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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实务,建筑工程水电资料2021年

主题:发包论文范文承包人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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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发包人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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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发包论文范文承包人:36、承包工程中承包人雇佣的工人受伤该由谁承担工伤责任?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全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 一 卷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 总则 ................................ 10

   2. 招标文件...............................12

   3. 投标文件............................... 12

   4. 投标................................. 14

   5. 开标................................. 15

   6. 评标................................. 16

   7. 合同授予............................... 16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7

   9. 纪律和监督.............................. 17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

   第二章 评标办法............................... 22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27

   1. 一般约定............................... 27

   2. 发包人义务.............................. 30

   3. 监理人................................ 31

   4. 承包人................................ 32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35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36

   7. 交通运输...............................37

   8. 测量放线............................... 37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 38

   10. 进度计划.............................. 40

   11. 开工和竣工 .............................41

   12. 暂停施工...............................43

   13. 工程质量...............................44

   14. 试验和检验..............................45

   15. 变更.................................46

   16. 论文范文调整.............................. 48

   17. 计量与支付..............................49

   18. 竣工验收...............................53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55

   20. 保险.................................56

   21. 不可抗力.............................. 57

   22. 违约.................................58

   23. 索赔.................................60

   24. 争议的解决............................. 6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63

   合同附件格式.......................... 68

   合同协议书..............................69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62

   第 二 卷

   第五章 图 纸............................... 69

   第 三 卷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2

   第 四 卷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9

   目 录 ................................ 82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6

   二,法定代表人论文范文明.......................... 78

   二,授权委托书.............................. 79

   三,投标保证金进账单............................80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3

   五,项目管理机构..............................89

   六,资格审查资料..............................91

   七,原件的复印件..............................96

   八,其它材料................................97

   第 一 卷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全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1.3 招标*机构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全南县大吉山镇 1.1.6 现场管理机构 全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1.7 设计人 1.1.8 监理人 1.1.9 代建机构 / 1.2.1 资金来源 论文范文及地方配套 1.2.2 出资比例 政府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陂渠系,山塘,机耕道 1.3.2 计划工期 总工期:9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8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7年3月30日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未被取消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或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还须取得水利厅颁发的培训上岗证或名单已在水利厅网站公布省内非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省水利厅《信用档案》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1.10.3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函及修改补充,将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07973G.)上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12 月 12 日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7 年 12 月 13 日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内容为准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必须从基本账户保证金南县农村信用社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近5年(200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肆 份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分别胶装成册,编制目录,页码. 4.1.2 封套上写明 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封套格式.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全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全南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开标程序 1,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西省水利工程专家库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论文范文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份数:U盘壹份

   格式:电子版表格为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3格式,盘中内容应包括 10.3 原件 √ 提交

   □不提交 10.4 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 份数: / 10.5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出示论文范文.开标会上将现场查验投标人代表人论文范文明材料原件,若投标人的代表人未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论文范文明材料的,按无效标处理. 中标人须支付论文范文 本工程招标*费及交易综合服务费(中标价的千分之一)由中标人支付,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该部分论文范文.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一次性向招标*机构缴纳招标*费. 1,本工程贯彻执行"双公示"制.

   2,若招标文件中其它条款与本附表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附表中各款为准.

   3,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仅能中一个标段.开启顺序:按1至2的自然段顺序开启,若已在先开标段中标,则后开标段的投标文件只参与开启和评审,不参加排序.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论文范文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论文范文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论文范文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论文范文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论文范文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论文范文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论文范文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人在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等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3年财务状况"应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论文范文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5.3 "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字确认.

   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4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

   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地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公章);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是否在场;

   (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合同授予

   本节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论文范文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为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纪律和监督

   本节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诉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

   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由其它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9.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投标人单位为其*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9.2.3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论文范文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节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0.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及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 原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投标文件格式中"原件的复印件"所列清单提交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 .

   10.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

   10.5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派有效代表出席开标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附件一:

   中标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____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_________________元.

   工 期:_______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标准.

   项目经理:_________(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_ __日内到_____________(详细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7.3条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 _年__月__日

   附件二:

   中标结果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于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确定___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 _年_ _月_ _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择为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二,评标方法

   采用公开控制价报价评分法.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委专家从江西省水利工程专家库(赣州分库)随机抽取.本次招标,只对各标段开标会现场唱标报价(即未修正报价,下同)得分排序前9家(含第9家)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计算方法见评分标准,第9家有得分相同时并列进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最终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以及本次招标的中标原则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候选人为中标第一排序人,依次类推."当得分相同时,有类似工程经验者优先(特指近三年承担过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当均有类似工程经验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类似工程经验都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顺位."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造师注册证书 [或临时执业证书,临时建造师还须取得江西省水利厅颁发的培训上岗证或名单已在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必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必须为中级及以上职称);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其论文范文;

   (5)外省进赣及省内非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省水利厅*《信用档案》

   报价得分为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100分).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投标人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已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其论文范文视为已分摊在其他项目中.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C为评标基准价,C等于(A+B-2G)÷2×K+G.

