

   情况 近五年来承担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

   近五年来,本人担任的主要课程有:民法学 12学时/周 5届 约700人;合同法学4学时/周 4届 约1000人;婚姻法学 4学时/周 3届 约350人.

   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有:1,《民法课程的设置与改革》 2006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一年) ;2,《民法学》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精品课程建设 2007年院级重点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二年) .3,《精品课程的推广与应用——以民法为视角》2017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院级重点科研课题负责人(二年);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范式研究》2017年安徽省社会科学联合会课题项目负责人(一年).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我院精品课程的应用于推广——以民法为视角》载《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

   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

   1,《宗法思想与中国传统*化法律》载《江淮论坛》2004年第3期.(学院2003-04年科研成果一等奖);

   2,《从辩诉交易看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兼评我国第一起辩诉交易案》载《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学院2003-04年科研成果三等奖);

   3,《论我国合同法上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协调和完善》(学院2005-06年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

   4,《论买卖合同无效或撤销后请求权之救济》(学院2007-08年教育教学论文三等奖)

   5,2006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和2017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十佳"教学名师奖. 1-3

   技术

   服务 近五年来承担的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培训)项目及效果(含项目/培训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技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表彰/奖励或获得的专利(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专业技术论文:

   1,《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若干问题》载《皖西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2,《宗法思想与中国传统*化法律》载《江淮论坛》2004年第3期;

   3,参编《民法》(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版);

   4,2007年参编《婚姻法》(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6月版),任副主编;

   5,《论债权转让的法律构造》载《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17年第3期;

   6,《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探究》载《滁州学院学报》2017年第6期.

   7,《从唐代的婚姻法律制度看我国古代"礼""法"合一的路径》《安徽史学》待发.

   2. 主讲教师情况⑴

   2⑴-1

   基本

   信息 姓 名 徐东晖 性 别 男 出生

   年月 1968年3月 最终

   学历 本科 专业技

   术职务 讲师 电 话 13365796666 学 位 法学学士 职业资

   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 传 真 所在

   单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E-mail 通信地址(邮编) 合肥市清溪路78号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论文范文系(230031) 教学与技术专长 民商法学 工作简历(含在行业,企业的工作经历和当时从事工作的专业领域及所负责任)

   1990.7——2000.8在安徽省司法学校工作,从事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婚姻法学的教学工作.

   2000.8——至今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论文范文系从事民法学,合同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工作.

   1993.12——至今先后在安徽政达律师事务所,安徽华衡律师事务所,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 2⑴-2

   教学

   情况 近五年来承担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

   近五年来,担任的主要课程有:民法学 12学时/周2004级,2005级 ,2006级,2007级 ,2017级 约750人;合同法学4学时/周2004级,2005级 ,2006级,2007级 ,2017级 约1100人;民事诉讼法学 4学时/周 2004级,2006级 约250人.民法案例分析 4学时/周 2017级 约120人.

   参加的教学研究课题有:1,《民法课程的设置与改革》 2006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课题(一年) ;2,《民法学》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精品课程建设 2007年院级重点科研课题(二年).

   2⑴-3

   技术

   服务 近五年来承担的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培训)项目及效果(含项目/培训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技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表彰/奖励或获得的专利(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2004年,2005年承担安徽省司法厅律管处举办的国家司法考试培训民法课授课任务.

   2007年承担安徽省司法厅律管处举办律师上岗培训授课任务.

   2017年承担安徽省司法厅律管处举办律师上岗培训授课任务.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专业技术论文:1,参编《民法》(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版);

   2. 主讲教师情况⑵

   2⑵-1

   基本

   信息 姓 名 胡兴元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75年12月 最终

   学历 本科 专业技

   术职务 讲师 电 话 13955188029 学 位 法律硕士 职业资

   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 传 真 所在

   单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E-mail 通信地址(邮编) 合肥市清溪路78号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一系(230031) 教学与技术专长 民商法学 工作简历(含在行业,企业的工作经历和当时从事工作的专业领域及所负责任)

   1990.7——2000.8在安徽省司法学校工作,从事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婚姻法学的教学工作.

   2000.8——至今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一系从事民法学,合同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工作. 2⑵-2

   教学

   情况 近五年来承担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

   近五年来,担任的主要课程有:民法学8学时/周 2004级,2005级 ,2006级,2007级 ,2017级 约550人;合同法学4学时/周2005级 ,2007级 约100人;婚姻法学 4学时/周 2007级 约56人.

