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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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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二、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之制度环境创新
  2. (一)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法律环境
  3. (二)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环境
  4. 三、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之技术进步创新
  5. (一)农业保险与金融工具的结合
  6. (二)“农业保险+科技”的发展
  7. 四、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之运行机制创新
  8. (一)政府引导
  9. (二)商业运作
  10. (三)多层次需求和供给
  11. 五、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之产品服务创新
  12. (一)收入保险主导美国的农业保险市场
  13. (二)农业天气指数保险的探索和发展
  14. 六、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经验与启示
  15. (二)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是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基本保障
  16. (三)技术进步的应用带动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步伐
  17. (六)产品服务创新形成的多样承保模式激发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活力

《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创新:美国经验和》

该文是保险服务类论文如何写与农业保险和服务和乡村和振兴和战略和创新和:和美国和经验相关论文范文数据库.

摘 要:

美国的乡村振兴离不开农业保险,而农业保险的制度创新是实现高效率服务的保证.本文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从强制性与诱致性制度变迁两个方面入手,探究美国实现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制度设计与安排.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由美国的政策和法律命令设计和推行的制度创新;诱致性制度变迁由制度不均衡状态的获利机会引发,主要表现为美国农业保险蓬勃发展的技术力量推动的制度创新,科学完善的运行机制带动的制度创新,需求导向型的产品服务促进的制度创新.因此,本文从法律建设和政策设计、技术应用、运行机制完善以及产品服务创新,构建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国农业保险服务的制度体系.

关键词:

农业保险;制度创新;乡村振兴战略;美国

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20)01-0114-10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Service Rural with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American Experience and Enlightenment

ZHENG Jun, ZHI Jinxin

(School of Finance, 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Bengbu, Anhui, China, 233030)

Abstract:

Rural revitaliz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is inseparable from agricultural insurance, and the system innovation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s the guarantee to achieve efficient service. Based on the theory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institutional design and arrangement for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service in the United State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mandatory and induced institutional changes. Mandatory institutional change refers to th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designed and implemented by American policies and legal orders. Induced institutional change is caused by the unbalance of profit opportunities in the system. In the United States, it is mainly manifested as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driven by the booming technical forc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driven by the gradually improved operating mechani,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promoted by the demand ̄oriented products and services. Therefore, this paper starts from the four aspects of legal construction and policy desig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operation mechani improvement and product service innovation to construct the system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service in China under the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Key words:

agricultural insurance; system innovation;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The United States

實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此战略力求通过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业竞争力,促进小农生产向农业规模经济转变,推动“人多地少、小农经营”向“规模化、机械化”靠拢.而在这个未来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加快推动农业保险创新发展,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总书记“三农”思想,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1]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服务模式依然是“广覆盖、低保障”,这受到我国传统农业生产条件的限制,同时也限制着我国向现代农业生产转变的步伐.随着土改的不断深入,农业经营主体的逐步多元化,如何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成为重中之重.作为首屈一指的农业强国,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完善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并在2008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逐步替代先前的直接干预政策成为主要农业支持手段,占据美国农业安全网的核心位置.美国“集约化、机械化、科技化”的农业经营特点,以及农业生产中作为主要风险管理手段服务于农场主的农业保险功能;都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对当前农业的发展要求,以及对当前农业保险的改革需求不谋而合,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应从作为其他一切创新基础的制度创新开始.因此,本文借鉴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创新的经验,为中国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一些思路.

一、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创新理论分析

在制度经济学中,制度变迁是当变化利益超过变化成本时发生的,这为制度创新研究提供了新的分析方法和框架.[2]而制度创新作为其他创新的保障,是在潜在利益的诱导下对现存制度的变革.[3]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发展就是通过对现有制度的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实现的.中国想要农业保险更好地为乡村振兴服务,对农业保险的制度创新是必不可少的.

