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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论文翻译广西

主题:室内设计毕业论文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4-15

简介:适合毕业设计论文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毕业设计论文论文范文

室内设计毕业论文论文

目录

  1. 室内设计毕业论文:塑料模具毕业设计论文设计动画侧向冲孔模具结构分解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2017年11月修订)

   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检查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是进行工程技术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教学阶段,也是检验培养质量的重要方面.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对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工程意识,开拓创新能力,社会经济文化观念都具有重要作用.为适应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规范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修订本办法.

   指导思想

   第一条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和锻炼大学生综合运用大学课程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分析,解决本专业工程和科研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使毕业生初步达到能独立工作,能够检索资料,阅读中外文献,并初步具备综合分析,计算,设计,实验研究,模拟训练,数据处理,语言表达,思辩的能力.

   第三条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提高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思想品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大学生积极为祖国建设服务的思想,树立正确的科学研究观点和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第四条 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按照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确定,围绕本专业,学科选择有一定理论与实用价值的题目.

   第五条 选题尽可能与科研,生产和实验室建设相结合,在满足教学的前提下,力求实践性,科学性和社会性.选题不得与往届重复,题目类型可多样.

   第六条 文科类专业学生应依据专业特点,尽量从经济,管理,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进行选题.选题要有针对性,使学生有具体工作内容,避免过空过大.

   航海类专业学生应结合所在船舶的实际做专题毕业设计(论文).

   第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应坚持每人一题,各院(系)提供给学生选择的题目量至少应为学生数的110%.对于大而难的题目在经过教学系(教研室)讨论,提交院(系)批准后,指导教师可将其分解成若干个子题目落实到单个学生作为题目.

   第八条 非航海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在每年11月底前确定,航海类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应在上船后1个月内确定.

   第九条 各专业可将水平较高的题目列为重点题目,重点题目应交前7个学期论文范文兼优的学生完成.对于工程设计,软件设计,科学实验类的重点题目,必须结合科研生产实际并要有实用价值,重点题目须达到本学科研究领域较先进水平.

   第十条 指导教师拟定题目后,交由教学系(教研室)审查.通过后,由教学系(教研室)主任签字,备案.

   第三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

   第十一条 各院(系)要组织人员定期进行统一抽查,复查,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质量,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学校将组织部分教师对当年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样质量分析,质量分析结果作为当年对各院(系)教学工作评估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 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情况,督促学生按要求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十四条 教学系(教研室)组织选题报告会,指导学生做好选题工作.报告会内容包括:

   1.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性和有关要求;

   2.如何做到选题科学,方案设计合理,文献使用正确;

   3.如何充分使用实验室,企事业单位等的条件.

   第十五条 院(系)组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时每个学生要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对课题内容与要求的深入研究情况,有关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情况,提交的已查阅的参考文献,已获得的实验数据,应完成部分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等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内容与题目是否一致,设计(论文)基本观点是否正确;

   2.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工作量是否饱满,所遇到的困难能否克服;

   3.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表现;

   4.教师的指导工作情况.

   中期检查要形成中期检查报告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六条 结题验收在实验或设计完成后,答辩前3周完成,由教学系(教研室)组织指导教师和有关老师实施检查,检查要点包括: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观点是否正确;

   2.实验数据是否完备,可靠;

   3.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完成全部工作;

   4.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情况.

   第十七条 院(系)对结题验收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须组织预答辩.教学系(教研室)具体负责实施预答辩.预答辩时间在正式答辩前2周完成.预答辩内容主要针对结题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并做好预答辩记录.

   第四章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第十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理论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公式推导正确,能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知识和技能用于毕业设计(论文)中.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对工程技术实际,社会经济文化和经营管理等问题的分析,设计能力,设计(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与建议在理论与实际应用中有一定意义.

   第十九条 各专业可根据培养目标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技术要求.

   第二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应独立装订成册,格式要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不得自行设计,内容包括:

   1.封面(题目,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

   2.中,英文内容摘 要;

   3.正文目录(含页码);

   4.正文(计算说明书,图纸,文献综述,研究论文等);

   5.列出参考文献或资料;

   6.附录或后记.

   第二十一条 内容摘 要是设计(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包括:课题来源,主要设计,实验方法,本人完成的成果.要求字数在500汉字左右,并译成英文.

   第二十二条 院(系)根据专业特点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不得少于15000字(包括图表);文科类毕业设计(论文)字数不得少于8000字(包括图表);航海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包括图表);达不到规定字数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不能评为良好以上成绩.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应统一用标准A4纸打印成文,电子文档拷贝送至教学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图纸应使用计算机绘制.图纸尺寸标注应符合国家标准.完成图应按规定叠好.所有曲线,图表,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图等不得徒手画,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工程要求绘制.