   参加的教学研究课题有:1,《民法课程的设置与改革》 2006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课题(一年) ;2,《民法学》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精品课程建设 2007年院级重点科研课题(二年);3,《精品课程的推广与应用——以民法为视角》2017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院级重点科研课题(二年);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范式研究》2017年安徽省社会科学联合会课题(一年).

   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2007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三等奖. 2⑵-3

   技术

   服务 近五年来承担的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培训)项目及效果(含项目/培训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技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表彰/奖励或获得的专利(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专业技术论文:

   1,参编《民法》(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版);

   2,《游离于立法与司法的边缘——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载《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年第2期;

   3,《死亡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探究》载《合肥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

   4,《法律思维本体论纲》载《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17年第3期.

   2. 主讲教师情况⑶

   2⑶-1

   基本

   信息 姓 名 陆岳松 性 别 女 出生

   年月 1964.10 最终

   学历 本科 专业技

   术职务 副教授 电 话 13866763603 学 位 法律硕士 职业资

   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 传 真 所在

   单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E-mail 通信地址(邮编) 合肥市清溪路78号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一系(230031) 教学与技术专长 民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工作简历(含在行业,企业的工作经历和当时从事工作的专业领域及所负责任)

   1986年9月——2000年7月 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 教师

   2000年7月——至今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教师

   2⑶-2

   教学

   情况 近五年来承担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

   近五年来,担任的主要课程有:民法学8学时/周 2004级,2005级 ,2006级,2007级 ,2017级 约550人;婚姻法学 4学时/周 2007级 约53人;民事诉讼法学 8学时/周 2005级,2007级,2017级 330人.

   主持的教研课题:2006年学院重点课题项目《高职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改革与研究》.

   获得的教学表彰:《论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高职民事诉讼课程教学改革与研究》,分别获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科研优秀论文二,三等奖. 2⑶-3

   技术

   服务 近五年来承担的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培训)项目及效果(含项目/培训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技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表彰/奖励或获得的专利(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技术论文:

   1,《民事诉讼法》,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2017年修订).

   2,《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主编,中国人民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7年版.

   3,《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副主编,中国人民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7年版.

   4,《认知,理解,运用三者统一》,《党政干部理论学习文集》,红旗出版社,2004年版.

   5,《论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6,《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质疑》,《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获得的表彰/奖励:

   2006年获得"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民商法学科带头人"称号.

   2017年9月被评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十佳教学名师". 2. 主讲教师情况⑷

   2⑷-1

   基本

   信息 姓 名 黄琳琳 性 别 女 出生

   年月 1988.7 最终

   学历 本科 专业技

   术职务 讲师 电 话 13966726851 学 位 法学学士 职业资

   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 传 真 所在

   单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E-mail 通信地址(邮编) 合肥市清溪路78号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一系(230031) 教学与技术专长 民商法学 工作简历(含在行业,企业的工作经历和当时从事工作的专业领域及所负责任)

   2005.3——至今 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工作. 2⑷-2

   教学

   情况 近五年来承担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

   近五年来承担的主要课程:

   民法学8学时/周 2006级,2007级 ,2017级 约330人;合同法学 8学时/周 2007级,2017级 约240人.

   参加的教学研究课题:

   1,《民法课程的设置与改革》 2006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课题(一年) ;

   2,《民法精品课程》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07年院级重点科研课题(二年)

   获得的教学表彰:

   2007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三等奖. 2⑷-3

   技术

   服务 近五年来承担的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培训)项目及效果(含项目/培训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技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表彰/奖励或获得的专利(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技术论文:

   1,《论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和有效防范》载《新闻知识》2007年第3期.

   2,《格式合同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载《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3,《浅谈强化监狱分监区干警队伍建设》载《新闻世界》2017年第2期.

   4,《私募基金的成因及规范对策》载《新闻世界》2017年第3期.

   5,《完善我国格式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载《电大学报》2017年12期.