制度创新一般是为低成本和高效率而做出的新的制度安排,是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是经济增长的关键.[4]因此,诺思把制度创新分为由国家通过政策和法律发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和因额外的经济利益引发的制度不均衡形成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综上,制度创新的过程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点:①由于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带来的制度环境的变化;②技术进步带来的变革;③新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的出现;④产品服务创新带来制度方面新的发明.[5]本文研究的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制度创新在以上四个方面寻求突破,力求通过完善制度创新的路径得以最大限度地享有其带来的利益变化.

国内关于农业保险制度创新的文章很多,特别是在乡村振兴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这一战略实施后,关于农业保险如何通过自我完善达到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目的成为研究热点,而制度创新在各项研究中被认定为其他创新的基础;[6-7]且在总结美国振兴乡村的经验时发现,良好的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是美国成为农业强国的一把利刃,[8]由此展开分析美国制度创新路径,对我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本文从以法律和政策为中心的制度环境的改变、技术的进步、运行机制的变革、产品服务的创新这四个方面展开研究,探求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制度创新相关经验,为中国政府、保险公司和相关技术部门整合资源进行制度创新献计献策.

二、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之制度环境创新

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制度环境是为组织提供机会并维持多种结构的存在,是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增进时所选择的制度安排的范围,以及受到的特定限制,如制度的政策支持、法律命令等.[9]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环境由政府营造并保证,主要包括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6]

(一)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法律环境

自乡村振兴实行以来,美国2008年通过的《食品、环保、能源法案》(The Food,Conservation,Energy Act of 2008),就隐含了美国国内支持农业制度的三个重要趋势.其中,对于农业由“支持”转化為“收入支持”和黄箱政策“绿箱化”,使美国国内对农业的支持由直接干预和支持向农业保险倾斜,奠定了农业保险在农业支持政策中的重要地位.而由重要地位到核心地位的转变,是奥巴马政府对《2014年新农业法案》(New Agriculture Act of 2014)的签署,该法案放弃了传统的直接支付,改为农业保险,并以此扩充农业保险的可保种类,并加大对这些种类的补贴,使农作物保险能全方位并全覆盖地为农民收入带去保障,为实现乡村振兴中农民生活富裕提供条件.除此之外,2014农业法案还提出,农民可以通过对土地保护计划的遵守情况来获得农业保险的保费折扣,这项带有奖励性质的要求致力于美好和健康的乡村环境的建设.近来,新任总统特朗普签字生效了《2018年农业提升法案》 (Agriculture Improvement Act of 2018),虽然美国政府财政吃紧,但这项美国农业的最新法案,不仅没有降低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预算,而且农业保险在农业支持政策中的地位依然没有发生改变,在整个农业法案预算中占比8%预示着,

数据来源:美国农业部风险管理局.http://www.rma.usda.gov.农业保险在支持农村经济、规避农业风险、振兴乡村中的地位不可撼动.

(二)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环境

美国政府对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指导主要从以下三点得到体现:①在市场组织方面,美国政府不参与直接业务的经营领域,只提供财政支持;在此前提下,保持农业保险的市场化运作,促进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在市场化条件下的高效率.②在财政支持方面,美国对农业保险的支持项目很广泛,其中对农民的支持包括保费补贴、超额费用补贴等;对私营保险公司的支持是提供业务费用补贴、农业保险推广和教育等各项费用补贴以及再保险支持.这些举措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业保险覆盖的广度和密度,为农村产业发展保驾护航.③在应对农业大灾风险分散体系方面,形成了从低层到高层的完整风险分散链条.首先,原保险公司承担低层可控风险,并通过再保险安排转移主要风险到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Federal crop insuranc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FCIC);然后,由FCIC启动盈余年份滚存的基金提供封顶赔付,FCIC还可以通过发行巨灾债券或者开启应急借款机制去对抗巨灾事故的发生;最后,FCIC在应对大灾风险事故中产生的长期资金赤字,都会由联邦政府财政部给予借款或直接注资来弥补,以此保证农业大灾风险分散链条的完整性.[10]

三、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之技术进步创新

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中,技术进步所释放出的新的收入流是促进制度创新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技术制约客体发展.[3]乡村振兴战略中,美国政府鼓励技术在农业保险中的应用,主要通过“金融工具”和“高新科技成果”与农业保险形成的新的技术融合,来完善农业保险为乡村振兴服务的职能.