   A为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控制价(投标截止日5天前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为0.90(A-G)+G~0.98(A-G)+G【含本数金额(四舍五入精确到分),下同】,超出该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报价,该投标人投标报价计零分.

   B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值按开标现场公布的所有投标人唱标报价计算,开标会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报价不进入B值计算.

   G为固定报价,暂定金额和备用金总和.招标人在标底控制价中设定的每项固定报价,暂定金额和备用金不允许调整,否则每项固定报价,暂定金额和备用金按每误差1%扣除投标人报价部分分值3分(采用直线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按招标文件中相对应的金额恢复,且按恢复后的金额进入复核报价.

   K为合理低价期望值.K值为0.950,0.955,0.960,0.965,0.970,0.975,0.980七个数之一.开标前先由招标人代表抽取一个投标人序号(按开标会现场签到顺序排列),再由对应序号的投标人代表抽取各标段K值.

   2,复核报价的计算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投标人报价时,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逐项复核称为报价的复核计算(以下简称复核报价).若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委员会复核报价不一致时,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修正为复核报价,并按复核报价参与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但该投标人的复核报价与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差的绝对值之和除以评标基准价,按每误差1%扣除投标人报价部分分值3分(采用直线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

   (1)复核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比等于1时,该报价得满分100分;

   (2)复核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比大于l时,每高l%扣5分,直到扣完报价得分为止;

   (3)复核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比小于1时,每低l%扣2分,直到扣完该报价得分为止.

   报价得分计算采用直线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若按投标人复核报价计算报价得分高于按投标人未修正报价计算得分时,则仍按投标人未修正报价计算得分(即两者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小值).

   4,控制单价分值计算

   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主要单价均应在相应主要控制单价的0.90~0.98倍值范围内(含本数,本数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否则在投标人报价得分中每一项扣0.5分.

   5,投标报价电子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份已报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以下简称电子文件),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件或提供的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的(复核报价的计算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或提供的电子文件无法确认的(经评标现场监管人员确认),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则在其投标报价分中扣除1.0分.

   6,其他

   招标文件中凡与本评标办法不一致的或相抵触的,以本评标办法为准.本评标办法由招标论文范文招标*机构负责解释.

   四,有关说明

   1,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作废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准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或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论文范文)与本人居民论文范文原件的;

   (3)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需投标人签字,加盖公章处而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4)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投标论文范文或投标人提供的已报价工程量清单有重大失误和矛盾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含施工准备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不能承诺押证上岗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4,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5,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应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和工程量乘积之和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单价必须取小数点后两位进入工程量清单中进行计算.

   五,招标文件中凡与本评标办法不一致的或相抵触的,以本评标办法为准.本评标办法由招标论文范文招标*机构负责解释.

  

  

   附件一: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等

   等

   等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函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文件澄清函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等

   2.等

   等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合同当事论文范文人员

   1.1.2.3 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5 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8 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

   1.1.3.9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10 永久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1 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 11.1 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 11.1 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11.3款,第 11.4 款和第 11.6 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19.2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包括根据第 19.3 款约定所作的延长.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论文范文和论文范文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论文范文: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论文范文: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论文范文,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论文范文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7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 17.4.1 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发包论文范文承包人:36、承包工程中承包人雇佣的工人受伤该由谁承担工伤责任? r>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论文范文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11.3 款的约定*.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监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给承包人.

   1.6.3 图纸的修改

   设计人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时,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的技术条款)的约定编制一份承包人实施计划提交监理批准后执行.

   1.6.4 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1.6.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监理论文范文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项,第1.6.2项,第1.6.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第 1.7.1 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签收手续.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送达地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7.3 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拒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1.8 转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化石,文物

   1.10.1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论文范文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论文范文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1.10.2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 专利技术

   1.11.1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1.11.2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11.3 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论文范文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1.11.4 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的,发包人应*相应的使用手续,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约定的条件使用,并承担使用专利技术的相关试验工作,所需论文范文由发包人承担.

   1.12 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1.12.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论文范文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2 发包人义务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 11.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3.1 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14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场地范围图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图应标明场地范围内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的范围和界限,以及指明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施工场地布置的范围和界限及有关资料.

   2.3.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图纸和报告,以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的等施工场地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论文范文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论文范文和批件.

   2.5 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总结:本文关于承包人发包人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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