   获得的表彰/奖励:

   3. 教学队伍情况

   3-1

   人员

   构成

   (含

   *

   教师

   )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技

   术职务 职业资

   格证书 专业

   领域 在课程教学中承担的

   任务 *教师在行业企业中所任职务 1 胡爱国 男 1963.12 副教授 高校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 民商法学 课程讲授,论文指导 *律师 2 张文胜 男 1966.12 副教授 高校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 民商法学 课程讲授,实习指导,论文指导,模拟法庭指导 *律师 3 宣善德 男 1955.8 副教授 高校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 民商法学 课程讲授,实习指导,论文指导,模拟法庭指导 *律师 4 沈友耀 男 1965.7 副教授 高校教师资格证 民商法学 课程讲授,实习指导,论文指导 5 陆岳松 女 1964.10 副教授 高校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 民商法学 课程讲授,实习指导,论文指导 *律师 6 王明霞 女 1968.5 副教授 高校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 民商法学 课程讲授,实习指导,论文指导 *律师

   7 徐东晖 男 1968.3 讲师 高校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 民商法学 课程讲授,实习指导,论文指导,模拟法庭指导 *律师

   8 胡兴元 男 1975.12 讲师 高校教师资格证 民商法学 课程讲授,实习指导,论文指导 9 倪庆文 女 1965.6 讲师 高校教师资格证 民商法学 课程讲授,实习指导,论文指导 10 宋争豪 男 1962.9 讲师 高校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 民商法学 课程讲授,实习指导,论文指导,模拟法庭指导 *律师

   11 汪美侠 女 1977.8 讲师 高校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 民商法学 课程讲授,实习指导,论文指导 *律师

   12 黄琳琳 女 1988.7 讲师 高校教师资格证 民商法学 课程讲授,实习指导,论文指导 3-2

   教学队伍整体

   结构 "双师"结构,专兼教师比例,学缘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及职业资格结构

   我院从事民法教学工作的专,*教师共有十二人,其中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有8人,占全体全体民法教师的三分之二;*教师3人,专,*教师比例为3:1;所有的民法教师都具有法学本科学历,其中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有6人,占全体民法教师的50%;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有9人,占全体民法教师的四分之三;从职称结构上看,具有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的教师有6人,占全体民法教师的50%,其余的都具有讲师职称.总之,我院从事民法教学的师资队伍"双师"结构比例合理,专,*教师比例适当,具有较好的师资年龄结构,职称及职业资格结构也较合理,能够满足学员民法教学的需要. 3-3

   教学改革与技

   术服务/培训 近五年来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及其解决的问题(不超过十项);主持或参与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培训)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果,效益

   1,2006年本课程组全体专职教师参加我院法律事务专业省级教改示范专业建设和改革工作,为我院法律事务专业成为省级教改示范专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2,2006年由张文胜,徐东晖,倪庆文,胡兴元和黄琳琳老师共同完成了《民法课程设置与改革》的院级课题项目,解决了我院在民法教学中由大民法向小民法转变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教师之间的教学竞争,提升了学生的听课效果.

   3,2007年由张文胜,徐东晖,倪庆文,胡兴元和黄琳琳老师共同完成了《民法精品课程》的院级重点课题项目,并在学院得到了推广运用,解决了我院在民法教学中资源共享和课件教学的问题.

   4,2005年9月在学院领导的支持下,本课程组完成了模拟法庭软件的组建工作,确立模拟法庭的指导教师,为民法实践性教学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5,2006年3月在学院的支持下,法律一系与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庐阳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确立了该两法院在我院进行实案庭审,我院组织学生观摩的教学实践模式.为我院民法教学理论联系实际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6,2006年9月,由胡爱国,张文胜,徐东晖,胡兴元等民法教师组织开展的民法学术讲座在我院正式启动,该学术讲座每月举行一期,对民法热点和前沿问题进行研讨.很受学生的欢迎,该讲座对学生民法思维的培养和法律素养的养成起到进一步的促进作用,也拓宽了学生的视野.

   7,2006年9月,由张文胜,徐东晖,陆岳松,胡兴元等教师牵头组织的案例教学法在我院民法教学中开始启动.该教学方法通过案例陈述,研讨,分析,评述和总结,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对法条的理解能力,归纳能力和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

   8,2005年由我院胡爱国副院长主编,全体民法教师参编的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民法》,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该教材的出版填补了我院教材建设方面的空白;2007年由王明霞主编,张文胜副主编组织编写的《婚姻家庭法》也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在我院正式投入使用. 3-4

   师资

   培养 近五年师资培养情况(包括职教理论水平,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教学能力,职业能力培养等)

   1,2007年5月,张文胜,徐东晖,陆岳松三位老师参加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组织的《物权法》高级研讨班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的理论水平和理论素养,为物权法的教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2007年9月——2017年7月,张文胜老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随杨立新教授做访问学者.经过一年的学习,该教师在民法的理论水平,教学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3,从2004年9月起,本课程组每年都有一至两名教师到安徽大学法学院或其他学校进修,通过脱产学习,提高了学历层次,提升了理论水平,为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本课程组十分注重采取有效措施对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实施教学督导,组织公开课,进修深造等措施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对青年教师配备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通过随堂听课,教学交流,备课指导等方式,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取得良好的效果;通过全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相互取长补短,改进不足. 4.课程设置

   4-1课程性质与作用

   "民为邦本,法乃公器". 民法作为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罗马法有了公法和私法的分野以来,民法一直是私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民法一词即源自罗马市民法(私法).中国古代法律本为诸法合一,刑民不分,民法系由清末法律移植的过程中,从国外继受而来,并进而成为国家法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基本法和部门法之一.

