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文写作 > 论文选题 > 文章内容

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怎么写 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范文参考有关写作资料

主题:国际海洋法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3-27

国际海洋法论文范文

国际海洋法论文

目录

  1. 第一篇论文摘要:国际海洋法之海盗问题研究
  2. 第二篇摘要范文:现代国际海洋法的实质及其给我们的启示
  3. 第三篇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权研究
  4. 第四篇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模板:对南海争端的国际海洋法分析
  5. 第五篇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怎么写: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权研究
  6. 第六篇摘要范文:国际海洋法争端解决机制对钓鱼岛争端的影响
  7. 第七篇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范文:国际海洋法仲裁法庭对菲律宾诉中国案的管辖权问题研究
  8. 第八篇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格式:国际海洋法发展的一些重要动向
  9. 第九篇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国际海洋法法庭在临时措施案件中所遇到的主要问题——兼析国际法院的临时措施
  10. 第十篇摘要范文:国际海洋法视野中的南海争端

【100篇】免费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范文,都是免费优秀的相关论文摘要范文,可以做为本科毕业论文和硕士论文以及职称论文写作相关摘要范文格式模板参考文献,【快快阅读吧!】

第一篇论文摘要:国际海洋法之海盗问题研究

本论文试图阐明国际海洋法中有关海盗与海盗行为的理论问题与实践应对,就国际海洋法中海盗问题的历史与现状进行梳理,总结现代海盗的特点,并通过探讨相关案例,缕析有关海盗问题的立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涉及海盗问题的条款,进而分析在各种模式中解决海盗问题的机制与方式,最后针对中国应如何应对海盗问题提出建议.

本文共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分为五章.

第一章论述了国际海洋法中海盗问题的发展.海盗是伴随着人类社会征服海洋的过程而产生发展的,有了海上贸易,就有了以此为生的海盗出现.在漫长的历史中,个别国家与国际社会秩序中有关海盗行为的规范演进,正代表人类对于“海盗”概念认知的转变,与制约海盗暴力行径的努力过程.几千年来对于海盗行为的观念并非一成不变,其意义亦有不同.本章首先论述了海盗问题的历史发展.在古希腊罗马时期海盗行为并不意味着在现代国际法下的犯罪或违法行为,它只是一种政治行为.即使在中世纪海盗行为也不构成非法行为,世人对海盗的定义与定位仍不明确.海盗的黄金时代是17到18世纪中叶,也正是在这一时期,法律开始了对海盗行为的规制.在近代时期,国家权力的增长,确实重挫了盛极一时的海盗,而在法律理论层面上,英国首先主张海盗行为是非法行为,并最早对海盗行为采取立法行动.在20世纪中后期,国际法学者才大体认同海盗行为是危害公海自由的例外,是破坏国际秩序与公海安全的一项罪行,是“人类公敌”,是国际罪行,应置于普遍管辖下,各国均得逮捕、审判并给予处罚.国际法学者对海盗行为的定义并无一致看法,尽管如此,在国际法律文件方面,在19世纪末及20世纪,国际社会出现了一系列制裁海盗行为的条约,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盗行为作出一系列原则性规定,使缔约各国在公海上缉捕海盗时有法可依.

该章接着论述了规制海盗问题立法的发展.海洋是地球上一切生物产生及维持的根源,关于海洋的权利主张关系着世界上所有人民的共同利益,欲了解海盗问题的国际法发展应先知道海洋法的发展.而在传统海洋法中,海洋分为领海与公海.其中,不属任何一国所有的公海所占比例极大,支配这片广大海域的基本国际法原则为公海自由原则.海盗行为直接威胁到公海自由中最基本的内容——航行自由,加之其行踪飘忽,缉拿不易,因此国际社会将其交付所有国家普遍管辖.这一原则奠基于习惯法,源自各国的实践.与制止海盗及海盗行为习惯法共同演进的是条约法的规定.在20世纪以前,国际社会对海盗行为的规定都依照17世纪以来的国际习惯,而国际习惯法下对海盗行为的要素的认识一直是不明确的,而有系统的重述国际习惯法再经由立法程序完成条约法的过程首先通过国际联盟的发起,历经1932年《哈佛海盗行为研究草案》,再经1958年《公海公约》直至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定,这四个阶段在国际海盗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在整个的条约法形成过程中,对于海盗的普遍管辖权是立法中最确定的一项,基本未受到质疑,只是各国对如何行使这项特别管辖权有不同主张,但争议性最高的仍然是海盗行为的定义,究竟构成海盗行为的要素是什么,直至今日,争议依然不断.