(一)农业保险与金融工具的结合

1.“农业保险+期货”的模式

“农业保险+期货”的技术应用很好地应对风险,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并向生活富裕迈进.根据美国农业部风险管理局的统计,2018年美国期货市场更趋完善,场内有包括小麦与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在内的27种农产品期货,杠杆性较高的农产品期权产品也已经达到23种,

数据来源:美国农业部.https://www.usda.gov.形成了品种多样、领域广泛的期货期权市场.更值得我们考量的是,美国市场经济所建立起来的衍生市场,很少有联邦政府主动干预的困扰,市场功能在期货和期权市场得到较为完善的发挥,使得保险公司和农民乐于也善于运用这类衍生工具来对冲农产品未来风险,并且基本不会受到市场内工具短缺的阻碍,很好地达到了稳定农产品的目的.而且新的期货或期权产品在合规范围内都可以比较自由地选择上市,这也确保市场中期货或期权产品充足的供应.[11]所以在美国,生产者为了获得更好的农产品出售收益,通常都会以期货指导生产,对可接受的农产品提前锁定,由此形成了农业收入保险保障基本,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增加收益的多目标、多层次的农业风险管理格局.

2.“农业保险+农村信贷”的模式

美国农业保险不仅化解了乡村振兴的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增加的风险,并且通过与农村信贷的有效互动,为产业化过程提供更多的融通资金,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美国之所以可以充分利用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这两个市场实现新产品开发的合作,得益于农业保险广阔的市场基础,以及与农村信贷在服务对象、面对的风险以及服务目的等方面的相似性.美国联邦政府随着不同时代的要求,不断拓展新的制度,对农业保险目标物、承担的责任以及实施方式都进行详细的说明,为其与农村信贷的良好合作,和对农业产业的融资和正常发展提供保障,农业保险在农村信贷密集的信息网下减少了对骗保事故的承保和理赔,农村信贷也在农业保险的核赔保证下加大了对产业发展资金的投放,二者之间的良好互动对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发展起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促进作用,通过对农业风险提供资金上的支持,保证了农业产业的平稳发展.[12]

(二)“农业保险+科技”的发展

1.数字化

数字技术的应用,促使保险机构在农业保险风险管理方面的水平得到提高,进而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效率相应得到提高.随着技术成本下降和新生态系统开始形成,美国农业保险公司使用数字农业技术管理风险正在普遍化,保险公司在这些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人机、传感器、大数据互联、先进的分析技术、易于使用的移动应用程序等数字技术的普及,不仅可以收集精算数据、监测道德风险,还可以有效确认和支付索赔以及开发满足低收入甚至贫穷农民的产品.使用数字工具在农业保险中有可能促进客户吸收,提高保险从登记溢价到索赔处理整个过程的效率,并增加家庭应对外部冲击韧性,同时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农业价值链的形成以及可持续.这些技术都是关系到农业保险发展困境的重要因素,能够利用新兴数字农业生态系统能力的运营商,就有机会引领未来农业保险的发展.美国保险公司采用数字技术服务农业保险已从2011年的12%增长到2018 的53%,

数据来源:美国农业部.https://www.usda.gov.可见数字技术为农业保险服务带来的便利与效率.(见表1)

2.信息化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效率决定着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也给农民正常开展下一轮农业产业提供支持.在大数据支撑下的“信息化”的建立,提升了这一过程的质量.例如,州农保险公司为了确保各类相关业