   民法学是以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及其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是法律科学体系的重要基础科学,是法学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也是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所指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自学院成立以来,民法学一直是我院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也是法律事务专业(含经济法律事务和行政法律事务方向)的基础和核心课程之一.目前,我院开设的民法课程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即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其中,民法总论主要是讲授民法理论的一般原理,包括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和时效制度等;民法分论则包括人身权制度,物权制度和债权制度.因我院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单独开课,故不将其纳入民法精品课程之中.

   通过对民法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的讲授和阐释,使学生能够对民法的体系结构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和把握,并对民法中的各项具体法律制度有较为全面的掌握.在具体教学过程中,通过基本原理的阐释和案例分析相结合,模拟法庭,实案观摩和案例研讨等教学法,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和培养学生的民法思维能力,并能以民法的视角来看待现实生活中法律现象,能用民法原理来分析,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民事争议与纷争. 4-2课程设计的理念与思路

   基于民法体系化的特征以及与现实生活联系的紧密性,也基于我院从事民法教学的教师大多数是*律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之故,因此,本课程设计的理念与思路是:

   首先是要注重民法体系化的基本特征,重视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系统性介绍.民法体系是由民法总论与民法分论构成,其知识结构是由一般到特殊的逻辑结构,并由其一系列民法概念,民法原理和制度组成,学生只有把握了民法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才能对民法基本制度有体系化的认识,才有可能运用这些基本制度去解决现实生活中民事纠纷.

   其次是要在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民法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课程,学生通过对民法的学习,就是要将所学的民法知识运用于实践,处理或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民事争议或纠纷.因而必须与实际相联系,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民法知识解决民事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再次是要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加强学生民法思维的培养与训练.民法理论论文范文精深,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对学生进行基本知识的传授,更要注重引领学生树立民法理念,培养学生的民法思维,只有这样学生们才能在理解法律条文时把握住其精神实质,才能在实践中不墨守成规,才能真正地学好民法,用好民法.

   总之,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以强化和整合学生职业技能为思路,使学生专项职业技能实训,综合职业技能实训和工作岗位实践互相衔接,形成课程实训,综合实训,社会实践(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等)三大模块.实行课内教学和课外教学相结合,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相结合,从而构建了完整的民法教学体系. 5.教学内容

   5-1 教学内容的针对性与适用性

   根据法律服务行业发展需要和从事法律服务岗位的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我们对民法的教学内容进行了整合与改革,将民法教学内容分为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两大部分.

   民法总论部分包括:(1)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性质,渊源,基本原则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2)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3)民事主体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4)关于主体行为规则的基本理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和诉讼时效等.

   民法分论部分包括:(1)人身权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物权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3)债法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继承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通过对民法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讲授,使学生能够对民法的知识体系有一个较好的把握和认识,使学生能全面了解每一项制度,每一个基本原理设置的目的和作用,为他们今后能在法律服务岗位运用这些制度,这些原理去解决民事纷争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为学习其他法律部门如商法,经济法等提供有力的知识支持. 5-2 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

   依据法律服务职业岗位的能力培养基本规律和民法基本教学内容的实际需求,我院法律事务专业(含经济法方向和行政法方向)将民法课程设置为144课时(不包括模拟法庭的实训,实案观摩,民法学术讲座和民法案例情景研讨),两个学期完成,每学期72课时,每周4课时,一般都是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

   民法总论部分45课时,其中理论课30课时,实践课为15课时;

   民法分论部分共99课时,具体分解为:

   人身权法律制度15课时,其中理论课9课时,实践课为6课时;

   物权法律制度34课时,其中理论课为22课时,实践课为12课时;

   债权法律制度40课时,其中理论课为26课时,实践课为14课时;

   继承法律制度10课时,其中理论课为6课时,实践课为4课时.