该章最后比较了国际法上的海盗行为与国内法上的海盗行为.国际法上的海盗行为受所有国家的普遍管辖,海盗行为是国际法中少数直接由个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海盗目前只能交由逮捕的国家的国内法庭依该国法律审判和处罚.由于在国际法之外,许多国家的国内法也有关于海盗罪的规定,国际法又必须借由国内法律制度的帮助方能执行,因而使“国际法上的海盗”与“国内法上的海盗”两种概念有所混淆.虽然已有国际公约对国际法上的海盗给予明文定义,但两者的关系仍须加以厘清.国际法与国内法上的海盗罪最大区别在于管辖权的行使.国际法上的海盗罪行是特殊情形,虽然一国国内法可能有处罚规定,但其仍属于违反国际法的罪行,受世界各国普遍管辖.国际法虽赋予各国权利管辖国际法上的海盗罪,如何处罚海盗仍完全取决于一国国内法.国际法与国内法必须相辅相成才能发挥最大功效.

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范文相关参考属性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国际海洋法论文范文集 大学生适用: 2500字自考毕业论文、3000字函授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18 写作解决问题: 如何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任务书、论文摘要 职称论文适用: 核心期刊、中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国际海洋法专业 论文题目推荐度: 经典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范文题目

第二章分析了国际海洋法海盗问题的最新发展.本章首先以研究资料搜集的方法,参考IMO所属海事安全委员会(MSC)所公布的海盗行为与海上持械抢劫案件报告的项目,依本文的需要,对船名、IMO编号、船籍国、日期、时间、船舶种类、总吨位、区域、船舶的状态、海盗犯罪形态、对船员的暴行与损失等项目进行统计分析,以了解目前全球海盗活动的时间、区域、受害船舶种类、吨位、损失项目与海盗的攻击方式等形态,继而,以区域及其他项目进行交叉分析,以了解各区域的进一步状况.并对M.V.Alondra Rainbow案、M.V.GlobalMars案及2007年最新重大海盗案例予以举述,分析国际海洋法海盗问题的最新发展.

本章继而指出今日海盗问题的特点与形成原因.今日海盗问题作为一种海上安全威胁,它对整个世界所造成的损害及其潜在危害趋势都不可忽视.现代海盗已不同于尚有“骑士”或“侠义”精神的古代海盗,而是一种彻头彻尾以经济为目的的高级犯罪者.海盗问题作为一种非传统安全威胁来讲,其已超出单纯的经济领域,而是对经济和社会安全构成挑战,其发展的多样性、威胁的广泛性及与恐怖主义合流的趋势将危及整个世界的安全.今日海盗主要有四种特质:有组织的、有计划的、武装的与专业的.今日的海盗犯罪模式主要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抢带跑型、短暂劫持船舶型与劫持船舶型.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冷战结束,从两方面促进了今日全球海盗问题的加剧.而经济的影响也使一些国家无暇无力顾及海上航行安全问题.有些国家对海盗行为与持械抢劫的专门法律不健全,甚至无制止国际法上的海盗行为的国内法,亦使得海盗得以逍遥法外.执法能力的缺乏,旷日持久的海域划界与近海资源的争端问题也会阻碍执法机构间对海盗打击的有效合作.

该章最后对今日海盗与海上恐怖主义的结合予以了关注.恐怖主义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严重威胁着世界的和平和发展.人们至今仍然未能就一个普遍接受的恐怖主义的定义形成统一认识.虽然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尚未达成完全的共识,但不同标准中仍存在许多共性,构成了恐怖主义的基本特征.海运业的固有特性使得它更易遭受恐怖主义袭击.同时随着各国反恐力度的加大,恐怖分子在陆上的地盘已丧失殆尽,不得不将其“阵地”转向海上,对国际海运业的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今日海盗问题与海上恐怖分子的结合是骇人的,急待引起国际社会对相关问题海洋管制的新思索.

第三章评述了国际海洋法对海盗问题的法律规制.文章首先介绍了世界主要各国国内法对海盗行为的立法规定,但是否都定有“海盗罪”的条文从而对相关行为独立处罚,各国立法并不一致.英国“海盗行为法”及“*公约法”均为该国国会制定的关于海盗罪的单行法.美国法中也列有处罚海盗的相关条文.其它如法国法、俄罗斯刑法、加拿大刑法、西班牙刑法、韩国刑法,都有关于海盗罪的独立处罚条文.而在德日刑法中,仅有一般强盗罪及加重强盗罪的规定,并没有海盗罪的专条规定.

本章对国际海洋法中海盗问题经典案例研究涉及关于船内叛变的案例、关于为政治目的之船内叛变的案例、关于叛乱团体行为的案例、关于海盗行为管辖的案例、关于海盗行为地点的案例等方面.