务的开展,创设了一个统一的信息中心,通过实施信息管理去有效完善客户关系,保证保险市场的稳定;并积极与其他信息系统完成接口开放,通过各个板块业务信息数据资源的共享实现对承保客户的筛选,防止逆向选择,提升承保质量;另外,可利用保险业务数据的信息整合去拓展产品营销、信貸管理和客户盈利能力分析等延伸业务,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美国州农保险公司“大数据”式的信息技术支撑系统使其提供的服务优质化,服务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另外,美国远期保险公司为了压缩处理理赔事故的周期,斥资建立了“自动理赔管理系统”,使得一个处理周期只需6天,而保险业平均理赔周期为42天,

数据来源:美国远期保险公司. https://www.forward.bank/insurance/.这种高效的处理方式有效地挽留了客户,增加了客户满意度,使得客户流失率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服务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四、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之运行机制创新

从制度的内涵来分析,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可以使组织活动在正确的决策下持续不断地高质量、高效率地运行.[5]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需要更规范和科学的运行机制支持农业保险的服务体系.如今,美国农业保险是在“政府引导、市场运行”的模式下,展开了多层次的需求和供给性的运行机制.

(一)政府引导

1.财政补贴

美国联邦政府引导农业保险发展最核心的步骤就在于财政补贴.财政补贴的种类很多,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对农民应缴保费的补贴,近年收入保险逐渐成为农作物保险的主流产品,但相应的费率也较高,所以政府补贴不可或缺,目前政府保费补贴率平均为63%,农作物收入保险保费补贴率已经超过了70%,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超额补贴在20%.

数据来源:美国农业部风险管理局.http://www.rma.usda.gov.保费支出达到最高峰时为74.75亿美元,最近两年都保持在70亿美元左右,

数据来源:美国农业部.https://www.usda.gov.联邦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居高不下.第二,是对筹办农业保险的私营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费用补贴,在美国,直接经营农业保险原保险业务的公司是由农业风险管理局(Risk Management Agency,以下简称RMA)从实力较强的财险公司中选拔的,总共有17家.它们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RMA只为这17家私营保险公司的保险服务提供管理费用补偿,补偿的金额大多数情况下取决于业务量,由再保险协议提供具体标准.2018年总共补偿经营管理费用将近14亿元,补贴率在20%.

同②.财政补贴是农业保险成功运营的基础,是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核心.

2.监管模式

根据《联邦农作物保险法》的规定,风险管理局(RMA)是主要的监管部门,其下设三个部门监督执行联邦政府当下需要农业保险配合完成的政策目标.RMA对农业保险服务计划的管理和传送、农业保险最新产品的研发以及服从私营保险公司和农民的风险规划这一系列流程采取严密的监管.这不但使得现存服务政策目标的农业保险计划更加可行,而且是农业保险服务农业经济的高效率保证.协同RMA进行监管的还有各州政府,它们通过信息共享对作物保险人的财务进行双重监督,保证作物保险人的合规运营,并且与RMA合力推动农业保险监管模式与时俱进,到2018年,RMA与各州政府合作实现以数据存储与挖掘技术以及遥感与成像技术等为基础的强大的作物保险反欺诈联盟.虽然联邦和州政府以农业保险法为导向对FCIC和保险公司进行严格监管,但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它们的创新空间.例如,FCIC和商业保险公司根据现实需要转变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实现产量保险到收入保险的推广,以及对牲畜保险和天气指数保险的探索,这些都是在严格监督下为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目标下运作的.

3.《标准再保险协议》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完备的再保险运行机制和大灾风险分散体系,《标准再保险协议》在其中占据重要位置.只有与FCIC签订《标准再保险协议》的保险公司才能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标准再保险协议》内容涉及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与授权经营农业保险的私营保险公司的具体权利与义务.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点:①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和私营保险公司在联邦作物保险计划运作中的风险分担和利润分配方式;②联邦政府保险公司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服务的运营模式的一般规定,以及保费补贴与经营管理费用补贴的方式;③私营保险公司在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规定程序下向农民提供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以及遵守标准化的核保和理赔流程;④再保险账户清算、承保损益、损失评估费用具体内容的规定.联邦政府对保险公司的支持在市场化条件下充分体现在再保险协议中,协议各方面的内容不仅能够直接影响私营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而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业保险项目运作的成功与否.[13]