   实践课占总课时量的35.4% 5-3 教学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

   我院自2000年8月成立以来,民法一直是我院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的基础课和必修课.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先后使用的教材有王利明教授主编的《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彭万林教授主编的《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魏振瀛教授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这些教材虽然都非常优秀,但因其理论性较强不适用于高职学生学习.因此,我院于2004年下半年组织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民法教师编写了一套适用于高职学生使用的民法教材——《民法》,该教材由我院胡爱国副院长主编.该教材注重"原理+能力"和"原理+训练",具有系统性,实用性,时代性,针对性和通俗性等特点.该教材已于2005年在我院投入使用,教师和学生对其评价较高.

   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该教材我院民法课程组编制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并制作了相关内容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并建立了教学网站和模拟法庭,既满足了民法理论教学的需要,又满足了学生实习实训的需求,并且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我院民法课程组的教师形成了一套独特的适用于高职学生的民法教学体系. 6.教学方法与手段

   6-1教学模式的设计与创新

   民法课程是一门应用性与技巧性极强的课程,学生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运用所学的民法知识,在将来的法律服务岗位解决民事纷争.因此,为了强化学生知识掌握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实际运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生的职业素质,根据本课程应具备的能力培养要求,设置了相关学习任务训练和能力训练项目.通过以"原理+能力"和"原理+训练"的培养模式,将课堂教学与校内模拟情景教学及校外司法实践实训教学模式相结合,形成了"理论知识学习-实例分析训练-能力项目训练-模拟法庭—实案观摩—实案真做"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把握民法基本知识能力,分析案情能力,运用民法知识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提升学生的法律服务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6-2多种教学方法的运用

   根据民法课程学习内容和法律服务岗位对民法基本知识需求的特点,在组织和实施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和不同教学目的和要求,我们采取案例教学法,案例研讨训练,模拟法庭,实案观摩,启发引导,总结评析,综合实训等教学方法;对涉及关键能力如分析案情能力,运用民法知识能力等培养方面,我们设计了相关能力训练项目予以强化,并采取实案情景研讨,实案分析,法官阐释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提升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民事纠纷的实际运用能力.

   启发式教学.这种教学方法主要是通过就某个民法原理,老师设置发问提纲,学生回答,在课堂进行讨论,课后写出书面报告的形式,该教学法旨在增强教与学之间的互动性,提高学生们分析问题的能力,激发起学习民法的兴趣. 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在民法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容置疑.通过案例教学,解剖麻雀,使民法理论在生动活泼氛围中得以掌握,有利于培养学生灵活运用民法理论,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案观摩,研讨.通过观摩庭审,并对庭审进行讨论,使学生对法律的实践有感性的认识,这不仅有助于学生强化对法律的理解,而且对于法律职业的感悟有积极意义.

   学术讲座.我院民法课程组的教师每年都会就民法学科的一些前沿和热点问题,举行专题讲座,并创造条件邀请国内一些知名学者来院做学术报告.通过举办各种学术讲座,拓宽了学生的视野,培养了学生们的民法思辨能力. 模拟法庭和法律咨询.这是本课程最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一方面它可以检验教与学的效果;另一方面它也是民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有利于锻炼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3现代教学技术手段的应用

   在现代教学技术技术手段应用方面,我院购置了《中国法庭》,《今日说法》,《全国律师辩论大赛》,《法庭辩论》等录像资料供教学观摩,讲评,讨论等,提高了学生自觉学习的积极性,也拓宽了他们的视野.

   我院还建立了校内模拟法庭等模拟实训教学基地.模拟法庭不仅用于学生的模拟审判,辩论赛等,还可用于法院来校进行实案审判.我院分别与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庐阳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院等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了每个法院每年在我院模拟法庭不少于2个案件审理的长期合作制度.这非常有利于培养学生对案件的领悟能力和对民法基本知识的理解能力.

   我院民法教师能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实现了多媒体教学.结合民法基本知识和实践中民事争议的特点,在课件中插入flash图片,示意图,比较表,插入小案例及专家点评等,通过这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增强学生学习的直观性和趣味性,提升了教学质量和效果. 6-4网络教学资源和硬件环境

   民法课程的网上资源较为丰富,上网资料基本齐全,包括教学队伍信息情况,便于学生与教师沟通交流;教学内容安排以及相关资料等,有助于学生进行自主学习.

