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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农业和农业科技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3-13

农业和农业科技论文范文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科技创新地方立法保护探析》

本文是关于农业和农业科技论文如何怎么撰写和科技创新类在职研究生论文范文.

摘 要从立法的层面保护农业科技创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发农业科技创新的动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战略支撑.本文分析了农业科技创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的法律制度,提出一些立法建议,以期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地方立法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业科技创新;地方立法

中图分类号D92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20)02-0225-03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bstractTo a certain extent,protecting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from a legislative level and improving the socialist legal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an stimulate the impetus for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provide strategic support for rural revitalization.This paper analyz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and drew lessons from foreign legal systems,put forward some legislative suggestions, in order to establish a perfect local legislation system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and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Key wordsrural revitalization;innovation i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local legislation

“三农”问题一直是国事之重,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十九大明确表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关注乡村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成为新时代对于乡村建设的新要求.2018年党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早在2013年,总书记就指出实现农业现代化关键在于科技创新.在此背景下,农业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将成为乡村振兴的推进器与新的发展模式,而地方政府关于农业科技创新的地方立法保护也应提上议事日程.

1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科技创新地方立法的重要性

1.1农业科技创新是地方立法新领域

2018年1月2日,《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正式出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同年9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部分进行了重点发展规划,凸显了农业科技创新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作用.

同志强调,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中要解决好农业科技创新问题[1].创新是一个民族源源不断的动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经济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的力量,以农业科技创新带动乡村振兴的发展.十八大以来,我国致力于推动科技和制度的创新,加强农业侧结构改革,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

据2018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高峰论坛数据显示: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2012年的53.5%提高到2017年的57.5%.同时,数据也显示,2017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达13.6万家,其中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仅占6.3%.2017年农业十大标志性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均为院校,农业企业研发能力明显不足.2016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营收25.7万亿元,其中涉农高新技术企业营收仅占5.6%.全国5 000多家新三板上市企业中仅有农业企业282家,占比不足6%[2].

由上述数据可看出,总体上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有所上升,但是农业农村的科技创新占比较低,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整体水平还亟待提高,整个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这极大地影响了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发展,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走中国特色现代化农业道路,要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农业现代化是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的过程[1].因此,振兴农村产业,补齐农业发展短板,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能力,这就要求地方立法应该高度关注这一领域与趨势.农业部2018年12月召开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强调地方政府要落实《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地方政府对于农业科技创新立法与执法工作变得尤为突出.

1.2农业科技创新地方立法是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的客观要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新征程.十九大报告中再次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这个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3].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贯彻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十六字方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首先要科学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捍卫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完善宪法监督机制,同时自上而下,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等下位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最基本的法治遵循.

在改革开放40年中,地方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发展历程.地方立法遵循向国家立法看齐,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与实践同发展的基本导向,根据本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地方治理的能动性,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拥有立法权的地方立法机构科学立法、立法、依法立法,针对性、实效性地制定了逾1.2万件地方性法规,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在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

法律手段具有强制性、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公开性等特点,对主体保障的作用和力度是其他行政、经济手段无法替代的.2018年,党围绕大局,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科技创新则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在支撑力,因而从法律层面保障农业科技创新则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求.法律可以通过调整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为农业科技进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从而更好地促进农业科技发展.

地方性法规相对于一般性法律、行政规章而言,更具有地方特色,从而有更强的针对性,能够更有效地解决地方性社会经濟事务.同时,地方性法规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率先对地方性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取得成效后可以对制定一般性法律从而扩大至全国适用具有探索性意义.