(二)商业运作

美国农作物保险市场化保证了农业保险服务的高效率,促进了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有序推进.主要把握了两点:一是引入竞争机制,授权参与联邦农作物保险计划的都是通过筛选的一些实力强大、声誉良好的大型保险公司,他们之间的良性竞争确保提供服务质量的上乘,目前,美国有16家保险公司有资格享受政策性农作物保险,13家有资格享受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

数据来源:美国农业部风险管理局.http://www.rma.usda.gov.二是加强激励机制,商业运作的私营保险公司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联邦政府为保证保险公司经营积极性以及一定的盈利能力,除了提供再保险支持等政策手段保证风险和责任的有效分散外;还对经营管理费用进行补贴,这都是对保险公司拓展业务的激励.据统计,私营保险公司的农作物总保费收入持续上升,2016年达到顶峰时为93.3亿美元,2017和2018两年都保持在90亿美元左右.美国农业保险经过30年的市场化改革和商业化运作, 被美国农民普遍接受,在农业风险管理方面的影响日益扩大,覆盖面积也在稳步增加. 近年来,农作物保险面积稳定在2.5亿多亩,主要农作物保险率已超过80%,

数据来源:美国农业部.https://www.usda.gov.对农业产业化的普及做出较大的贡獻.

(三)多层次需求和供给

根据《联邦农作物保险法》的规定,美国当地的农场主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划分单位去选择保险费率和争取更高的保费补贴,划分的第一层级是基本单位和选择单位,基本单位包括在县域范围内农场主自有的土地,和以或以某一比例的收成分成地租的某种农作物的全部土地;选择单位是划分基本单位内的某县不同市镇地区的土地形成的较小单位.第二层级是企业单位,在县域范围内,具有保险利益的某种作物被农场主合并成一个保险单位去投保,由于地理位置分散,承保企业单位的农作物更利于分散风险,因此会获得相对较高的费率折扣和保费补贴.第三层级是全农场单位,在全农场单元中,种植不同作物的农场主可以把这些农作物合并成一个单位投保,因为被保险标的更多、位置更分散,有利于保险人风险管理,所以可以获得比企业单位更高的保费折扣和保费补贴,目前,只有收入保障保险为投保人提供整个农场单位的选择.以上不同的划分层次增加了农民发展产业链的积极性,有利于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14](见表2)

五、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之产品服务创新

制度创新理论中指出,技术进步和需求拉动推动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产品与服务创新是制度创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4]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目标不再是单纯地保障农业生产,而是从农业生产到农民收入以及产业链延伸等一整套流程相关的风险管理,这对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收入保险主导美国的农业保险市场

美国农业收入保险跨越生产成本,以农民收入作为保障对象,不仅有效承保了自然风险,还很好地应对了市场风险,符合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民生活富裕的长期规划.美国吸取加拿大拓展收入保险的失败经验,以农产品期货作为确定收入保险的根本依据,与市场的紧密相连避免了财政的过度投入,保证了农业收入保险的可持续推进.美国的农业保险自收入保险开展以来才真正走上快车道,2018年承保面积占作物播种总面积的90.9%,

数据来源:美国农业部.https://www.usda.gov.美国农作物收入保险之所以被广泛接受,是因为基于农场实际产量的个体收入保险在设计之初就把农场的经济效益放在首位,[15]其中,“附带收获期权选择权的农业收入保险”成为最畅销的农业保险产品,占2018年保费总收入的95%,

同①.此产品凭借其完善的功能成为保障农业风险的主流产品.