本章重点对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盗行为的规定即该约第100至107条进行了逐字逐句的探讨,对其体现的内容、不足进行了细致的评析.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海盗行为的定义仍然采用1958年《公海公约》中关于海盗行为的定义.依该定义,海盗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海盗行为必须是以私人船舶或私人飞机为工具,海盗行为的动机必须基于私人目的,海盗行为必须对船舶、飞机或其上之人或财物所为,海盗行为必须在公海上或公海以外不属任何国家管辖范围的地区所犯,海盗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暴力、扣留或掠夺行为.在公约中,“制止海盗行为是各国的权利及责任”是一个长久被建立的观念,制止海盗行为乃国际法赋予各国的义务.《海洋法公约》赋予各国对国际法上的海盗行为有刑事立法管辖权、司法管辖权以及执行管辖权,亦将海盗行为置于普遍管辖原则之下.对于海盗及海盗船机的扣押与处罚问题,《海洋法公约》一方面虽然授权各国有权于公海上逮捕海盗,并依逮捕国的国内法审判、处罚,同时,为防止各国滥用此种权利,规定唯军舰、军机为执行逮捕海盗、海盗船机或其他赃物、船货的机关,可于公海上行使此权力.此外,公约中为促使执行拿捕者慎重行事,因此规定国家在海盗事件中,是负有相当责任的.而对于海盗船舶及赃物之所有权问题,仍为争议焦点.

本章还就与国际海洋法中海盗行为相似的行为给予评述.国际恐怖行动中的劫船、劫机行为,1988年《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中规定的危害海上的航行安全行为均与国际法上的海盗行为确有相似之处,但究竟它们是否可等量齐观,文中对其各自的特质予以对比.

第四章国际合作制止海盗与海盗行为中,首先提到了国际海洋法中的海盗问题与国际合作原则的关系.国际合作原则是指各国不问在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上有何差异,均有义务在国际关系的各个方面彼此合作.可见,从相关国际法律文件的规定分析,国际合作原则不仅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并有成为国家的一项国际义务的趋势.国际合作原则是现代国家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根本体现.顺应时代的发展,国际合作原则也不断得到了充实,国家之间的合作也较以往传统的国际合作呈现出新的特点.从国际合作原则本身来讲,既然国际合作是一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理论上讲,该原则也必然应适用于惩治海盗犯罪的实践中.更为重要的是,国际合作原则的适用,是惩治国际海盗罪行本身的要求.目前国际文件关于反海盗国际合作的规定也已经确立了“合作制止海盗”的原则,即各国应通力合作,承担打击海盗的义务.

接着,该章分析了合作制止海盗与海盗行为遇到的问题与应对.目前国际社会打击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海盗活动涉及水域广袤,执法有“真空”地带,毗邻贫困国家,合作打击困难,海盗活动隐秘,反盗行动复杂,恐怖势力勾结,攻击手段灵活等.目前,合作打击海盗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在联合国主导下依托各种国际组织进行,二是进行地区性合作,并由利益相关国和大国参与,在两种模式下都辅以行业的的努力.

本章在国际社会具体合作制止海盗与海盗行为的讨论中,阐述了联合国制止海盗与海盗行为的努力,国际海事组织制止海盗与海盗行为的努力以及国际海事局制止海盗与海盗行为的努力.航运业中船东船公司、船长船员均应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制止海盗与海盗行为,逐步减少船员、船舶和国际贸易面临的危险.

第五章讨论了中国对国际海盗犯罪的打击.文章首先指出了中国面临的海盗威胁,事实上,我国远洋运输日益成为海盗攻击目标,以海盗为首的海上犯罪对我国海上通道的安全威胁的严重性已日益显露,海盗已经对我国国家安全构成了明显的威胁.如何协作打击海盗,保护我国远洋安全已迫在眉睫.

目前国内打击海盗的对策主要是完善立法与加强实践两个方面.立法方面,虽然我国已经加入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应该承担公约规定的相应义务,但是由于我国刑法对海盗罪未有明确规定,导致实践适用过程中有着重重困难.为了解决这一实际问题,我们认为,将海盗罪在国内立法中加以明确化是必要的.具体而言,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刑法对海盗罪的立法模式,明确海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从而解决这一司法难题.实践方面,海盗行为作为犯罪行为,属*部管辖,具体管辖部门是*部下属的海上安全管理机构,国家海洋局的国家海洋监察队伍也是打击海盗行为的一支力量,交通部海事局则加强与国际海事组织的联系,此外在必要时应争取海军的协助.最近许多的案件,如M.V.Tenyu(天日号)案、M.V.Cheung Son(长胜号)案、M.V.MARINE FORTUNER(海的主人号)案等都表明,中国已经在认真考虑,逐步规范审理海盗案件的司法程序,整合现有打击力量,以有效打击海盗犯罪.