   第二十五条 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所检索的文献资料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起作用.参考文献按序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年份列出;书按序号,作者姓名,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顺序列出.

   第二十六条 涉及计算机程序设计,工程设计的论文,原程序及工程图纸等要作为附录.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至少翻译一篇外文文献,否则不允许参加答辩.外文应不少于20000印刷字符,译文不少于5000汉字.原文和译文应与毕业论文一起存档.

   1.外文文献内容必须与题目(或专业内容)有关,且是近5年内正式出版的外文期刊,由指导教师在下达任务书时指定;

   2.外文原文复印成标准A4纸大小,译文用标准A4纸打印成文;

   3.将原文同译文统一印成A4纸规格装订于论文之后,译文的基本格式与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格式相同,要求有页眉,页脚等.原文在前,译文在后.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第二十九条 教务处负责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按照学校规定将毕业实习及答辩经费下拨到各教学单位.

   第三十条 院(系)主管院长(主任)领导组织本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此项工作担负着领导,组织,检查,监督的职责,并负责本院(系)学生毕业实习经费的使用管理.

   第三十一条 院(系)在学生实习(调研)期间负责组织学生实习(调研),确定实习(调研)场所,监督检查实习(调研)质量与效果.

   第三十二条 院(系)制定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标准,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由主管院长(系主任)在学生成绩单上签字核准.

   第六章 指导教师

   第三十三条 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研究能力,学风严谨,责任心强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首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必须与有曾参加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教师共同组成指导小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确定后一般不能变动.

   第三十四条 毕业设计期间,指导教师要严格控制出差次数,确因工作必须出差,2周内假,需经主管院长(主任)批准,超过2周报教务处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同时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第三十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对院(系)负责,其具体任务是:

   1.提出毕业设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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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题目并送教学系(教研室)审查;

   2.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的计划,分阶段要求及检查方法;

   3.指导毕业生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具体设计;

   4.严格掌握毕业生的设计(论文)过程并对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答疑;

   5.审查毕业生的答辩提纲和所有答辩材料,向答辩委员会提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参考意见;

   6.做好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提出质量分析意见.

   第三十六条 指导教师要针对选题的内容与要求应掌握的有关资料和文献,并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学生解决设计(论文)中的难点,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十七条 指导教师要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计划.指导计划的内容包括:题目,基本内容,毕业实习(调研),图纸,实验,计算,微机操作,外语训练的具体规定与要求以及设计(论文)的步骤,参考资料等.

   第三十八条 对毕业实习(调研)由指导教师带领学生进行的,指导教师要带领学生到现场实习,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按计划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实践,学习掌握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及专业理论知识,努力完成实习任务.指导教师要在实习(调研)中注意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虚心求学,严谨认真,团结合作的作风.

   第三十九条 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设计(论文)仔细审阅.指导教师评语要从设计(论文)的选题,内容,论点,论据,结论,实验数据的可靠性,方法的运用,工作量,图件的质量,科学态度,外文资料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予以评述,对设计(论文)提出全面评价意见.

   第七章 学生要求

   第四十条 学生应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1.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

   3.遵守纪律,保证出勤,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缺席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评分降低10分.累计缺席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的1/4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拷贝别人的工作内容.否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6.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文档及其它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

   7.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8.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第八章 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第四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院(系)组织实施.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将审查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复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工作于每年3月和9月进行.

   第四十二条 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条件:

   1.学生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除毕业设计(论文)外),并全部获得学分;

   2.学生的必修,限选课程不及格学分不超过毕业前补考资格规定学分;

   3.已确定延学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四十三条 拟提前毕业学生随当年毕业生同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资格审查见第四十二条.

   第九章 毕业答辩

   第四十四条 毕业答辩由院(系)答辩委员会组织进行.院(系)毕业答辩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组成,毕业答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委员若干,秘书l人,并视答辩工作情况及各专业学生数的多少,委员会可设立若干个分别由3-5人组成的答辩小组.院(系)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系主任)或副院长(系副主任)担任,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组成人员由院(系)审批,公示,报学校备案.确因需要,院(系)可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或答辩小组成员),由主管院长(系主任)批准.

   第四十五条 毕业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1.主持审查参加毕业答辩学生的资格;

   2.领导本院(系)毕业答辩工作,审核,评定本学院(系)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3.审核答辩小组名单;

   4.解决答辩中有争议的问题或其他有关问题.

   第四十六条 答辩小组的职责:

   1.具体组织答辩工作;

   2.评定学生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

   3.研究解决答辩中的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毕业答辩委员会秘书职责:

   1.负责制定学生答辩程序;

   2.整理会议的记录和学生的研究专题,操作卡,毕业论文,并送院(系)办公室保存;

   3.向院(系)报告答辩成绩;

   4.督促有关方面执行委员会的决议;

   5.接待有关单位人员.