(二)农业天气指数保险的探索和发展

美国国际开发署支持并协同当地的保险公司建立专门知识,设计和销售合理、以天气为基础的保险,使那些生计依赖于天气的人口(如小农和牧民)有能力管理不断变化的气候风险.美国国际开发署的试点项目正在探索创新的方法,以生成保险公司所需的数据,这些数据大部分与农业经济中的天气风险事故挂钩,一方面可以利用这些相关数据为保险公司创设天气指数保单提供依据,另一方面,是数据整理延伸出的附加功能,开发一个以市场为基础,通过公共和非政府组织对抗天气巨灾的途径.美国农民购买某个气象指数保险后,遇到灾害性事故时可以获得保险人提供的及时、确定的使用资金,而资金来源是年度化的保险费,避免了以往通过政府救助以及临时的资金筹集导致的资金使用的延误,这是天气指数保险的一个最大优势,减轻了农民在遭受巨灾天气风险事故之后无法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的打击.[16]

六、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经验与启示

美国农业保险自20世纪初发展至今的80多年,能够不断跟随市场的要求完善自身功能,并在乡村振兴阶段适应政策和发展的要求,跟自身的不断探索和创新息息相关.我国农业保险政策性的性质与美国相似,作为风险管理的服务目标与美国相同,并且随着新型农业主体的建设和发展,农业保险的主要服务对象正向美国靠近.因此,本文从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制度创新着手,为我国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服务目标与提升自身水平是实现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

自2008年实施乡村振兴以来,美国农业保险制度在政策的指引和现实需求的鞭策下不断创新与改革,得以形成如今完善的服务体系,为美国农业发展提供全面的风险管理.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应该借鉴美国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保证农业保险发展的活力,提升服务现代农业的水平.一是要回归“保险姓保”的理念,把保障农民收入、降低农业风险作为农业保险的核心业务,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能力建设,在此基础上精于保险、提高效率,并作为重要的标准予以评估.二是建立适当的竞争机制,以经营和服务能力作为选拔标准,授权合规公司从事农业保险业务,高规格的考评机制一定程度上降低道德风险的发生,并提供给各个保险公司加强自身建设的动力.三是通过科技手段健全自身功能,建立完善的服务机制,科学地厘定费率、审核、纠偏机制,对不同层次和农户基于不同的保费折扣和补贴水平,以及适当的无赔款优待等措施.四是强化农业保险的监管水平,建立类似RMA的风险管理机构对农业保险形成统一监管,与政府合作,加强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农业基础数据建设以及灾害数据建设,来提升监管水平.[17]

(二)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是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基本保障

在中国,关于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还很不健全,关于农业保险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还很滞后,只有《农业保险条例》这一专门法律服务于农业保险市场,相关政策也都比较临时化、碎片化,以至于从顶层设计到基层服务都很难满足政策变化和保险市场的需求.这与美国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体系以及专业的管理体系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接下来我国应该学习美国,通过法律和政策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体系.首先秉持法律先行,法律命令服务于制度发展的规律,根据新时代形势下新的发展要求,尽快完善相关条例,颁布《农业保险法》,并出台规范完整的政策,即使在我国目前较落后的农业和农业保险服务水平条件下,相关的法律政策内容不能像美國那样立马建立层次分明、保障水平较高的服务模式,但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鼓励地方政府加强与农业保险公司的合作,提供财政支持,并成立专门的农业保险机构设计开发新险种,提供再保险服务,除此之外,尽力为有农业保险需求的农户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以此形成规范性与系统性并存的农业保险制度环境,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18]

(三)技术进步的应用带动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步伐

技术密集型行业与农业保险的融合使美国农业保险服务水平提升至更高平台,乡村振兴步伐进入更快轨道.美国发达的新型科技以及完善的金融市场是我国暂时无法复制和企及的,但是美国加大技术进步在农业保险中的应用是值得我国力鉴的,因为它为农业保险发展带来更多可能.当务之急就是加快我国农业期货市场的建设,使它更加市场化,完善“农业保险+期货”模式,更好地为农民和保险公司规避市场风险服务.[19]另外,我国在多地展开的以农业保险保单质押和保证保险为主要方式的“农业保险+农村信贷”的合作试点初显成效,接下来应以两个市场为基础不断地开发出更多新的融资产品,保证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资金供给,解决发展产业的融资难问题.除此之外,我国应加快科技手段在农业保险服务中的应用,通过财政支持在更多地区实现“农业保险+科技”模式的应用,提高了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活力,解决当下农业保险发展困境,为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更多保障.