在区域合作方面,中国与相关国家密切合作,打击南海海盗.近年猖獗的南海海盗问题已引起各国自身和国际组织的重视,国际压力迫使区域内的国家个别或合作采取制止海盗行动,期望能有效遏阻海盗活动.全球合作框架在打击南海海盗方面的缺陷主要是:国际公约关于“海盗行为”的界定不明确、不协调,不利于有效预防、打击海盗行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并未全部参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有关反盗公约及IMO、IMB有关公约,海上安全国际公约不能全面满足每一个区域国家的利益需求,应多考虑区域合作的具体实施,切实维护维护南海地区的海上安全.为克服南海海盗问题带来的挑战,南海周边国家以及同本地区有利益关系的域外国家都试图通过建立相关合作机制,实现地区局势的稳定.总体来讲,南海地区打击海盗合作建设呈现一种“多层次

第二篇摘要范文:现代国际海洋法的实质及其给我们的启示

国际海洋法与国际法的其他分支之间存在横向的和纵向的两种交叉 ,其中横向交叉发生在海洋法和领土法、空间法之间.这三者的交叉是由海洋、陆地与地上空间的相联或相交决定的.海洋、陆地与地上空间自然存在的交叉反映到法律中来 ,一方面说明了人类的生存空间已经变得十分狭窄 ,同时也揭示了海洋法的实质 ,即对作为人类有限生存空间一部分的海洋的“控制、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这个“有限”不是海洋法中的海洋的固有特性 ,它是属于创造现代国际海洋法的那个时代的.空间有限性的突然降临提醒我们 ,当今中国人的法学思考中应当有空间观念、竞争观念、环境观念和资源观念等

第三篇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权研究

随着科学技术和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海洋权益争端正逐步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中,用法律方法来解决海洋争端是重要的方法之一,在以往的实践中,国际法院、常设仲裁法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立的一个专门性的国际司法机构,在近年来的实践中,对于某些海洋争端的解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至今没有接受该法庭的管辖,但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势必会利用该法庭来捍卫自己的海洋权益.因此,该法庭的管辖权以及我国将采用何种方式接受其管辖,是非常值得深入探讨研究的.

本文从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权的概念、特点和确立基础出发,通过对法庭管辖权确立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结合法庭处理的案件加以分析、评述,试图从中总结出海洋法法庭确立管辖权的一般规律.同时,对我国如何接受法庭的管辖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使我国更好地利用这一机构来解决海洋争端,维护海洋权益.本文除了导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章是对海洋法法庭管辖权的概述,阐述了海洋法法庭的形成历史和作用,对海洋法法庭管辖权的概念和特点作了总结,重点分析了法庭管辖权确立的基础.最后对研究法庭管辖权的价值进行了分析.

第二章对海洋法法庭管辖权确立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了分析.其中,管辖权确立的标准分为法庭的当事方和法庭管辖的争端事项,管辖权确立的程序包括主体、初步程序和初步反对程序.

第三章选取了海洋法法庭较新的四个案例(分别是“朱诺商人号”案、“大王子号”案、“MOX工厂”案、“缅甸和孟加拉国关于孟加拉湾海洋划界案”),对每个案例的由来、焦点问题以及法庭确立其管辖权的依据和理由进行了分析,并对案例作出评述.

第四章是对我国调整对待海洋法法庭管辖权立场的思考,从我国对法庭的保留出发,分析了该保留存在的问题及我国接受法庭管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我国接受法庭管辖的具体建议.

最后笔者通过结语对全文的观点进行归纳和总结.

第四篇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模板:对南海争端的国际海洋法分析

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产生以来,原已存在的南海争端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更趋复杂化,其原因主要是南海周边国家纷纷选择公约中某些条款,抢占南海岛礁,划分海域.根据海洋法公约有关法理内容,评析这些国家的海洋权利主张,不难看出这些国家所持依据和行为的荒谬绝伦.

第五篇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怎么写: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权研究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海洋划界、海洋资源等纠纷实质上是利益的纷争,但必须借助《海洋法公约》才能将这种利益主张正当化.试图抛开《海洋法公约》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几乎不可能成功.国际海洋法法庭是受理《海洋法公约》的解释和适用争端的机构之一,在实践中国际海洋法法庭运用其管辖权对《海洋法公约》第15部分“争端解决”的解释和适用取得了丰硕成果.现今中国海洋权益面临巨大挑战,深入研究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实践能为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海洋政策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借鉴.

