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文件
(2017)生研字1号
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厦大研[
学术论文:期刊天空学术论文发表期刊要求有什么
2017]5号),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对我院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作如下规定:一,博士研究生(在我院攻读博士学位的外国来华留学生除外)自入学起,在获得博士学位前,至少应有2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在核心以上的刊物(含核心刊物,但不含增刊或摘 要,专刊,专辑)上发表,其中必须有1篇被SCI,EI收录.如论文发表在JCR第一或第二分区的刊物上,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批准可降低发表学术论文的篇数要求到1篇,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二,在我院攻读博士学位的外国来华留学生自入学起,在获得博士学位前,至少应有2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在核心以上的刊物(含核心刊物,但不含增刊或摘 要,专刊,专辑)上发表,其中必须有1篇被SCI,EI收录.如论文发表在JCR第三分区以上(含三区)的刊物上,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批准可降低发表学术论文的篇数要求到1篇,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硕士研究生(含在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的外国来华留学生)自入学起,在获得硕士学位前,至少应有1篇整理成可发表形式的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由导师签字通过后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四,在上述各类型刊物所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且均要求第一作者.
五,博士研究生提交的所有学术论文必须是已正式发表的,或有正式接收函明确证明的(请导师明确该博士研究生的作者和为第一署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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