2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科技创新地方立法现状

2.1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1农业科技创新立法现状.自 2003 年以来,一号文件全部是关于“三农”问题,2019年《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培育一批农业战略科技创新力量,推动生物种业、重型农机、智慧农业、绿色投入品等领域自主创新[4].可以说,农业科技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从法律层面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法律保障,可以有效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实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高度重视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先后出台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刚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

在法律法规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农业科技立法方面的文件,涉及农业科技方面的规定现存在于农业法和科技法条款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技术普及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

2.1.2农业科技创新立法存在的问题.一是农业科技创新立法欠缺,只存在于我国农业法或者科技法中,没有专门的法律性文件,而且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法律规定尚属空白;二是很多关于农业科技的法律法规是原则性纲领性规定,在实际情况中缺乏可操作性,对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也缺乏具体的解决方案,可执行性不高,对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立法应加强现实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三是现行法律存在很大的滞后性,当今社会发展迅速,而法律具有稳定性特点,使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滞后性,社会上出现的新问题无法通过现行的法律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我国农业法于1993年制定,在2012年经过修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科技进步正在深深影响着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的变革,只有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依靠农业科技创新的驱动,提升农业质量效益,才能增强国际农业竞争力.因此,应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农业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填补空白,更好地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志强调:“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和欠发达地区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5].

2.2国外关于农业科技创新立法启示

在综合国力较量中,“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已成为国际共识.在农业科技方面,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国家对于农业科技创新法律体系的建立也极其重视,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农业科技法律体系,从法律层面保障本国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从而在推动本国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同时也保持了在国际竞争中相当大的优势.

2.2.1美国农业科技创新立法启示.美国是全球农业科技发展先进的国家,从20世纪80年始,在联邦政府的推动下,建立了涵盖农业教育、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推广等一系列农业科技法律体系,为本国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转化率等方面提供了稳定的法律制度保障.一是 《莫里尔法》《哈奇法案》《史密斯-利弗法》形成“三足鼎立”的格局,将美国农业科研、农业科技教育、科技创新成果推广相结合,形成以政府为基础、州立大学为主的科研、教育、农科推广综合体系.二是《斯蒂文森-怀德勒技术创新法》《贝赫-多尔法案》《国家合作研究法案》《联邦技术转移法》《国家技术转移促进法》建立了国内大学、企业、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形成了公私机构联合的开发研究合作平台.三是《拜杜法案》后经修改被纳入《专利法》中,通过法定条款和配套的实施机制,为政府、科研机构、产业界搭建链接,共同致力于政府资助研发成果的商业运营,使私人部门可以获得联邦资助科研成果的专利权,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四是制定《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修正案》《美国教育法》极大地强化了政府对农业技术职业教育的干预,对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美国的农业科技创新法律体系中,可以借鉴的内容如下.一是在信息科技革命的大背景下,我国农业发展方式也在发生转变,农民的职业形式及增收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新型职业农民悄然兴起.因此,对于新型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可以借鉴美国的法律制度,制定适合我国的保障农民权益的法律法规.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的联系,通过法律的形式界定利益分配,从而激励农业科技创新的研发与科技成果的转化.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保护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利益,增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积极性,预防知识产权纠纷.

2.2.2以色列农业科技创新立法启示.以色列地处中东,土地贫瘠,水资源匮乏,但是,以色列通过农业科技创新的推动力,使本国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典范,在法律方面以色列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来保护农业科技创新.一是虽然以色列水资源匮乏,但以色列政府出台了关于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法》,成功使农民利用农业科技的力量将节水农业与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走出一条以色列特色的水资源节约可持续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二是制定《义务教育法》,规定,以色列18岁青少年均为免费教育,5~16岁孩子必须接受免费义务教育.三是制定《鼓励投资法案》,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置农业领域内的投资项目,以吸引市场对农业科技研发进行投资,带动农业科技的研发.

通过农业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到20世纪80年代,以色列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96%[6],极大地促进了以色列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这对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立法的启示表现在:通过“一带一路”倡导,出台相应政策加强与以色列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从法律层面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制度,加大对农业科研机构的各项支持,利用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利用强度,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7].

3农业科技创新地方立法构建路径

3.1指导思想

3.1.1堅持中国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新时代,在立法的过程中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导向,党的领导贯彻立法的整个过程,增强“四个意识”.

3.1.2坚持人体地位.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解决的是农业、农村、农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因此,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必须坚持一切为了农民,以保障农民的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农民真正拥有幸福感和获得感.

3.1.3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就国家和社会治理而言,法治和德治是不可或缺的2种手段,特别是某些农村地区,仅仅依靠法治强制力和威慑力成效不高,应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运用道德的约束力调整农村、农民的社会关系.