   我院目前采用高速因特网技术将计算机,通讯,多媒体集中应用于学校的校园网建设工程,使校园网具备教学,管理,通信三大功能,能够满足学生上网的需求;学校建立的网站,为全校师生提供信息浏览,E-mail,留言板等网络服务,并建立了网上教学科研系统,使教师可以通过网络方便地进行网上教学以及交流教学信息.中国民商法律网,中国普法网,中国法院网是我院民法教师和学生经常浏览的网站.特别是我院经过2007年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后,网络资源建设和硬件环境建设走向了一个新的台阶,为网络课程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资源的有效共享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学院所有办公场所和教研室都配有可以上网的电脑设备,教师可以随时更新教学内容,并可以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可以将民法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与解答,多媒体课件等内容上网运行,供教师课堂教学与学生在网上学习使用. 我院还拥有设备精良,效果良好的多媒体教室,为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我院图书馆设有电子阅览室,为学生通过互联网查阅资源提供了便利;另外我院图书馆提供维普期刊网和论文范文数据库,龙源期刊网,北大法宝等电子资源,为师生提供了更为便利的学习条件;我院图书馆还可以提供*中国法庭等庭审录像以及各种类型的实案评析,拓宽了学生的视野,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对案件的领悟能力. 7.实践条件

   7-1校内实训设备与实训环境

   我院校内实训基地由法院,法律服务行业与学校共同参与建设,主要建有模拟法庭和案例研讨室,能够满论文范文课程和相关课程的实践教学需要,实训场所的设备设施利用率高.

   模拟法庭内主要设备有:审判人员席,原告席,被告席,证人席,书记员席;并配有证人室,评议室,羁押室,被告人专门通道,会见室,提审室等设施;设有的证据展示仪,音控系统,摄影机,背投,监控系统,多媒体教学等智能化设施;旁听席有350各座位,能容纳400人.模拟法庭主要用于学生的模拟审判及实案情景下的实践教学,法庭辩论教学,法院审判案件等综合性功能以及法律文秘等相关专业的实践性教学.我院模拟法庭的利用率非常高,每学年至少有8各实案在此开庭审理,每个学期至少有两次模拟法庭审判,平时民法课程的实践性教学主要也是在这里开展.

   实案研讨室内主要设施有:证据展示仪,摄影机,背投,多媒体教学等智能化设施,面积为约60平方米,设有50个座位.主要用于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实案研讨,平时也用于民法课程组和其他相关课程组的课题讨论. 7-2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利用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得到了安徽省司法厅律管处,基层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行业主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指定了相应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法院共60家,作为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基本覆盖了全省的主要地区,为方便学生实习实训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我院与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五里墩街道共建了两个"法律教育服务中心",成立了由我院教师,街道实务人员组成的组织管理机构,建立了相应的运行机制.每个中心下设实习点包括综治中心,社区,企业等10个法律服务工作站,一次性能容纳30人的顶岗实习,课程实训等实践教学.在今后的两年内我院准备再与青阳路街道,安居苑小区等单位共建三个"法律教育服务中心",设立20个法律服务工作站,能较好地满足学生顶岗实习实训的要求.

   另外,我院每年都要派出近100名学生去深圳市公论文范文顶岗实习,近100名学生去全省各级法院顶岗实习和近500名学生去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顶岗实习.

   校外实训基地办公设施齐全,实训指导教师既有相当的理论水平,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提供了平台.

   以上校外基地的建立与有效运行,为学生的顶岗实习,课程实训,假期锻练和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奠定了良好的条件和基础,使学生能较为充分地介入,参与民事案件处理等各个环节,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8.教学效果

   8-1校外专家,行业企业专家,校内督导及学生评价

   本课程组的教师队伍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执教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受到同行和学生的好评.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根据学生职业能力培养要求,进行教学内容的改革.

   本课程组部分教师具有多年来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实践经验,在教学的同时,还注重理论研究,科研能力较强,曾经在多次"迎评"工作中赢得过专家的赞誉,在学院每学年组织的教学水平测评中,本课程组大部分教师都能获得优秀等次,其他教师也能获得良好等次,其中,徐东晖老师多次获得全院教学水平测评的第一名.

   校内督导评价:

   民法课程组是我院师资力量最强的教学团队之一,该课程组的教师能为人师表,教学严谨,具有很强的执教能力,既有深厚的理论教学水平,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该课程组在教学内容的整合,教学方法的创新以及新教学手段的使用等方面都有独到之处,教学效果非常好,在每年学院组织的骄傲学水平测评中,该课程组的大部分教师都能获得优秀等次.