根据《海洋法公约》以及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实践,从体系的角度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可以划分为管辖权的前置条件、管辖权的主要范围以及管辖权的限制和例外.管辖权的前置条件的基本思想是传统纠纷解决方式优先于《海洋法公约》的强制纠纷程序,同时也体现了对国家主权原则的尊重.管辖权的限制和例外的基本思想是涉及国家主权和主权权利的事项应该尊重国家的意愿.前置条件以及管辖权的限制和例外都表明了《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强制管辖权,只在于以和平方式解决纠纷而不是建立一个超越国家之上的司法机关.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实践主要围绕着这几部分展开抗辩.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前置条件以及临时措施和迅速释放船舶、船员程序的解释和适用上取得了丰硕成果.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权来维护本国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临时措施程序中,国际海洋法法庭成为依照《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组成的临时仲裁法庭的前置程序,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判决对仲裁法庭具有重大借鉴意义.借鉴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实践,中国和菲律宾都签字的《南海各方行动宣言》在性质上属于《海洋法公约》第281条规定的“自行选择的协议”,依据该协议可以提出前置条件的抗辩,排除《海洋法公约》的适用,临时仲裁法庭对该案无管辖权.

总之,法律是权利主张正当化的根据,我国只有一方面增强自己的实力,另一方面积极运用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实践,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六篇摘要范文:国际海洋法争端解决机制对钓鱼岛争端的影响

钓鱼岛争端并不仅仅在于岛屿本身的归属,还涉及到在中日海域划界中的地位,以及周围地区的资源开采等方面的问题.当海洋法争端升级时,国家应先寻求政治手段缓和局势,同时积极研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置的争端解决机制,采取行动,以防止自己在公约的框架内处于不利境地.所以,分析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总结各缔约国对该机制的态度,以及国家之间过去和现在解决不同类型的海洋法争端所用的方法,会对我国解决钓鱼岛争端及进行海域划界提供借鉴.


https://www.mbalunwen.net/kejidaquan/61926.html

第七篇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范文:国际海洋法仲裁法庭对菲律宾诉中国案的管辖权问题研究

2013年初菲律宾将中菲南海争端提交国际海洋法仲裁法庭请求仲裁,是迄今南海争端国",状告",中国的第一案.菲律宾的诉求属于中国的声明所排除的",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的事项,且其诉求具有诸多方面的不可受理性,菲律宾也未在诉前履行",交换意见",和",用争端各方选择的任何和平方法解决争端",的义务,仲裁法庭的组成程序也存在瑕疵.中国可采取对仲裁法庭设立的程序提出异议、提出初步反对的意见、向仲裁法庭提供证据支持、坚持用谈判方式解决争端等应对措施.

第八篇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格式:国际海洋法发展的一些重要动向

本文根据重要国际海洋法平台的实践,研究了国际海洋法发展的一些重要动向.当前海洋事务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发展健全,国际海底区域、公海渔业、海洋环境保护、外大陆架方面的法律规则进一步细化和发展,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全球海洋环境评估、打击海盗以及航行自由等领域,正在酝酿产生新的规则或海洋事务管理机制等.上述动向反映出全球海洋治理正逐步揭开面纱,各国在海上的活动将一步步走向依法有序.

第九篇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国际海洋法法庭在临时措施案件中所遇到的主要问题——兼析国际法院的临时措施

国际海洋法法庭是解决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释或适用争端的主要司法机关之一.临时措施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一项非常重要制度.自国际海洋法法庭成立以来,其已受理了15起案件,其中,临时措施方面的案件4起.本文主要分析国际海洋法法庭在临时措施案件中所遇到的主要问题.

第十篇摘要范文:国际海洋法视野中的南海争端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诞生之前,南海争端的重点是对岛屿的争夺以及对其主权的确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诞生后,南海争端主要表现为海洋权益的争端.由于海洋法公约存在不足,一些周边国家借此曲解公约,大肆瓜分南海海域,并以此来谋求对南海各岛屿的占领.但海洋法公约同时也为解决南海争端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框架,以《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相关国际法为基础,通过各国友好、和平协商,才是解决南海争端的最好途径.

这是一篇与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摘要范文资料.

国际海洋法引用文献:

[1] 国际海洋法方向论文题目 国际海洋法毕业论文题目如何定
[2] 热门国际海洋法论文参考文献 国际海洋法核心期刊参考文献有哪些
[3] 国际海洋法论文大纲 国际海洋法论文框架如何写
《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怎么写 国际海洋法论文摘要范文参考》word下载【免费】
国际海洋法相关论文范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