3.1.4坚持从地方实际出发.“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是由一个国家或地区具体实际决定的.地方立法应坚持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当地实际问题,才能正确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3.2立法原则

3.2.1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对于上位法而言,地方性立法有细化、斜街、延伸及具有地方特色的特点,在某些方面具有先期探索的内容.因此,在宪法法律基本原则指导下,各地方立法机关应结合自身农业、农村实际,灵活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法律法规内容,以促进本地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

3.2.2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原则.任何地方性立法均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必须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因此,在立法的权限范围内,地方性立法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制定农业科技创新地方立法不得与上位法如《农业法》《科技法》及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3.2.3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法律法规的作用是调整社会关系,协调利益分配,保障权利的更好实现和义务的更好履行.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中,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法治的精神始终在“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虽有法律条文但不能有效地实际操作,将成为一纸空文,也将失去其法治的意义.因此,在制定农业科技创新法律过程中,应坚持实际问题为导向,具有切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3立法构想

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明确提出: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包括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依据地方性立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的前提下,借鉴国外农业科技创新立法的实践,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地方立法路径.

3.3.1以市场为导向,立法确立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权益分配关系.在现代化国际竞争中,资源的分配仍然遵循以市场导向为主,以政府调控为辅的规律,农业、农村的发展亦是如此.在现代农业发展中,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农民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最大程度地调动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能动性,才能有效保证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们奋斗的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8].因此,从法律层面调控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农民之间的利益分配,能够极大地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研发与科技成果的转化.

3.3.2遵循不抵触原则,完善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障立法.在全球互联网信息一体化的背景下,科技创新成果本质上是一种知识或者技术信息,这种知识或者信息若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就很容易遭到侵犯,从而使科技创新的主体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显著降低科技创新主体研发的积极性.在发展农业科技创新的过程中,需完善相应的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立法,通过鼓励科学发明创造,保护其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调动科研人员的科研创新活动积极性,促进科技创新和农业经济的发展.

3.3.3加强基础性教育,转变思想观念,建立一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从美国和以色列现代农业发展的历程上看,始终坚持“科教兴国”,保障国民的基础性教育是国家持久发展的根本性方略.在科技革命的影响下,我国农民队伍已经发生了变化,新型职业农民脱颖而出,成为发展农业建设农村的新型主力军.

人才资源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这就需要一批有知识、有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扎根农村、深耕现代农业.据统计,目前全国新型职业农民逾1 500万人,68.79%的新型职业农民对周边农户起到引导带动作用,平均每个新型职业农民可带动30户农民.因此,在建设乡村振兴战略中,必须重视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及其可持续发展.要建立这样一支队伍,出台符合地方人才扶持、支持与激励制度的地方法规,是解决短期效应、发展不力现状的根本性保证.

4结语

关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科技创新地方立法问题,学习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坚持依法治国理念,对乡村振兴综合立法与执法管理,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尤其是科技创新带来的新问题,将使这一问题的解决变得重要而迫切.

5参考文献

[1]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大型网络数据库[DB/OL].[2019-08-10].http://cpc.people.com.cn/xuexi/.

[2] 唐华俊.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报告(2012—2017)[R].2018.

[3] 文献研究室.关于全面依法治國论述摘编[M].北京:文献出版社,2015.

[4] 一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Z].2019.

[5] 开琛.低碳农业视野下农业科技创新的地方立法研究[D].南昌:江西农业大学,2013.

[6] 郭久蓉.以色列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及对中国农业科技发展的启迪作用[J].世界农业,2006(7):39-42.

[7] 王飞.以色列农业发展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J].知识经济,2019(8):42-43.

[8]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17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报告[R].济南:2018.

点评,这是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科技创新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农业和农业科技本科毕业论文农业和农业科技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

农业和农业科技引用文献:

[1] 关于农业科技推广的论文选题 农业科技推广专业论文题目怎样拟
[2] 农业科技方面论文选题 农业科技论文题目如何取
[3] 容易写的农业科技创新论文题目 农业科技创新毕业论文题目如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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