   校内管理部门认为,民法课程组教师职称和学历层次都较高,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业务水平较高,教学能力较强,教学效果好.该课程不仅对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提升学校的影响力也产生积极地影响

   主讲教师督导,学生平分表:

   姓 名

   时 间

   教学督导平分

   学生平分

   张文胜

   2006-2007第一学期

   95

   93.2

   2006-2007第二学期

   93

   94.7

   2017-2017第一学期

   94

   95.6

   2017-2017第二学期

   96

   93.5

   徐东晖

   2007-2017第二学期

   96

   95.2

   2007-2017第二学期

   94

   97.3

   2017-2017第一学期

   96

   96.4

   2017-2017第二学期

   97

   95.3

   胡兴元

   2007-2017第二学期

   93

   92.6

   2007-2017第二学期

   91

   91.8

   2017-2017第一学期

   94

   92.8

   2017-2017第二学期

   95

   93.4

   陆岳松

   2007-2017第二学期

   95

   94.7

   2007-2017第二学期

   96

   93.8

   2017-2017第一学期

   94

   95.3

   2017-2017第二学期

   95

   95.2

   黄琳琳

   2007-2017第二学期

   93

   92.7

   2007-2017第二学期

   94

   91.8

   2017-2017第一学期

   92

   93.2

   2017-2017第二学期

   93

   93.8

   8-2社会认可度

   通过对全省部分学生实习基地的调查,相关的实习部门对我院学生运用民法基本知识解决民事纷争的能力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如在参与合同的起草,处理合同纠纷,家庭纠纷,夫妻纠纷,邻里关系等中,能够很好地针对出现的问题,运用所学的民法基本知识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或者是帮助和指导当事人提起诉讼.

   通过对民法基本知识的学习,为学生学习其他的法律部分课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学生毕业后参加国家公论文范文,司法资格考试,招警考试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并为部分学生进一步深造准备的有利的条件.

   9.特色与创新

   9-1 本课程的特色与创新点(在课程建设,课程改革和课程教学上的突破及独创性成果,对同类课程建设具有积极引导意义和实际借鉴作用,并在本表4-8栏中未见表述)

   1,本课程建设的设计理念方面:本课程改变了以往教师自己编排课程内容及教学要求的方式,采取了由课程组统一编排课程内容,进度,教学要求思路来设计课程课程教学方案,强调学习与将来法律服务岗位要求的对接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2,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方面:突破传统满堂灌教学模式,以"原理+能力"和"原理+训练"为主线整合学习内容,并针对各环节中所应当重点掌握的职业技能和能力,设计了相应的能力训练项目,使课程改革更加符合职业教育思想和岗位职业能力培养要求.

   3,课程教学方法方面:采取多样化的教与学的方法,包括基本知识学习,实例分析训练,观摩录像,实案观摩,模拟法庭,实案情景研讨等,强调教与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性,融教,学,练于一体,重在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运用能力培养.

   4,对同类课程具有积极引导和实际的借鉴作用:本课程建设的改革成果,不仅对婚姻家庭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程的改革能够起到积极的引导和借鉴作用;而且对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课程改革具有积&#

民法:硕果教育法律硕士民法课程:物权法(一)

26497;的借鉴作用,如对民诉法中相关得关键能力如何采取项目化训练的改革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9-2 本课程与国内外同类课程的比较

   我院是一所发展势头较为强劲的警官院校,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民法它是法律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所指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是高职法律职业教育法律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

   本课程建设吸收了国外法律职业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的理念,又结合我国高职法律职业教育的

   思想,同时突破了一直以来法学教育中注重学科型,研究型的教育模式,强调在了解和掌握基本

   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采取实例分析训练,能力项目训练等途径,突出民法基本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的培

   养,从而提升了学生民法意识和运用民法基本知识解决民事纠纷能力.

   本课程已经建立以能力为本位的课程内容体系及专项能力考核体系,课程内容及体系具有鲜明的高职特色. 9-3本课程改进的方向与途径

   1,本课程虽然有明显的特色和较多的优势,但是在高职院校法律类专业中,因职业岗位对人才的法律知识能力要求有所差别,因此其学习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完全相同.为此,对本课程内容的设计安排还需进一步进行整合,使其对相关专业的适应性更强.

   2,由于民事案件的类型多种多样且有着不同的特征和要求,因而在民法教学中需要进行单项训练的项目很多,如果从能力培养要求而言,能力训练项目应当囊括所有的单项性训练项目和所有类型的民事案件综合性训练,这样才是完整合理的.但是鉴于高职院校对教学时间的容许度,我们只能选择民法中最关键,最主要的能力作为训练项目,训练项目的完整性显得不够.这是本课程在今后需要改进的方向.