   第四十八条 每个学生答辩时间10-15分钟,答辩时要出示有关的全部资料.然后由答辩小组教师对学生进行提问,或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或实习报告)中的关键问题或教学大纲范围内的问题进行质询.

   第四十九条 非航海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参加答辩.航海类专业根据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情况,确定返校答辩学生,其他学生只寄回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资料.答辩的内容一般以设计(论文)内容为主,也可涉及与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有关的其他专业知识.

   第十章 成绩评定

   第五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要明确标准,严格把关.各院(系)根据本办法,结合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评分细则.

   第五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构成由实践环节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志成绩,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评阅人给出的成绩和毕业答辩成绩等部分构成,各项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依据:

   1.完成任务情况;

   2.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生做出的实际成果;

   4.实验,测试,计算,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书写格式标准化,图纸,表格,插图规范准确;

   6.科学作风;

   7.答辩中回答提问情况;

   8.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志情况;

   9.毕业实习或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表现(包括出勤,纪律,协作精神等).

   第五十三条 学生做完的毕业设计(论文)一经指导教师正式写出评语并签名后,不得再做任何修改或补充,即送评阅人审阅,评阅人原则上由校内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评阅人审阅后应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无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评语的设计(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第五十四条 学生答辩结束后,先由答辩小组给出综合评定成绩,综合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交院(系)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并由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字后即为最终成绩,由各院(系)教学办登录.

   第五十五条 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比例:优秀不超过20%;良好和中等占70%左右;及格及不及格合计占10%左右.对于没有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有弄虚作假,抄袭行为者,应给予"不及格"成绩.不及格者需补做毕业设计(论文).

   第五十六条 毕业答辩成绩评定的原则:

   优秀:

   1.能够正确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有关技术资料和实测数据,独立地分析,论证,计算完成规定的专题研究任务,论点正确,论据充分,对某一方面有一定的见解,或者对生产实际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计算正确,文理通顺;

   3.在答辩过程中,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良好:

   1.基本上能够正确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有关技术资料和实测数据,独立地分析,论证计算,完成规定的专题研究任务,主要论点正确,论据比较充分,但尚不够全面.在完成专题研究任务中,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计算基本正确,文理通顺;

   3.在答辩过程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但不够全面,或有不明之处.

   中等:

   1.一般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有关技术资料和实测数据,完成规定的专题研究任务,主要论点基本正确,论据比较充分,但在某些非主要问题上有错误,在完成专题研究任务中,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2.计算一般,文理尚顺;

   3.在答辩过程中,看法基本正确,但思考不够敏捷,回答问题不够清晰.

   及格:

   1.尚能运用所学知识,有关资料和实测数据,一般能完成规定的专题研究任务,有一定的分析,计算能力,但在一些非主要问题上错误较多;

   2.计算尚可,文理不够通顺;

   3.在答辩过程中,对某些问题,经启发后才能回答,或者对某些非主要问题不能回答.

   不及格:

   1.不能运用所学知识,有关技术资料和实测数据,完成规定的任务,在主要问题上有错误;

   2.在答辩过程中,不能正确解释专题中的基本论点,缺乏基本知识.

   第五十七条 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生应在每年的11月上旬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同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2个月将毕业设计送交院(系),由指导教师审查评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一般应与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一起进行.

   第五十八条 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论文范文由毕业生本人自理.

   第十一章 总结

   第五十九条 毕业答辩工作结束后,按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专题总结,报送教务处.

   总结内容包括:

   1.毕业实习(调研)的基本情况和对完成情况的评价;

   2.设计(论文)的选题情况及其分析,对下届选题的建议;

   3.对学生学习质量的估计,向校提出学生质量分析报告,以及对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在理论教学和计算,分析,专题研究方面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4.其他在工作上应注意的事项和改进意见.

   第六十条 答辩委员会推选校级优秀论文,拟推评的校级优秀论文形成3000-5000字的论文摘 要.

   第六十一条 学校对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颁发《大连海事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荣誉证书,对该生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校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在年终考核,职称评定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在每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院(系)负责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存查.存档的资料有:毕业设计(论文)正本及相关的图纸附件,任务通知书,指导教师检查与答疑记录,指导教师意见书,评阅人评阅书,毕业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志等.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大连海事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答辩管理办法》(连海大教字〔2002〕472号)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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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该文是关于毕业设计论文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室内设计毕业论文引用文献:

[1] 室内设计毕业方向论文选题 室内设计毕业论文题目怎样定
[2] 室内设计毕业学位论文参考文献 室内设计毕业参考文献怎么写
[3] 室内设计毕业论文提纲样本大全 室内设计毕业论文框架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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