(四)科学厘定财政补贴比例是实现农业保险良好服务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

我国自实施保费补贴以来,补贴水平就逐年上升,最高补贴额达到75%.

数据来源:2018《中国保险年鉴》.关于财政补贴方面,美国的经验是拓宽补贴费用种类,加强补贴项目之间的配合,促使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比例与保障水平紧密结合,利用个性化的设计提高了农户投保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提升农业保险的效用.目前我国农业保险补贴范围还是主要集中在保费补贴上,并且补贴比例同一标准,与保障水平脱节,不能反映个体和某个地区农业风险的差异,产生一定程度上的逆向选择.因此,我国可以充分借鉴美国的模式,根据不同风险水平设定不同补贴比例,在财政允许的条件下,根据各地区制定的合理费率水平,实行差异化的补贴水平和个性化的补贴险种,实现政府、保险公司以及农户之间的利益均衡化,使得财政补贴对农业保险的推动发挥最大效用.[20]

(五)运行模式的层次化和系统化的完善提升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效率

美国农业保险属于联邦政府权限,具有公共性、政策性的特点,在联邦政府、FCIC和商业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政策引导、商业运作”的运行模式,层次分明,保障全面的经营特点使得农业保险成为风险管理的主要工具.我国农业保险政策性明显,但是没有统一的运行模式,农户的认知有限使得覆盖范围有限,农业保险没有完全成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去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就我国目前的国情而言,无法像美国一样形成全国统一的运作模式,但是可以学习美国的层次化和体系化建设,对不同保险模式进行完善,通过、地方政府、保险公司以及农业生产者的权利和义务分配,加快建成包括基本保障、再保险、巨灾风险等在内的权责机制,通过完善的风险分担促使农业保险的市场化运作.另外政府和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对从事农业经营的农户、农场主、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农业保险知识宣传,使得我国农业保险逐步成为一种认可的农业风险管理工具,为乡村振兴服务.[19]

(六)产品服务创新形成的多样承保模式激发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活力

乡村振兴不是某单个主体的振兴,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要顾及到不同的利益主体,美国农业保险改革的最大亮点之一,就是农业生产者可根据自身不同情况选择险种和费率水平,这种丰富多样的承保模式也是农业保险在美国受到欢迎的原因.加强产品服务创新这点是完全值得我国借鉴的,因为如今,在我国小农户不再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单一主体,一些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以及专业合作社等随着规模化经营的发展逐步兴起,而这些新型经营主体产生了不同险种和保障形式的诉求,另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也使得农业风险不再是单纯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此时产品服务创新显得尤为重要.“基本险+附加险”的模式就是对这种多样承保的探索,它是一个“1+N档”的保险模式,这种模式满足了不同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并且政府会对基本险给予补贴,对N档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支持,值得推广,并且我国应鼓励地方政府和保险机构进行实地调研,根据地方特色细化农业保险的险种、缴费方式和补贴办法来完善这种模式.[21]

七、结语

美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创新是十分全面和前沿的,它既充分保证了农业保险作为风险管理手段为乡村振兴服务的主要功能,又把农业保险与其他产业结合为服务乡村振兴拓展了更多的可能.当下中国社会,正在经历小农经济向规模化经营、农民劳作向机械化、技术化、产业化转变的重要阶段,也是通过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在此,美国经验为我国如何通过农业保险制度创新完善服务乡村振兴体系给予了理论探索,为我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制度创新内容指明了改革方向,也为我国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制度创新的应用提供了实践模板,这些无疑都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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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勤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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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引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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