   3,由于高职院校学制较短,开设的相关课程又比较集中,加之学生要准备各种各样的考试,因而很难抽出较多的时间来做上课前的准备,这给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实施案例研讨,实案情景分析,实案分析等教学方法带来一定的困难.而这些教学方法的实施,对于民法教学来说又是非常重要的.如何合理,有效地利用这些教学方法,这也本课程组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

   10.课程建设规划

   10-1 本课程的建设目标,步骤及五年内课程资源上网时间表

   在课程建设中,进一步突出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围绕课程改革和课程教学等方面不断进行探索,进一步创新和突破.

   通过本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教学,实现提高学生民法意识,增强民法观念,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提高学生运用民法基本知识正确处理民事法律关系和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课程目标能力得到具体的实现,从而使学生在学习完成后达到:1,能够掌握我国民法的基本理论知识,领会民法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2,能运用相关的民法知识,正确分析民事法律关系,合理地运用民法基本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民事纷争.3,初步养成民法思维和民法意识,具备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

   在教材建设方面,进一步第完善由我院胡爱国副院长主编的《民法》教材;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优化师资结构,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和理论教学水平,加强教师科研能力的培养,建立一支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实践教学能力强的课程教学团队.

   课程资源上网时间表:

   时 间

   上网内容

   2017年12月

   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教案,部分案例分析,课件,部分习题,部分学习指南,课程考核及参论文范文链接,相关法规及参考资料链接,教师论文范文资料,对原有教学录像进行更新并1/2以上教学录像上网.

   2017年12月

   课程的理论授课录像全部上网,1/2以上的能力训练项目录像上网,完善网上答疑等,补充案例分析,课件,习题,学习指南等.

   2017年12月

   更新课程的理论授课录像20%,能力训练项目录像全部上网,课件更新20%以上.

   2017年12月

   进一步完善和更新课程资源,部分理论与实训项目的考评体系.

   2017年12月

   课程资源进一步完善与更新,完善理论与实训项目的考评体系.

   10-2 三年内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时间表

  

   时 间

   内 容

   2017年12月

   1,课程建设负责人:1/2以上的理论授课录像上网.

   2,二位主讲教师:1/4以上的理论授课录像上网.

   2017年12月

   1,课程建设负责人:理论授课录像全部和1/2以上实践教学的录像上网.

   2,二位主讲教师:1/2以上的理论授课录像上网.

   3,一位主讲教师:1/4以上的理论授课录像上网.

   4,授课录像进一步完善与更新.

   2017年12月

   1,课程建设负责人:理论授课和实践教学录像全部上网.

   2,二位主讲教师:3/4以上的理论授课和1/2以上实践教学的录像上网.

   3,一位主讲教师:1/2以上的理论授课录像上网.

   4,授课录像进一步完善与更新.

   10-3 本课程已经上网资源(网上资源名称列表) 10-4学生学习评价及参论文范文链接(仅供专家评审期间参阅) 11.学校的政策支持与措施

   学校对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支持与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我院重视课程建设,尤其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经费投入,鼓励高水平教师积极申报精品课程建设,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主要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1,组织管理.我院对于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管理形成了论文范文组织管理体系,一是由根据课程建设的目标和实际,确立精品课程建设的负责人;二是由教务处科研科将该精品课程申报书提交给学院教工委学术委员会评议;三是将院学术委员会评议的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办公会同意后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实施,系和教务处负责督促检查和验收.

   2,制度建设.我院把课程建设工作当作学院教学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和系统工程来抓.充分认识到搞好课程建设对深化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具有极其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课程建设工作,推动课程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制定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从申报与审定,建设与管理,验收和评估,经费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进行修订.

   3,经费保障.学院设有课程建设专项经费列支作为保障.对于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学院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10000元的科研经费,并对经费的用途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院级精品课程给予5000元科研经费支持.

   4,网络维护.学院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课程建设提供现代教育手段的各项服务,确保每门精品课程上网内容的年度更新.

   以上措施有效地保证了我院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建设效果.

   12.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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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引用文献:

[1] 经典民法本科论文题目 民法本科论文题目怎样定
[2] 民法研究生学论文选题 民法研究生论文标题怎样定
[3] 法学民法论文选题推荐 法学民法论文题目怎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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